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容规宣贯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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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工作组2016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SESA)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CSEI),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说明,目 录 一、综述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三、新容规的内容构成 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 五、容规今后的发展方向 六、结束语,一、综述1、现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发展趋势(1)采用基于失效模式的设计方法,保证容器在完整寿命周期内的功能性、安全性和经济性;(2)在设计、制造、检验等环节广泛采用以计算机技术应用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实现以可靠性为基础的质量控制技术;(3)大型化、高参数化、复杂化;材料、设计方法、失效模式、检验技术的进展安全技
2、术规范作为安全基本要求的作用,高温硫化氢和氢腐蚀失效,321不锈钢碱应力裂纹,一、综述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1)2013年7月,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立项任务书,;(2)2013年8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和材料、非金属、超高压等专业小组,;(3)2013年12月,在北京召开起草工作组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容规征求意见稿;(4)2014年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45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一、综述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5)2014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
3、送审稿。(6)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9月、10月、11月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7)2015年8月,大容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8)2015年11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9)2016年2月22日,大容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一、综述3、新容规修订的总体思路(1)形成全环节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方便使用,避免重复。(2)建立以安全技术规范为核心的法规和协调标准体系。(3)解决过去一系列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适应行业新
4、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快速发展要求。(5)适应国际化的要求。,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1、以原有的压力容器七个规范为基础,进行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的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TSG 212016固
5、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2.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调整适用范围,统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分类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国家质检总局调整了特种设备的界定范围和目录,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 m3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3.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情况
6、,调整各环节有关的行政许可要求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2015675号)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中承压设备有关问题的意见(质检特函201532号),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4.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5.扩展材料范围,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增加非焊接瓶式容器高强钢
7、材料技术要求。压力容器允许选用以下铸铁材料:(1)灰铸铁,牌号为HT200、HT250、HT300和HT350;(2)球墨铸铁,牌号为QT350-22R、QT350-22L、QT400-18R和QT400-18L。2.2.3.2 铸铁容器设计压力、温度限制(1)灰铸铁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0.8MPa,设计温度范围为10200;(2)球墨铸铁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QT350-22R和QT400-18R的设计温度范围为0300,QT400-18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10300,QT350-22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20300。,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5.扩展材料范围,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
8、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增加非焊接瓶式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2.2.4.3 铸钢材料的性能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铸钢应当在相应的材料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选用,并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注明铸造选用的材料牌号。其室温下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小于540MPa、17%;设计温度下的 27J。2.2.4.4 铸钢容器设计压力、温度限制(1)碳钢或者低合金碳锰钢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设计温度范围为-20400;(2)低合金铬钼钢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设计温度范围为0450;(3)高合金奥氏体耐热钢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设计温度上限参考同牌号锻钢。,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5.扩
9、展材料范围,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要求,增加非焊接瓶式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2.2.1.6 非焊接瓶式容器用钢专项要求 2.2.1.6.1.2 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1)盛装氢气、天然气和甲烷等压缩气体用瓶式容器,其瓶体用钢材化学成分,C0.35%、P0.015%、S0.008%;经热处理后瓶体用钢材力学性能,880MPa、屈强比(,为屈服强度)0.86、A20%;设计要求的冲击试验温度下的 47J,0.53mm,横向取样;(2)盛装本条第(1)项以外其他压缩气体用瓶式容器,其瓶体用钢材化学成分,P0.020%、S0.010%;经热处理后瓶体用钢材力学性能,1 060MPa、0.9
10、0、A16%;设计要求的冲击试验温度下的 47J,0.53mm,横向取样。,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6.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分章进行描述按固定式压力容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顺序;每个环节的边界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应的主体责任(如明确耐压试验介质、压力、温度,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热处理等技术要求由设计者提出并且放到相应设计章节)。,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7.理顺法规与标准的关系,整合、凝练固定式压力容器基本安全要求,将一些详细的技术内容放到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去规定。明确协调标准的概念: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协调标准。明确引用标准的概念:本规程指定采用的基础性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引用
11、标准,如介质标准、材料标准、方法标准、零部件标准等。,三、新容规的内容构成10个章节1总则2材料3设计4制造5安装、改造与修理6监督检验7使用管理8定期检验9安全附件及仪表10附则,三、新容规的内容构成 10个附件附件A 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附件B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附表B 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附件C 压力容器产品铭牌附件D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附件F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附件G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附件J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附件K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三、新容规的内容构成 技术内容和技术要求的层次材料、设计、制造、监督检验
12、、定期检验等章的内容主要分三部分,即通用要求、金属压力容器要求、非金属压力容器要求;技术要求分三个层次,即通用要求、金属或非金属压力容器要求、专项要求;各层次的适用范围不同,“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压力容器,“金属或非金属压力容器要求”按材料大类分别适用于金属或者非金属压力容器,而“专项要求”仅适用于特定的具体压力容器(例如超高压容器、简单压力容器、石墨容器等)。,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2 固定式压力容器】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义的注1-1中,增加“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删除原固容规1.5不适用范围中的“(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
13、范围内的余热锅炉;”此修改意味着作为过程装置中工艺设备的余热锅炉可以按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制造,也可以按本规程设计制造,具体按哪个规程设计制造由设计者决定,并且依据所选用的规程进行监督管理。,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3 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国家质检总局调整了特种设备的界定范围和目录,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也随之进行相应调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容积大于或者等于0.03 m3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
14、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重新定义后,对容积小于0.03 m3(30L,与锅炉容积界定一致),或者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小于150mm的压力容器不再列入安全监察的范围。本次修订全文采用国际公称单位,例如将L(升)改为m3(立方米)。,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体现分类安全监管的理念。将原固容规中的1.4.1根据容器危险程度拆分成两部分(本规程的1.4.1和1.4.2),其中新的1.4.1中所包含的容器介质相对复杂、危险性相对较高,对相应设备增加压力容器材料的要求;新的1.4.2与原固容规要求一致,保持不变。
15、【1.4.1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材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本条由原固容规中的1.4.1(2)和(3)而来,包含的容器介质相对复杂、危险性相对较高,对相应设备增加压力容器材料的要求。,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一、1.4.1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属于在用过程中难以检验或者检验意义不大的容器,但这些压力容器若盛装危险介质或者设计参数较高,其危险性依然较大,如果不进行定期检验,则更应关注其设计制造过程对安全性能的控制,因此本次修订一是改变了原固容规统一将其划为第类压力容器的做法,规定1.4.1范围内的压力容器按图A-1或者图A-2进行分类,以保证对不同类别压力容器的设计
16、制造要求在这些压力容器上得以落实二是增加了材料要求。应当注意,1.4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需要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二、1.4.1(1)“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改为“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扩大了冷箱内压力容器的范围(但不包括子母罐、双层球罐等特殊产品)。冷箱内的压力容器被珠光砂等隔热材料包围,在使用过程中难以检验,不仅是空分装置,其他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存在同样问题,应当同样对待。过程装置中的常用冷箱及冷箱内的主要压力容器见表1:,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二、1.4.1(1)“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
17、力容器”改为“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扩大了冷箱内压力容器的范围(但不包括子母罐、双层球罐等特殊产品)。对于子母罐、双层球罐等堆积绝热的压力容器,因其危险性较大,故没有纳入本规程1.4中,仍需满足本规程所有要求。对于上述冷箱、子母罐、双层球罐等堆积绝热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应当特别注意3.1.14(2)、3.2.10.2.2.2(5)等条款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也应当采用安全状态监测等方式(监测其压力、温度、液位、泄漏等)保障其安全运行。,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三、1.4.1(2)中,对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的简化监管仅限定在盛装危险性较小的第二组介质的套管;
18、盛装危险性较大的第一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需满足本规程的所有要求。钎焊板式热交换器、螺旋板热交换器危险性较小,本次修订将其列入不适用范围1.5(5)中,不再进行监管。四、新增“超高压管式反应器”列入1.4.1(3)中。按新调整的压力容器范围界定,超高压管式反应器只能按外套管划为低类别压力容器,但其承受超高压的腔体部分(内管)具有更大的危险性,设计制造者更应关注其选材、强度计算、制造质量控制等问题。,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1.4.2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本条由原固容规中的1.4.1(1)、(4)、(5)和(8)而来,要求与原固容规
19、基本一致,但需按附件A进行分类。一、1.4.2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与1.4.1类似,但危险性相对较低,本次修订也改变了原固容规统一将其划为第类压力容器的做法,规定1.4.2范围内的压力容器按图A-1或者图A-2进行分类,以保证对不同类别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要求在1.4.2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上得以落实;1.4.2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同样需要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二、原固容规1.4.1(6)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如电容压力容器)、1.4.1(7)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以及承压的橡胶模具危险性较小,本次修订将其列入到1.5(7)、(8)中,不再进行监管。,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4 适用范围的
20、特殊规定】【1.5 不适用范围】一、总体来说,不适用范围内的容器仍然符合1.3的定义,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需要按其他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管的容器,包括1.5(1)的容器;第二种是由国家特定的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应用于特定领域且管理方式手段有较大不同,包括1.5(2)的容器;第三种是危险性较小,事故很少,不需要监管的,包括1.5(3)至(9)的容器,这些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仍需要参照本规程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其安全管理。二、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含全焊式、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螺旋板热交换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等,危险性较小,本次修订统一调整列入到不适用范围1.5(5)中,不再进行监管。,四、
21、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6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1.6.1 压力容器本体】一、本次修订本规程包括了非金属压力容器,因此在本体范围界定时,将“焊接连接”改成“焊接(粘接)连接”。二、规范“壳体”含义,壳体一般指由筒体(含变径段)、球壳板、非圆形容器的壳板、封头、平盖等受压元件组成的封闭腔体;同时全文统一规范壳体、筒体、封头等的用法。三、M36以上(含M36)螺柱均为主要受压元件,不再用主螺柱的提法;同时全文统一规范螺柱、螺栓、紧固件的用法。,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6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1.6.2 安全附件及仪表】一、本次修订区分了安全附件和仪表的概念。安全附件应当是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
22、够自主启动相应动作从而对压力容器起到保护作用的附件;而仪表只是起到某种参数指示作用,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没有相应保护动作。以往包括仪表在内的安全附件概念过于宽泛,使得一些具体技术要求难以表述,一些技术要求难以落实到位。,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6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1.6.2 安全附件及仪表】二、本次修订对安全附件和仪表进行了重新界定;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三、本规程第9章的内容也相应作了调整,标题改为“安全附件及仪表”,内容上也分开提出技术要求。今后,随
23、着行业的发展,将在本规程中逐步增加安全附件和仪表的种类,并对其提出更加具体完善的技术要求。,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7 压力容器分类】增加“注1-6:本规程划分的第、类压力容器等同于特种设备目录品种中的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本规程中超高压容器划分为第类压力容器。”说明本规程的压力容器分类与特种设备目录中设备品种的关系。,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8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一、本规程1.8(2)在原固容规1.11(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强调压力容器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应当同时满足本规程及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本条实际是在说明“双满足原则”,当法规与标
24、准的要求不一致时,按要求高者执行。三、本条引出了“产品标准”的概念,在本规程的后续内容中多有提及,以“产品标准”替代了原固容规中“本规程引用标准”的提法。四、原则上讲,产品标准必须满足法规的基本安全要求,但目前,涉及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产品标准众多(并且出自十几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的修订、更新迟缓,不能保证所有的压力容器产品标准都满足法规要求,因此还有必要强调“双满足原则”。,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1.10 协调标准与引用标准】一、本次修订调整了本规程引用标准的概念,将原固容规中“引用标准”的概念改成“协调标准”,更加准确,并且定义“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协调标准。”二、
25、重新定义“引用标准”的概念为“本规程指定采用的基础性标准”,如介质标准、材料标准、方法标准、零部件标准等。三、本次修订中,尽量不在法规中直接“引用”具体产品标准(例如GB 150压力容器、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等标准),以免混淆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第2章“材料”总体说明】本章主要内容源于原固容规的第2章“材料”,纳入了非金属材料,分通用要求、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三部分。在通用要求中,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行政许可改革的情况,调整有关许可要求;增加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要求。在金属材料方面,对超高压容器用钢、简单压力容器用钢、非焊接瓶式容器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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