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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版本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联合开发是一种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将城市轨道交通与房地产开发相关活动当成一个整体来考虑,并对其进行通盘综合化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的程序方法,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常用版本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供大家参考学习。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1甲方: 单位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帐号: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电 话: 帐号: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
2、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原则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第二条 合作标的(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
3、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第三条合作方式(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
4、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第四条 合作时间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第五条 项目规模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第六条 利益分成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5、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
6、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六)乙
7、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
8、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
9、,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
10、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九)合作的
11、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12、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2甲方:乙方:兹甲方有经出让方式取得可供开发的土地一宗,乙方有开发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及相应资质,经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开发 小区项目的协议,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 开发项目位置、内容及规模(一)位置:(二)内容:该区内所有单体工程、小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三)土地面积经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约计 万元(其中土地费 万元,开发手续费
13、万元,综合配套费用 万元)。二、 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负担开发手续费、配套费、建安费,乙方持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投入相应管理及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经营。三、 各方责任甲方:负责土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完工后接收物业管理。乙方:负责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策划营销,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国家合格以上标准、住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经商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 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四、 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 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五、 违约责任(一)因开发建设存在违章违法、建设质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项目收益损失的,扣除乙方利润直至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二)甲方不及时拨付开发款项或项目验
14、收合格后不接收物业管理的,扣罚利润。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服从文登市建设局调解。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文登市建设局两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3甲 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 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鉴于:甲、 乙双方拟对位于甲方拥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开发使用权的 亩(土地使用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1、土地使用证号: ( )字第 号,土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2、项目位置:郑开大道与开封西区第
15、七大街交汇处向南约1000米路东(17#18#楼)3、拟开发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可建筑住宅面积约45000平方米以上,以规划局批文及规划图为准第二条 合作方式1、甲方拥有该项目国有土地的完整的开发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本项目的一切相关手续。乙方出资在该土地17#、18#楼占有面积上联合建设商品房屋事宜。2、该项目的16#、19#楼乙方有优先合作开发权利。第三条 项目管理1、为完成合作项目,由乙方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对本项目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独立销售,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项目部资金专款专用,甲方不得干涉项目部的资金用途。2、本项目销售房产的各项税费均有甲方负责并上报税务机关,与乙
16、方无关。3、本合作项目设专项银行账号,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实际控制。针对本合作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资金只能直接进入本专项账号。4、本项目的建筑商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权干涉。5、甲乙双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销售出去的17#楼房产,甲方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清楚,其销售所得到的销售金额,冲抵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甲方应得的相应利润款项。冲抵差额,多退少补。第四条 项目专项账户甲乙双方定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共同持印签到 中信 银行 支行以甲方名义申请办理本项目专项账户,甲方提供法人专用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账户预留乙方印签一枚,双方与银行共同约定,预留印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始能变更。所有上述甲方提
17、供的合法印签皆由乙方管制。第五条 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建筑施工用地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建方承担),并确保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可以进行。2、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续及负责处理、协调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3、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专项银行账号。4、甲方应妥善处理自身的债权债务,如因有的或将来发生的债务而影响本项目的开发,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资金损失。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土地权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项权,并承担因权利瑕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6、
18、甲方不得依靠自身优势向项目部下达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内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请求的除外。第六条 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投资,包括建筑安装、装修、水电安装的投资。2、在建设施工中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项目部承担。因项目部的工作失误或者行为不当引起的纠纷、处罚等,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3、项目部必须按照劳动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问题出现的纠纷,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后果,并消除不良影响。4、该工程项目的债权债务,全部由项目部承担,与甲方无关。5、项目部要与其他公司处理好关系,在道路通行、使用水电气等方面互相配合。项目部使用的水电费由项目部承担。
19、6、项目部必须确保在 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并具备交工条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责任造成停工,则该项目期限自行顺延),直至达到交工验收标准。7、乙方应妥善处理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因此对甲方造成影响。第七条 利益分配1、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销售资金直接进入指定的本项目专项银行账号,乙方有权独自对房屋销售资金进行核算、支配,甲方对此无任何收取、支配等权力。2、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45000平方米,拟估销售金额约合1.5亿人民币,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计算(其中包含各项税费及项目配套费)取得利润分成,剩余销售资金归乙方独自享有支配。第八条 项目建设工期1、合作施工项
20、目的投资建设周期暂定20个月,时间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办理全部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开工前的许可审批手续延后的,建设周期相应顺延)。2、乙方不得因为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拖延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和进度,特殊情况下,因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延期竣工的,双方应当协商确定竣工时间。3、按照房地产行政管路部门要求进行小区综合验收时,双方配合进行小区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本项目在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建设,甲
21、方除应退还乙方投入的资金外,还应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资金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3、若乙方逾期完成该项目,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支付给甲方总工程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项责任。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1、相关销售部门应当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政策,单独对本项目所涉房屋进行销售。2、双方要互相配合,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用电话、电传等方式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应承
22、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单方解除权的一方,在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本协议的争议及合作期间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2、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将有关本协议书的全部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之后若有诉讼,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
23、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四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具体指17#、18#楼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无权进行占有、处置、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抵押、出租等处分行为),乙方要求对该项事宜另进行特别约定的,甲方有义务进行配合。第十六条 合同的签订和效力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书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合同文本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常用版本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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