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学习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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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2012年8月),学习培训提纲,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文件参考,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学习培训说明,本次学习培训:主要侧重于1.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与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讲解,对原来相同之处就不再说明。2.因不涉及党委系列公文,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委系列原公文格式与新的公文格式不作讲解。3.采取理论讲解与实例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对一些重点事项,虽然新条例与办法要求相同,但也作一些强调。,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从2012年7月1日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
3、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全文共8章42条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机关等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文种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作了详细规定。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五章 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第六章 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作出要求第七章 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第八章 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规定。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
4、更为精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一、公文文种,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通过对比学习:1.新条例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新条例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2.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条例”、“规定”,增加了“决议”和“公报”,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3.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对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
5、报、报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略有调整。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请示、批复、方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公文格式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下不同的地方。1.取消了主题词。2.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办法要求: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6、电报是一样的。4.标题:条例要求: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办法要求: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表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相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5.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7.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
7、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四、行文规则条例仅用6条就对此作出了要求,办法有11条。1.行文总规则(1)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原来要求是“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并要求: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种情况。,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上行文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
8、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原来未作要求);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如“若无不妥,请予转报”的文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原来未作要求)。(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原来是“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下行文规则(1)党委、政府的办公
9、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2)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平行文和联合行文规则(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各联合行文机关行政层级应相当;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机关,主办机关一般排列在前。(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过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五、公文拟制与办法要
10、求基本一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六、公文办理将办法的“发文办理”的有关内容和“收文办理”、“公文归档”2章的内容,统一为“公文办理”,要求与办法基本一致,只是更为概括、简洁。条例主要从运转角度,以流程为主线,从“收、发、归档”三个方面阐述公文办理相关内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着重强调一下第24条的“审核”,应审核:(1)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常见问题有: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的;请示中一文多事;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将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之外的业务部门擅自向下级党委、政
11、府发布指令性公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突出问题是:上行文(报告)未标注“签发人”;(4)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目前突出问题:未经协商就报文;已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没有说明情况就报文等。(5)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可以在退文时附退文单注明退文原因,或者将退文原因电话告知来文单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拟办: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几点体会:掌握文件内容,搞清表述事项。把握政策规定,领会有关意图。查找档案资料,对照先例比较。尊重部门意见,注意
12、协商协调。拟办有根有据,建议完整准确。用语规范简洁,答复简明得体。,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传阅(运转、送批、送阅)(1)正传:按阅批人排序由前往后依次传阅,一般多用于阅知类公文。(2)倒传:按阅批人排序由后往前依次传阅,一般多用于请示类公文。(3)分传:对于保密要求特别严格的公文,采用专传的方式,即指定专人负责将公文在规定时间内送机关有关负责人阅批完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传阅:一要随时掌握公文传阅去向和进度。二要控制公文传阅周期(时间)。三要严格公文传阅范围。四要确保传阅安全保密。五要适时将已传阅完毕的文件收回归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收文办理、公文归档就不再作说明
13、,办公室规章制度也有较为完善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公文管理公文管理贯穿于公文处理工作全过程,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以安全保密和充分发挥公文效用为原则,在公文形成、传递、运转、存储、利用、整理归档、清退销毁等环节中所进行的规划、组织、控制、监督、保管、整理、统计、提供服务的职能活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的规定有:1.条例规定,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我们办公室设立了保密文件制作室,但使用频率不高;机要阅文室按要求逐步设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条例规定:“公文确定
14、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根据保密法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县级机关、单位不再拥有定密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对涉密文件的复印规定。办法: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条例: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
15、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的名称、日期。我们很少涉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发文立户管理条例新规定: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适用范围旧版: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版: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
16、行。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二、引用标准旧版:GB/T1481997 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 寸。新版: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三、在字、行、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幅面尺寸方面,新版与旧版相同,只是新版对用纸的纸张白度为8590,比原来要求的80%90%有所提高。,党政机关公文
17、格式,四、字体、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需要说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系列的字体。与旧版最大区别是: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五、公文要求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六、主体: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七、版记:首条分隔
18、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版记中的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页码(放在版心之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与旧版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使用主题词;还有就是,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位置有了重大变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如“003402”。刚才已经讲了,涉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办法只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标明份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6位数,7位数,2.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绝 密,机 密,秘 密(两字之间空1字)或绝密30年,机密
19、20年,秘密10年(两字之间不空字)。原来规定: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之前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现在的规定:,3.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刚才已经讲了,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办法要求的是:“特急”、“急件”。对电报的要求是一样的: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特急”、“加急”,中间是否空一个字,与“密级”保持一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
20、式,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与原来要求的顺序一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4.发文机关标识及位置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原来我们所采用的区分了上行文与平行文、下行文两种不同的发文机关标识位置: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
21、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现在按照新版格式规定,就不再区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原来我们规定: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至上页边为117mm(37mm80mm)平行文、下行文的文件头,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 mm、至上页边为62mm。,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37mm+80mm,37mm+25mm,新格式统一规定为: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再加上天头37mm,发文机关标识到上页边为72mm,不再区分上行文和平行文、下行文公文机关标识的位置,作了统一。对于“文件”二
22、字,按原来执行,继续保留。特殊情况除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37mm+35mm,37mm+35mm,上行文,下行文,5.发文字号:与原来相同,再强调一下: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另外,我认为“字”也可不加。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6.签发人:不同之处在于: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原来未作要求。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原来要求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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