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ppt课件)第6章个人所得税法.ppt
《(税法教学ppt课件)第6章个人所得税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教学ppt课件)第6章个人所得税法.ppt(10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 六 章 个人所得税法,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并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由来、特点及征收管理。,重点问题,能够熟悉并把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征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事宜。,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
2、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四)计算简便(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作为纳税单位,不实行家庭(夫妻联合)申报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
3、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居民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2.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其在华
4、居住的天数。,(二)非居民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类情况,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正确答案A 答
5、案解析居住时间小于90天(或183天)仅就境内所得中境内支付的部分缴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不缴税,仅就偶然所得缴税2000020%4000(元)。,请判断下列人员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1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13年5月5日来华工作,2013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_。2一个外籍人员从2012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2013年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9日15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_。,【答案】1.非居民纳税人 2.居民纳税人,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
6、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例题】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08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A.282 B.283 C.284 D.285,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
7、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一)工资、薪金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注意以下几点:1.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强调个人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2.不征税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
8、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税;不属于原农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征收,同时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按该税目计算征税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其中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
9、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原则。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5.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对企事业
10、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2.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后,不改变企业的性质,按分配方式分为两种:(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四)劳务报酬所得,三、个人所
11、得税的征税对象,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A、非独立个人劳动(雇佣):“工资、薪金所得”B、独立个人劳动(非雇佣):“劳务报酬所得”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该项目征税。3.董事费收入:(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
12、合并)。,(五)稿酬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包括文字、书画、摄影以及其他作品。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2.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
13、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2.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税。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券、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结
14、算账户利息所得税暂免。,(八)财产租赁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不再减免个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十)偶然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2.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次中
15、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超过1万的全额征税。3.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的获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十一)其他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A.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的收入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答案】A【分析】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C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
16、金所得。(3%45%)(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5%35%)(三)除上述外的所得:20%。应注意的问题:稿酬减征30%。劳务报酬加成征收;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适用10%的税率。,1.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级别、用途)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4.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5.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
17、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6.保险赔款。,五、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免税项目,7.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8.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9.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10.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五、个人所
18、得税的优惠政策,2.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注意:1.减征幅度和期限,有省一级人民政府规定;2.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和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暂免征税项目,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
19、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5.凡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五、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暂免征税项目,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11.城镇企业事业单
20、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征管理,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工
21、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根据其收入水平,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
22、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包括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4800元,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根据其收入水平,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包括
23、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4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某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试计算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答】应纳税额(90003500)20%555545(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一是基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与家庭财产、费用支出经常混用的实际情况,新计税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
24、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照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这种处理方式既便于个体工商户享受扣除规定,也可避免原计税办法下因个别地方不允许混用费用扣除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二是新计税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三是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加强自身宣传和发展壮大,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是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新计税办法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
25、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1)借款利息。(2)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社会保险。(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修理费用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应分期扣除。(4)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其他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和标准由省一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5)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税法 教学 ppt 课件 个人所得税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165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