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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第四讲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公务员法律关系 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公务员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特别的权力关系;另一种认为公务员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两种身份:公民、公职人员 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公务员法律关系,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述,(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1、公务员义务,是指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述(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义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依据公务员履行义务的期间不同,依据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公务员
2、在职期间的义务,公务员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作为的义务,不作为的义务,(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义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在职期间的义务:是从进入公务员系统到退出公务员系统整个期间内必须履行的各种义务,是公务员义务的主体。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是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作为的义务: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行为的义务。不作为的义务: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的义务。,在职期间的义务:是从进入公务员系统到退出公务员系统整个期间内,(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2、公务员权利,是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
3、过程中,可以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保障。,(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理解:,第一,以身份为前提。不是公务员,也就没有权利。第二,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好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第三,权利的内容:可以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第四,权利由国家规定,受法律保护。,理解:第一,以身份为前提。不是公务员,也就没有权利。,(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的来源,公务员以本人身份取得的权利:(1)宪法规定的一般公民的基本权利(2)保障公务员身份的特殊权利:就职平等权、职业培训权、合理报酬权、带薪休假权、辞职权、申诉
4、权。,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即职权。,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即权利救济权或保障请求权。,(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的来源公,(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的内容,政治权利: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经济权利:获得法定劳动报酬、享受法定保险福利待遇、休假的权利等。,文化教育权利:接受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权利。,(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的内容政,(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和职务的关系,职务权利:以身份保障权的形式确立。,非职务权
5、利:与职务执行无直接关系的一类权利,包括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公务员权利的分类:依据权利和职务的,(二)明确公务员权利义务的意义,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有利于实现政府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国家行政的良性运行。有利于增强国家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监督作用。,(二)明确公务员权利义务的意义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的基本依据,(三)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特点,1、与职务相关联性 2、一致性 3、平等性 4、广泛性5、权利的真实性,(三)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特点
6、1、与职务相关联性,二、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二、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维护
7、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1,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2,3,4,5,6,7,8,9,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国外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执行命令保持政治中立严守国家机密回避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申报财产对兼职的限制规定,国外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芬兰:公务员可以接受人家赠送的一杯啤酒和一个三明治,但是如果喝上一杯法国葡萄酒,就可能被视为受贿。公务员法规定,如果接受礼品价值超过20欧元以上,就可能触犯公务刑法的受贿罪。丹麦:高级公务员公务出差
8、,住宿与交通补贴标准都一样,乘坐公交车,如没有公交车可打的。除了大臣以上的官员,乘坐飞机只能坐经济舱。,9/24/2022,16,芬兰:公务员可以接受人家赠送的一杯啤酒和一个三明治,但是如果,瑞士:联邦公务员法第31条第4项规定:“只有当公务员严重损害公务并继续损害公务时,才给予停职或撤职的处分。”法国:公务员总章程第22条规定:“任何公务员在工作后享有包括工资、家庭负担补助、住房津贴的一份报酬。工资额或者根据本人的职称或级别决定,或者根据本人所任命的职务决定。工资内还附加有交际津贴费、加班费、重活费或危险工种补助,或移居国外补助、服务方式津贴和其他可能的各种津贴。”,9/24/2022,17
9、,瑞士:联邦公务员法第31条第4项规定:“只有当公务员严重,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103条规定,“与私营企业隔离”:公务员“不得兼任以经营商业、工业或金融业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公司及其他团体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之职,也不得自己经营营利企业”,而且“离职后两年内仍不能担任营利企业的负责人职务”。,9/24/2022,18,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103条规定,“与私营企业隔离”:公,申报财产的义务(1)概念:国家公职人员在职时、任职期间或任职期满后,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自己及一定范围内的家庭成员的财产及其变化的情况。这样如果公职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其官职收入相应的水平明显不相符时而无从解释其原因
10、,一般要受到行政处分或其他法律制裁。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国外被称为“阳光法”,它是保证官员廉洁奉公、为政清廉的有效措施之一。,申报财产的义务,(2)1883年,英国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它规定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对其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的数量、来源、增减等情况向国家的督查机关作出书面报告,并接受监督机关审查和监督。自此,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英国得到确立。到目前为止,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日本、韩国、印度等都确立了该制度。(3)美国1978年国会通过申报真实财产情况法规定: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的所有官员都要提交家庭财产
11、真实情况的说明。(4)英国和印度规定:如公务员无力偿还债务,应向政府汇报真实情况。,(2)1883年,英国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它,三、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权利的规定: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权利。2、有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7、依据规定辞职的权利。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三、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利
12、的规定,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利的规定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如何看待:云南交通厅长:山区公务员坐25万以上好车才安全讨论:公务用车难题如何解决?广州拟开放公车私用 定价最高1.7元/公里,如何看待:云南交通厅长:山区公务员坐25万以上好车才安全,云南交通厅长谈山区配车 今年监察部将对公务用车的情况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实施新制度。昨日,监察部部
13、长马馼列席北京团全团会议时表示,今年起,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将陆续换届,因此可能出现换车潮,她强调“车随人走是一条纪律”。多名来自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受访时多表示支持车改,更有代表建议秘书和公车一起取消。也有省份代表透露,正在制订车改方案。不过,有的代表认为,山区交通不便,所配公车应稍好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交通厅厅长杨光成认为,公车改革要根据各地和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他说,“我作为交通厅长,一年有1/3的时间在工地和项目上。云南的交通你们知道,有些地方如果车的动力不够,根本上不去。”杨光成说,云南省94%都是山地,尤其是怒江、迪庆等地区,交通非常不便,大山里就应该配好车,这样才能保障安
14、全。公务员下乡都坐25万以内的车,那不现实。杨光成介绍,去年该厅一个副厅长反映所用的车刹车有问题,厅办公厅马上给他换了。结果,冬天下雪路上结冰,他出差时被一辆大卡车撞了,幸亏换了车,气囊都撞出来,他没出事。要是不换车,就要出事。杨光成说,公车改革多年一直难以推进,说明过去出台的政策针对性不够,公车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广州开启公车改革序幕 前日,广州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在参加市人大和市政协两个小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他说,广州最快将在今年6月对包括市管干部在内的全市公务车实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届时,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
15、,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苏志佳表示,市民不是反对公务用车,而是对公车私用意见较大。调查显示,公车私用问题突出,“有的公车1/3时间是用在公务上,1/3时间用在了私人事务上,1/3时间是给司机自己用。”据苏志佳介绍,最快今年6月,全市范围的公务用车,除警务巡逻、救护车等日常紧急公务用车外,全部安装监督管理系统。据了解,通过在每辆公务车上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身份识别车载终实现对公务用车使用人,以及车辆实时轨迹跟踪、历史轨迹查询等。系统要求用车人使用公务车辆时,须在车载终端插入记录其身份信息的电子证件,系统管车又管人。同时,可以生成各种相应的统计分析报表,为规范公务车辆使用
16、、实现公务车信息化实时管理提供可能。全市公车使用情况,不是由各单位监管,而是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监管。那么广州市一年将节省多少费用?据记者了解,广州的公务用车至少在31000辆。不过这一数字包括了企事业单位等的公务用车,如果只以30%计算广州的公务用车数量,每年节省费用估计有数千万之巨。据悉,目前GPS成本预计每辆车3000元,财政部门表示限制公车使用后节约的费用,可以令该笔安装成本在半年内收回。苏志佳说,目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将会总结三个试点单位的经验,预计上半年将完成设备招投标,然后陆续开展安装。,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两层含义:一是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条件的保障。如办公地点、用品等
17、。二是这种工作条件的保障是与公务员的职责相适应的。履行职责所必须,但又仅限履行职责期间。,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第五十四条增加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该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公,讨论,结论:不是一
18、个简单的权利 或义务的范畴。“下级不得对抗上级”作为纪律,属于公务员的义务;至于公务员是否可以对抗上级明显错误决定和指令,这应该属于公务员的权利范畴。,讨论结论:不是一个简单的权利 或义务的范畴。“下级不得对抗上,首先,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服从上级决定和命令的行政原则是有必要的,有助于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也符合国际上公务员管理的通例。从大多数国家的公务员立法来看,有关公务员或政府雇员的行政纪律要求,尤其是“服从义务”,可谓立法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其次,在规定公务员的服从义务之外,应当同时赋予其必要的意见反映权或异议权,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及渠道,并非是剥夺下属建议与批评的权利。国家公务员法至少可以在
19、程序上规定公务员有权利审查上级决议和命令的合宪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提出自己的建议,而不仅仅只是针对具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首先,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服从上级决定和命令的行政原则是有必要,案例一 去年底,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深圳警方调查后公布结果称林嘉祥涉嫌猥亵罪不成立,属酒后行为失当,林嘉祥随后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对于这一“猥亵门”事件,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林嘉祥不可能再复职,但他的工资待遇予以保留,“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刘功臣为林嘉祥叫屈说。刘功臣表示,林嘉祥的事件发生后,
20、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系统全面整顿了作风、加强了行政作风建设。他说,林嘉祥一事完全不是网络上传的那样,“公安(调查)不是有结果了吗?没有什么事了,但因为酒后失态就把他(林嘉祥)撤职了。我觉得现在的公务员是弱势群体,他就是喝多了,和别人吵架了,吵得厉害了。他是个倒霉蛋。”,案例一 去年底,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刘功臣说,林嘉祥“是一个多年的干部、很好的干部,谁不会有喝醉酒的时候呢”。对于林嘉祥是否被开除党籍一事,刘功臣澄清道:“凭什么开除他?他做什么了?处理得有依据呀。公安有认定吗?没有呀。他触犯法律了吗?难道还能判他刑啊?”既然没有大的过错,林嘉祥会否复职呢?刘功臣表示,不可能再给林嘉祥安排工作了
21、,但工资待遇还是会保留。刘功臣认为,林嘉祥遭遇了网络暴力。“其实他(林嘉祥)家里比较困难,他老婆有重病,就一个女儿,身体状况也不好。他工作能力非常强,但经常去喝闷酒解愁,为这事我也批评过他几次,叫他喝酒不要过度。他第一次去那个地方(出事酒店)吃饭,地方的人(当事女孩的父亲)是会员,非常富。”对于林嘉祥之前被报道涉嫌猥亵,刘功臣为他叫屈道:“他是老同志了,明年就要退休了,怎么可能做那种事呢?他喝醉了找厕所,叫小姑娘带一下路,问了一下你在哪上学之类的。”刘功臣说,事后林嘉祥告诉他,“问的时候拍了小姑娘一下,喝酒了手重嘛,小姑娘一看,这人喝醉了,扭头就跑了。”,刘功臣说,林嘉祥“是一个多年的干部、很
22、好的干部,谁不会有喝醉,至于网上流传的林嘉祥放言称自己是“交通部派来的,和你们市长级别一样高”,刘功臣表示,网上的视频打出了这些字幕,但摄像头画面是不会有字幕的,“他傻吗?当时现场有很多人,后来公安局调查了156个目击者,没一个人说林嘉祥说过那样的话。但就因为他在公共场合失态,影响一个领导干部的形象,就撤职了。”刘功臣认为,林嘉祥事件是受部分“仇官仇政府”的网民煽动。他表示,网络有操纵民意的作用,但重要的是,网络不能作假。“网络是可以杀人的,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因此,他认为目前国内整顿网络的力度远远不够。思考题:公务员的哪些权利容易受到侵害?,至于网上流传的林嘉祥放言称自己是
23、“交通部派,案例二 滞留国外40余天 区委书记被双开 杨湘洪是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2008年9月l9日,53岁的杨湘洪经批准率温州市鹿城区经贸代表团,赴法国、瑞士、奥地利进行经贸考察,交流活动。9月26日,杨湘洪称其腰椎旧病复发,没有参加原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公务活动。次日,又没有出席在我驻法大使馆举行的会见和宴请。9月29日,考察结束,代表团其他人员均按期回国,杨湘洪称其因病不能乘机,遂未回国。接到温州市委关于杨湘洪出国因病逾期不归的报告后,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劝说工作。10月23日,又派出了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医生,前往法国探望杨湘洪,并协助医治伤病。杨湘洪以各种借口拒绝与温
24、州市委派出人员见面,使人无法了解其伤病等真实情况。劝说杨湘洪回国无望,派出人员于11月11日返回国内。至此,杨湘洪已经滞留他国不归40余天。滞留国外40多天的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例二 滞留国外40余天 区委书记被双,请联系公务员的义务分析杨湘洪的行为。,请联系公务员的义务分析杨湘洪的行为。,分析:杨湘洪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三条第十五款的规定。杨湘洪作为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不仅是公务员的一份子而且是公务员中级别较高的领导人。他因公出国,在出国期间没有完成既定的“赴法国、瑞士、奥地利进行经贸考察”,“参加原定在奥
25、地利首都维也纳的公务活动”和“我国驻法大使馆的邀请”等任务,他明显没有履行作为一名公务员应尽的义务。这首先就违背了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在因公外出期间,声称自己腰椎旧病复发,该归国时未归国。其后温州市委劝其早日归国,遭到其推诿。可见,这种无正当理由的逾期不归国,犯了公务员法五十三条第十五款所列的违纪行为,即“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背了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杨湘洪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案例三 法官状告煤矿 讨要千万分红 现年46岁的张继峰是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是一名法
26、官。2005年张继峰夫妇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张继峰的名义与陈某等人合资,受让了他人所有的神木县孙家岔镇宋家沟煤矿,受让价款1800万元,其中张继峰夫妇出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入股煤矿后,张继峰夫妇先后从煤矿得到660万元,他们认为这些都是煤矿的红利。2008年4月张继峰夫妇与陈某就煤矿转让、分红发生纠纷,遂将其告上法庭。,案例三 法官状告煤矿,请联系公务员的义务分析张继峰的行为。,请联系公务员的义务分析张继峰的行为。,分析:公务员张继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张继峰是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是一名法官,也是国家公务员。张继峰投资入股煤矿分红利的行为说明张
27、继峰直接参与到了采挖煤矿的营利性活动中。该行为属于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的违纪行为,即“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见,张继峰明显违背了公务员法。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七款)张继峰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公务员的义务,反而还因讨要红利而将此事诉诸法庭。这明显违背了公务员法。,分析:公务员张继峰的行为违反了,案例四 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落马案 文强,1955年生,2008年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9年9月26日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逮捕。2010年4月1
28、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同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案例四 重庆,分析:该案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八款、第五十三条第七款、第十二款。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
29、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受贿罪明显犯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七款规定的违纪行为,即“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其强奸罪犯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二款规定的违纪行为,即“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此外,文强所有犯罪行为均违反了,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八款“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分析:该案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国外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变迁趋势1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权利呈现扩大化趋势(部门权利的下放)2公务员的职务常任受到挑战(雇佣制、聘任制的挑战)3政治中立价值原则受到威胁,国外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变迁趋势1公务员尤其,对我国公务员权利义务的思考1中基层公务员的决策和执行权应加强2增加申报财产的义务3职务常任接受挑战4廉政义务的加强,对我国公务员权利义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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