广东塑胶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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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查阅简本)建设单位: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协作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二零一一年二月1总则1.1任务由来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富湾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5727.55,东经1124947.42。占地面积133000平方米。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于2008年3月正式建成投产。公司专业生产各类PVC压延薄膜、环保薄膜、装饰材料、PVC胶粒等产品,其产品被中外各类吹气玩具、文具、手袋、胶袋等厂家广泛使用。公司目前有PVC压延薄膜生产线两条,2009年生
2、产PVC薄膜12000吨,现有工程于2009年通过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计划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新增PVC薄膜生产线2条,年增产PVC薄膜12000吨,扩建后年产PVC薄膜24000吨;新增PVC人造革生产线6条,预计年产PVC人造革6000吨;新增PVC薄膜印刷生产线10条,涂胶生产线6条,贴合机15台,预计年产PVC装饰材料12000吨;新增 PEVA/EVA/PE挤出薄膜设备10套,预计年产挤出薄膜20000吨;新增PVC塑料拉粒设备5台套,年产PVC拉粒6500吨。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预计投资25000万元,于2010年2月开始建设,
3、预计2014年12月全部竣工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报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本项目课题组在现场踏勘和进行相关资料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导则要求,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佛山市天进塑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1.2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2.1地表水功能区域和评价标准1.2.1.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
4、产生。锅炉脱硫和工艺废气处理塔喷淋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罐区初期雨水排至生产废水处理站一起处理作为喷淋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和二级生化处理后排至附近内河涌秀丽河。秀丽河经东水闸汇入高明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项目附近水体内河涌秀丽河(由西安镇至富湾镇,编号43820)执行类水体功能,秀丽河经东水闸汇入高明河所在三洲新桥至海口段(编号43804)执行类水质标准。项目附近水系及功能见图1.2-1。1.2.1.2 地表水质量标准根据项目附近水体水环境功能划分,项目纳污水体秀丽河和高明河水环境质量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5、8382002)之类、类水质标准,各污染物限值如表1.2-1。表1.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水质指标类标准类标准序号水质指标类标准类标准1pH69696氨氮(NH3N)1.01.52高猛酸盐指数6107石油类0.050.53溶解氧538总磷0.20.34CODcr20309LAS0.20.35BOD54610硫化物0.20.51.2.1.3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罐区初期雨水、锅炉脱硫和工艺废气处理塔喷淋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和二级生化处理后排至附近内河涌秀丽河。秀丽河经东水闸
6、汇入高明河。项目外排废水排污口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污染物排放限埴如表1.2-2所示。表1.2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污染物排放浓度序号污染物排放浓度1PH696磷酸盐(以P计)0.52CODcr907硫化物0.53BOD5208LAS5.04氨氮109石油类5.05悬浮物60-项目扩建后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内冲地和绿化,其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用水标准,如下表1.2-3所示。表1.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
7、水质(GB/T189202002)绿化用水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污染物排放浓度序号污染物排放浓度1PH695浊度/NTU102臭味无不快感6溶解氧1.03BOD5207LAS1.04氨氮208总大肠菌群3个/L1.2.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2.2.1大气环境功能区域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大气二级功能区,大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2-4。表1.24 大气常规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选用标准SO
8、21小时平均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日平均0.15年均值0.06NO21小时平均0.24日平均0.12年均值0.08PM10日均值0.15年均值0.10TSP日均值0.30年均值0.20 特征污染物包括TVOC、甲苯、乙酸乙酯、丁酮和环已酮等。其中TVOC、甲苯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见表1.2-5。 特征污染物乙酸乙酯、丁酮、环已酮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相关空气质量标准,乙酸乙酯参考前苏联标准乙酸乙酯为0.1 mg/m3、丁酮和环已酮参照TVOC标准取0.6mg/m3。项目特征污染物大气浓度限值如下表1.2-5表
9、1.4-5 项目特征污染物大气最高允许浓度引用标准污染物特征浓度值MG/M3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苯1小时均值0.11甲苯0.2二甲苯0.2TVOC(VOCS)8小时均值0.6丁酮 TVOC的8小时均值0.6前苏联标准环已酮昼夜均值0.04乙酸乙酯一次值0.11.2.2.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扩建之前已有1台200万大卡(2.3MW)燃煤导热油炉,扩建后原锅炉报废,新增2台600万大卡(2*7MW)燃煤导热油炉。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中表1至表5中A区域改扩建锅炉排放限值,见下
10、表1.26所示。表1.26 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名称锅炉类型适用区域标准限值1二氧化硫燃煤锅炉7MW(10t/h)A300 mg/m32氮氧化物燃煤锅炉7MW(10t/h)A200 mg/m33烟尘燃煤锅炉7MW(10t/h)A80 mg/m34烟气林格曼黑度燃煤锅炉7MW(10t/h) A1级6锅炉房无组织粉尘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0.5mg/m3备注:锅炉房烟囱高度为45米,前期工程1台运行时装机容量7MW,烟囱高度30米。(2)生产过程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扩建前只有两条PVC压延薄膜生产线,扩建前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产生的污染物粉尘(颗粒物)
11、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5米)11.9kg/h。扩建工程新增两条PVC压延薄膜生产线,并新增六条PVC人造革生产线,PVC装饰材料生产设备、PEVA/EVA/PE挤出薄膜以及PVC塑料粒生产设备。扩建后生产过程主要排放大气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VOCs、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丁酮、环已酮等。扩建工程薄膜生产和人造革生产过程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VOCs、颗粒物参照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标准中表6厂界无组织排
12、放浓度限值,其排放限值见表1.2-7;表1.2-7 GB21902-2008人造革污染物排放限值项 目苯甲苯二甲苯VOCs 颗粒物排放限值(mg/m3)PVC工艺2304015010后处理23040200-排放限值(mg/m3)其他设施23040200-无组织排放浓度(mg/m3)0.101.01.0100.5薄膜涂胶生产过程排放乙酸乙酯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胶带生产醋酸乙酯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3363号,乙酸乙酯排放标准参照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相关规定,并按8小时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0mg/m3执行。涂胶VOCs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
13、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非甲烷总烃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8.4kg/h(15米排气筒)。薄膜印刷产生的甲苯、丁酮、环已酮等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第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丁酮和环已酮折合成VOCs,其排放限值如下表1.2-8所示表1.2-8 DB44/815-2010平版印刷第时段标准限值项 目甲苯总VOCs(丁酮+环已酮 )排放浓度限值(mg/m3)1580排放速率(kg/h)1.65.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0.62.0(3)恶臭排放标准
14、项目生产过程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值,如下表1.2-9:表1.4-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排放标准值15米排气筒20米排气筒臭气20(无量纲)2000(无量纲)-(4)食堂油烟排放标准职工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2-10。表1.2-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3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
15、最低去处率(%)6075851.2.3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和高明区环保局关于噪声标准执行的意见(见附件6),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内,所在地南面为广明高速,属4a类声环境功能,其余三面厂界为规划工业用地和道路,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所以区域环境噪声采用国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和3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和3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1.2-11。表1.2-11 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值(单位:LAeqdB)类 别昼 间夜 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6、-20083类(适用于工业区)65554a类(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和交通干线)70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适用于工业区)65554类(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和交通干线)7055项目扩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1990)相应标准,相应标准见表1.212所示。表1.212 施工期与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dB(A)施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85禁止施工结构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1.3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3.1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1
17、)评价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其对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本项目纯水制备反冲洗水、弃水、冷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雨水管进入秀丽河。初期雨水、除尘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之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产生量187m3/d,合计61880m3/a。26%回用于厂内绿化道路冲洗,74%排入秀丽河,排放量约138.7m3/d,合计44480m3/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31993中有关规定,本扩建
18、项目废水产生量不大,同时废水水质简单,秀丽河为小河,水质执行类水质标准,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本项目废水目前经厂污水管排到北面秀丽河支涌汇入秀丽河(总长度约3.6km),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厂排污口上游1000米范围,下游至秀丽河汇入口,见图1.2-1。1.3.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评价等级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导热油炉燃煤排放烟气、薄膜生产车间排放粉尘和有机废气、人造革生产车间及装饰材料生产车间排放有机废气等。根据导则要求采用估算模式计算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和污染物浓度10%的影响范围(D10%)见表1.3-1。表1.3-1 大气污染物最
19、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计算表序号污染源名称SO2NO2VOCs乙酸乙酯丁酮甲苯环己酮1锅炉排气筒(%)44.865.22000002发泡炉排气筒(%)001.2500003涂胶废气排气筒(%)00028.540004印刷废气排气筒(%)00000.962.041.455各源最大占标率(%)44.865.221.2528.540.962.041.45610%影响范围(米)10001500040000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锅炉排气筒为中心,直径5km范围,见图1.3-1。1
20、.3.3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1)评价等级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富湾园区内,项目扩建前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扩建后噪声增值小于3dB(A),可达标排放。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距离厂界330米,受噪声影响不明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和4a类标准,扩建前后噪声源增加小于3dB(A),所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噪声源强特点,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厂界外200米范围。1.3.4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
21、7)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并非生态敏感区域,同时没有珍稀濒危动植物种存在,本项目对生态的影响范围小于20km2,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简单描述。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及周边邻近区域。1.3.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划分为一级和二级。危险性物质包括有毒物质、易燃物质和爆炸性物质。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和DOP增塑剂等。本项目DOP等增塑剂采用储罐储存,扩建前有DOP等增塑剂储罐共3个,储存量约550吨,扩建后储罐增加至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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