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镇痛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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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 理 学pharmacology第十九章 镇痛药第一节 阿片类药物在癌痛治疗中的应用早在1982年,WHO就将缓解癌痛列为癌症综合治疗的四项重点之一,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三阶梯止痛方案”。癌症三阶梯止痛法是一种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不同而分别使用不同等级止痛药物为治疗原则的止痛方法。作为一种最常用且极为有效的止痛方法,WHO大力推荐,已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各类慢性疼痛。所提出治疗癌痛的三阶梯用药方案是:第一阶梯:对于初期的轻度癌痛病人,可以使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如非甾体类抗炎药: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盐等) ,同时根据病情使用或不用辅助类药物;第二阶梯:对于从轻度疼痛发展到中度疼痛的癌症病人, 药物治疗可
2、以逐渐过渡到弱阿片类止痛药(如氨酚待因、可待因等),同时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同时使用非甾体类药物和辅助类药物;第三阶梯:对于具有中度到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病人,最后可选用强阿片类止痛药(如吗啡即释片、控释片或芬太尼贴剂等) , 同时也要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合并使用非甾体类和辅助类药物。同时还应按照Twycross等提出的“口服给药、按时给药、按三阶梯”原则给药。1合理选择药物种类首选阿片受体激动剂,例如吗啡、芬太尼、羟考酮和美沙酮。吗啡是中度、重度癌症疼痛治疗的代表用药。芬太尼或羟考酮不仅可替代吗啡达到理想镇痛作用,而且还具有活性代谢产物低的优点。阿片类止痛药的有效用量有较大个体差异。由于纯阿
3、片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无剂量封顶效应,因此通过调整滴定剂量达到理想止痛效果。当用一种强阿片类药止痛效果不理想时,可以通过换用另一种强阿片类药物而获得止痛疗效。由于阿片受体激动拮抗混合剂和阿片受体部分激动剂这两类阿片类止痛药具有剂量极限效应,因此镇痛作用有限,并且使用这两类阿片类药物还可能使正在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出现戒断症状或疼痛加重,因此不推荐在治疗癌痛中使用。2合理选择给药途径安全、无创性给药应是阿片类药物治疗癌痛的首选给药途径。因此口服给药是理想的给药途径。口服给药具有安全、实用、患者易接受等特点,但一些患者可引起恶心、呕吐、胃肠功能紊乱。此外,透皮给药也是一种无创的给药途径,芬太尼具备高效
4、、低分子量、高脂溶性和对皮肤无刺激等优势,使其能透过皮肤发挥作用,因此是透皮给药系统( transdermal therapeutic systems, TTS)的首选,芬太尼透皮贴剂作用时间为72小时,并且还具有减少便秘反应的优点。经直肠给药也可用于不能口服用药者, 经直肠吗啡的生物利用率及作用时间与口服吗啡基本相同,因此两种方式的等效剂量也基本相同。对于疼痛剧烈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者,可选择经静脉、皮下、肌肉等有创给药途径。静脉给药可采用间歇性、持续性或患者自控装置( PCA)。3 剂量的选择吗啡的起始用量应根据以前镇痛药的需要量。但口服吗啡的生物利用率在15% 60% ,因此患者的有效治疗
5、量存在很大差异。通常,由第二阶梯进入第三阶梯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四小时肌注5mg10mg吗啡,年老及肾功损害者减量。若选择口服吗啡,可按口服与肌注的效价比为2131换算剂量。对于持续性疼痛,多数情况下应日夜给药或在给予有效的较小剂量后再日夜给药。慢性癌痛患者在持续疼痛的同时还可能发生突发性疼痛(又称爆发性疼痛) 。突发性疼痛常表现出较大的个体差异和难以预知性。典型的突发性疼痛一般表现为爆发疼痛,持续时间约1小时。对于所有接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需要给予阿片即释剂备用于突发性疼痛,一般原则是在特定期间所给的救援性镇痛剂量的总量应与该期间应用的常规剂量相同。当吗啡是按照4小时的间隔给药时,如遇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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