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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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内容提纲,一、考车篇二、用车篇三、事故篇四、诉讼举证篇,第一篇 考车篇,主要内容提示1.为什么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什么人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3.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为什么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法律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应给予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
2、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为什么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无证驾驶可能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无证驾驶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会明显影响责任划分无证驾驶与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但是因无证驾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受伤方无证驾驶会明显影响交警在划分责任时的考量,为什么要申领机动车驾
3、驶证?,第三,无证驾驶影响商业保险索赔2010年9月23日,A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某市某大道路段,与行人B某发生碰撞,造成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S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N支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A某无证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驾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人B某无责任.B某因该起事故被送院救治,经评残确定为道标九级。A某在事故后一次性向B某赔偿了15万元。在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时,保险公司仅愿意在交强险内赔偿,对商业三者险拒绝进行赔偿,后A某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在商业险项下也进行赔付。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被保险车辆的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商业险不赔的条款合法有效,判决A某败诉。,什么人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条件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颈部,什么人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下人员禁止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
5、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第一步,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第二步,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
6、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第三步,领取驾驶证,第二篇 用车篇,主要内容提示不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 不得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和车上路不在未经经他人允许情况下驾驶他人机动车上路行驶不驾驶套牌车上路行驶不买卖拼装车、报废车及其他禁止买卖机动车,不驾驶拼装车、报废车及其他禁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第二篇 用车篇,不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篇 用车篇,不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车辆上路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篇 用车篇,不得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和车上路 1.存在缺陷 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2.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不得驾车上路行驶 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
8、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 的人不得驾车上路 律师提示:作为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应注意驾驶人是否符合驾驶条件,车辆是否适合上路,如果允许不符合条件的人和车上路,并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二篇 用车篇,不在未经经他人允许情况下驾驶他人机动车上路行驶常见为:1.子女未经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父母允许,驾驶父母机动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2.同事朋友未经他人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律师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妥善保管车辆和钥匙,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可能会被认定为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存在过错,第二篇 用车篇,不驾
9、驶套牌车上路行驶 套牌车是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到交管部门领取牌证,通过仿制、拼接等技术手段制造与别人车辆同样的车牌,甚至包括他人的行驶证也一并复制的机动车。套牌明显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
10、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二篇 用车篇,“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1.发现被套牌后,向套牌者索取赔偿或者补偿,既不报警,也不追究套牌者的法律责任;2.实际控制多部车辆,只是就其中一部车辆进行上牌,其他车辆的车牌均是克隆;3.主动提供车牌“克隆”服务,由他人克隆自己机动车的车牌并收取相应的报酬。律师提示: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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