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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三 章 公 司 法,前 言,【重点问题】1公司人格独立制度 2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3公司资本制度,在整个国际社会,现代企业的核心和基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公司,公司法就构成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我国公司法在1993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分别于19999年、2004年、2005年修订。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公司人格独立制度、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和国家对公司的干预是理解公司法的两把钥匙。其实,“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灵魂,国家对民事合同的干预很少。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合伙企业法贯彻的是契约自由的原则,但是国家对合伙企业的干预
2、比民事合同多。而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其设立及活动直接影响社会利益,不再是纯粹的私人的事,为保证交易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国家对公司加强了干预,可自由约定的事项更少,契约自由已不是公司法的原则。不过,有限公司比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较多的契约自由,即不少事项可由当事人约定。,目 录,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的分类,三、公司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一)公司的概念和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民法通则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法人。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公司是营利性法人。,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公司的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的特征:,1成立根据不同。2人身信任性质不同。3是否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不同。4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5是否作为纳税主体不同。,(一)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法定分类,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1,2,3,5,股份两合公司,4,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的法定分类,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封闭式公司,开放式
4、公司,类似于大陆法系的有限公司。,类似于大陆法系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公司的学理分类,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人合公司,1,资合公司,2,人合兼资合公司,3,(四)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1,2,4,3,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子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是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被另一公司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或本公司就是公司法上的公司,只是它设有分公司而已。,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总公司的
5、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活动。,(五)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1,指依据本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我国以设立公司依据的法律来确定国籍。,本国公司,2,外国公司,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实际中,外国公司,一般就是指外国公司在本国的分公司。,(六)跨国公司和一国公司,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1,跨国公司是相对于一国公司而言的,指以本国为基地或中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从事国际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跨国公司,2,一国公司,一国公司是指只在一国经营,没有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
6、,(七)国营公司、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二、公司的分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1,其特点是全部资本由政府投资,并由政府承担其亏损,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国家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同时其资本也不分为股份。,国营公司,政府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50%以上的公司为公营公司。,公营公司,2,私人资本超过公司总资本额的50%以上的公司为民营公司。,民营公司,3,(一)公司法的特点,三、公司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一,公司法是组织法。第二,公司法是行为法。第三,公司法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主要由强制性法律规范构成。,(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三、公司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第一
7、节 公司法概述,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调整有限公司的规范,是公司法的特别法。我国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8年)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答案】CD,【例题2单选题】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应有
8、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答案】D,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制度,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三、公司资本制度,四、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和设立方式,五、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制度,(一)股东有限
9、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超过公司股东出资或股份的债务,股东没有义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股东的有限责任,因为投资的风险太大,为了鼓励投资,就规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使股东的投资风险有限,而收益可以无限。,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制度,(二)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如同自然人一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于股东,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
10、独立人格最根本的特征是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包括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公司责任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公司责任与其他法人组织包括其母公司责任的独立。,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的独立人格制度,(二)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对价是其失去对投资的所有权,转而为对公司享有股权。其投资也变为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公司只有拥有独立的财产,才可能独立承担责任,才能最终成为独立的法人而享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公司与自然人一样,对债务是负无限责任的,只有破产时例外。公司承担的是独立责任。,我国
11、公司法规定的“法人财产权”是否是所有权呢?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一般直接规定,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而法人财产权不是一个很明确的概念,甚至无法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相区别。但这样的规定并不彻底。因为没有所有权,公司就没有独立财产,没有独立财产就不可能承担独立责任,最终不能成为法人。,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公司人格否认的原因,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都是以股东和公司的财产相互分离为前提的。公司因其具有独立财产才具有独立人格,而股东因其投资并放弃对公司投资的具体的直接的支配权,才享有股东权并享有了承担有限责任的待遇。反之,如果股东与公司的财产不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
12、任和公司的独立人格也就成为了不可能。,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二)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效力,否定一个公司的法律人格,并不是说整个否定此公司的法人资格,把公司注销,而是在具体的行为中否定其独立的人格,要股东对具体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在其他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中,不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不用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只要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就承担有限责任。,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三、公司资本制度,(一)法定资本制,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
13、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维持公司的资信。,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注册资本,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三、公司资本制度,(二)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记载于公司章程,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足,只需认定并缴付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认定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再行募集时不必变更章程,不必履行增资程序。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就是授权资本制。法定资本制可保证资本真实可靠,可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有效地保障
14、债权和交易安全。但若募股不足,公司一时难以成立,就是成立了,以后增资也较繁琐。德国、法国等多数大陆法国家采取“法定资本制”。,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四、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和设立方式,(一)准则主义,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实行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二)核准主义,准则主义又称登记主义,指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的条件,即可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成立公司,无需行政机关的批准。我国公司法第30条、第84条就规定我国的一般的有限公司和非公司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实行准则主义。,核准主义又称许可主义,指设立公司除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经过规定的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才能到登记机关登记成立公司。,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
15、制度,五、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公司合并,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合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1)公司法第44条、第104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2)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
16、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五、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二)公司分立,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企业对外从事民事活动,不用企业另外再授权就可以直接
17、代表企业。公司法第13条规定,则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给公司更大的选择权。因为到底由董事长还是由经理担任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有公司才更清楚。,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
18、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1
19、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
20、有。,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其他规定,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七、上市公司
21、的特别规定,八、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特点,1募集资本的方式不同。2出资凭证的名称、能否上市流通、是否划分成等额股份不同。3体现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股东人数和发起人的住所的限制不同。5股权转让限制不
22、同。6设立程序的繁简不同。7是否公开经营的要求不同。,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一)发起人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个以下股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没有上限的限制。但这样不利于有限公司的健康发展。我国许多中小的有限公司搞职工持股,其股东人数很容易突破50人上限。而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没有股东人数的限制。我国人口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参照德国公司法修改我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规定,不失为一个良策。,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二)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
23、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4)公司注册资本
24、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每股金额;(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6)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数和出资时间;(7)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9)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二、公司设立的条件,(四)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也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不能用符号。必须在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在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
25、的组织机构是产生意思并执行法人意思的机构。,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五)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住所是法院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是法律文书受送达的处所,是债务人确定债务履行的处所,是确定登记机关管辖的依据。,【例题1单选题】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答案】D,【例题2单选题】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
26、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22,因此通过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因此不能通过【答案】D,【例题1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
27、人均可以由公司的经理担任。()【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有()。A财务负责人 B总经理C执行董事 D监事【答案】BC,【例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8年)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答案】C,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8、【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9年)A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B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C股东可以用非专利技术出资D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答案】D,【例题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
29、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答案】B,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权利主要有:(1)参加股东(大)会。(2)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等。(3)制定、修改公司章程。(4)获取红利权。转让出资权、优先受让出资权。(5)公司增加资本时的优先认购权。(6)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7)剩余财产分配权。,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义务主要有:(1)
30、公司成立前,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份。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者抽回股本。(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三、公司的法人治
31、理结构,(二)股东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三)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大)会负
32、责,行使如下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3、五)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是必设机构,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C解聘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A修改公司章程B减少注册资本C更换公司董事D变更公司形式【答案】ABD,【例题
34、多选题】甲、乙、丙三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B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的任期为2年C该公司必须设1名副董事长D公司章程可以直接规定由甲担任董事长【答案】BD,【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2010年)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
35、内缴足【答案】C,【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规定的有()。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答案】AC,【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
36、2006年被宣告破产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答案】CD,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其他规定,(一)对中小股东的保护,1股东诉权或派生诉讼权2累积投票3利用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其他规定,(二)对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限制,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37、得参加担保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其他规定,(三)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英美法系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而有独立的会计师审计、公司秘书、独立董事等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美国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能是审计
38、、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选提名并决定其薪酬,而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新设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因部分股东退出只剩下一个股东时转变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是社团法人,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投资组成。后来因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承认一个股东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使原来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的投资者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负有限责任。,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二)严格监管,公司
39、法第59条至第64条作了规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可分期缴纳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一个自然人或一般有限公司可投资多个一般有限公司。(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
40、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之处,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不同。2投资者能否再设立新的企业限制不同。3经营资本要求不同。4是否受到法定资本制原则的约束不同。5作重大决定的形式要求不同。6是否要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审计要求不同。7是否纳税主体不同。,【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2009年)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B一
41、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缴付出资【答案】D,【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答案】AB,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
42、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答案】A,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七、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公司
43、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八、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1自由转让。2限制转让。3强制转让。4股权收购。
44、,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八、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八、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45、份发行和转让,股份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也有一些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股份转让,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八、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转让,(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2股份转让,1如何理解公司的独立责任?2如何理解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3公司的独立责任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有何联系?4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有何规定?5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有何规定?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哪些不同的特点?,第三节 公司的法人治理,思 考 题,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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