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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烟草专卖局贯彻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县局制度汇编(试行)2008年5月 贯彻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县级局制度汇编目 录制度篇1.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12.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43.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制度64.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同级监管制度85.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处移交制度9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117.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举报监督制度138.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备案备查制度159.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710.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制度1911.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内部控制制度2012.
2、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制度2213.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制度2414.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制度2515.县级营销部内控工作实施办法2716.县级营销部需求预测内控管理制度3017.县级营销部特殊用烟内控管理制度3118.县级营销部千条大户内控管理制度3319.县级营销部社会库存采集内控管理制度3420.县级营销部基础信息维护内控管理制度3521.县级营销部零售客户业态类别变更内控管理制度3622.县级营销部卷烟经营自查工作方案38职责篇1.县级局局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职责412.县级局副局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职责423.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工作职责434.县
3、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股长工作职责455.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副股长工作职责47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卷烟经营企业监管岗工作职责487.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执法监督岗工作职责49流程篇1.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组织机构示意图502.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程序示意图513.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监管内容示意图524.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535.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流程图54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调查核实工作流程图557.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上级交办问题工作流程图568.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流程图579.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
4、监督网上监管工作流程图5810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监管卷烟订单采集工作流程图5911.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监管卷烟配送工作流程图6012.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监管卷烟零售客户管理工作流程图6113.县级营销部卷烟需求预测内控流程图6214.卷烟需求预测内控节点描述6315.县级营销部卷烟配送内控流程图6416.卷烟配送内控节点描述6517.县级营销部特殊用烟内控流程图6618.特殊用烟内控节点描述6719.县级营销部客户业态变更内控流程图6820.客户业态类别变更内控节点描述69考核篇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70上班是幸福 工作是愉快 相聚是缘分 奉献是责任第 3 页 贯彻
5、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县级局制度汇编制度篇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深入有效进行,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级烟草专卖局是县级局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逐级逐岗明确职责,满足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环境条件要求,保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三条 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是县级局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执行机构,应当严格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省、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6、制度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同级监管和日常监管,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有效开展。第四条 县级卷烟营销部门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对象,应当严格依法组织卷烟经营活动,设立与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相对应的工作岗位和人员,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制定规范和约束经营行为的自律制度和规定,并及时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备案。第五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坚持依法依规监管的原则,各县局应当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依据监管要求,逐项明确监管内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禁越级越权实
7、施监管。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坚持责任效率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作监督考核,全面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充分利用环境条件配置,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保证监管效力,提高工作效率。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依法监管。第八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制,特殊情况可以由上级局指定管辖。第九条 应当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协调机制,设立畅通的层级和同级之间、主体与对象之间信息交流沟通渠道,形成合力,促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有效实施。第十条 应当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队伍建设,
8、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激励约束,注重纪律作风,不断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队伍的监管能力和执行能力。第十一条 应当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监管对象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第十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有权对同级营销部门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相关业务经营系统的查询权限必须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全面开放。第十三条 同级营销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要真实、准确地按要求报送卷烟经营活动的有关数据,认真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提出的意见建议,保持与监管主体和部门的有效沟通,保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有效
9、开展。第十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应当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流程规范,依法行政,公正廉洁,自觉规范工作行为,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保持与其他岗位、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和团结协作,共同促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员的合法权益。上班是幸福 工作是愉快 相聚是缘分 奉献是责任第 3 页 贯彻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县级局制度汇编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县局内部专
10、卖管理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包括成立检查工作组、明确检查重点和方法等),并组织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对象:同级卷烟营销部。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卷烟营销部内部自律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卷烟销售情况(有无超限量供货、未按规定的价格、渠道、方式投放特殊用烟,有无虚假订单、虚拟客户销售卷烟等问题);3、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需要,在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权行使下列
11、职权:1、对业务经营部门进行检查。2、询问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对检查人员询问的有关事项,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说明。3、要求业务经营部门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有关业务经营部门应当如实、及时提供、报送有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4、查阅、复制业务经营部门有关的文件、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文件、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予以封存。5、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业务经营部门组织的卷烟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网上监管。6、依法依规查处业务经营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
12、规、规章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实施。第六条 根据检查对象和范围,每月对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检查。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检查的结果,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八条 对检查结果要逐级审批后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被检查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所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应及时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反馈上报。第九条 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中工作人员营
13、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上班是幸福 工作是愉快 相聚是缘分 奉献是责任第 73 页 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考核,保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根据国家局、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评价、正确引导的原则,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对国家局、省市局重点检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机构岗位设置和工作标准的落实情况;3、卷烟营销部内控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情况;5、
14、卷烟经营部门的自查和检查情况;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执行情况;7、专卖管理监督服务册管理使用情况;8、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情况;9、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报告情况;10、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情况;11、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联系点建立和指导情况。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组织开展。第五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价形式。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每月进行考核的平均得分按45%的比例计入全年专卖监督管理目标考核总分。第六条 要制定相应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考核一次,要考核到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
15、,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同时将考核情况存档备查。第七条 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第八条 定期考核和日常检查的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九条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未按照上级局规定的监管内容全面开展;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及基层上报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不整改、对引发违规问题的经营策略不及时调整的,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的,应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同级监管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同级卷烟经营部门的内部专
16、卖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局、省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同级监管对象为县级营销部。第三条 实施同级监管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越级越权实施监管。第四条 卷烟营销部应当严格自律,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和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和同级监管工作。第五条 卷烟营销部应当严格执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工作制度,向同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有关备案备查资料。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主要监管辖区内行业内部对系统外销售卷烟的活动,对订单采集、卷烟配送等行为进行监管。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
17、应当采取网上监管、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同级监管和日常监管,对上级交办的、主动发现的、举报投诉信息反映的异常情况按条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局进行处理。第八条 卷烟营销部应当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授权开放有关经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实施。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处移交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卷烟营销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法对行业内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不受非法干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查处行业内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
18、件,应当严格依法执行。第三条 对于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依法管辖;本辖区因特殊原因不能或不宜查处的案件,报送市局直接查处。第四条 在查处内部发生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五条 查处本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第六条 查办卷烟经营单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
19、规的案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当事人要求,依法应当组织听证或行政复议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第七条 应当设立、公布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对本辖区卷烟经营单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根据接到的举报、投诉线索和信息,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查处。第八条 查处辖区行业内部卷烟经营违法违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局报告,接受市局的指导;市局交办的案件线索,要认真组织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告情况。第九条 要根据市场上查获的真烟案件,从中获取相关的线索,根据线索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是否有行业内部人员参与。第十条 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处中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
20、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级局应当每月向市局上报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对发生的卷烟经营违法违规情况,要在12小时内上报市局。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的时间:次月的5日前上报。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制度的有关情况。指依据省、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的具体工作情况。2、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及监管对象配合情况。指按照省局制定的内部
21、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开展同级监管、网上监管、日常监管的主要工作情况,要有相关数字的汇总、说明。3、主要工作方法及成效。指在本月、本季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工作方法和取得的成效。4、每月违规情况统计,包括异常情况登记、异常情况调查处理、上级交办问题处理、问题处理移交及整改等内容。5、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开展情况。6、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五条 汇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时必须有书面材料,报告内容要详实,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报告必须由县局负责人签发,保证其真实性。第六条 电访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市场监管人员发现向无证户或已停止卷烟经营活动的零售户销售卷烟的,要
22、及时通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第七条 客户经理、送货员、市场监管人员工作人员发现内部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等行为后,要及时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第八条 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由市局统一处理,对于需要业务经营部门及时修改和调整经营策略的,由卷烟营销部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备案。第九条 凡采取隐瞒欺骗或弄虚作假等手段造成该报不报或者导致报告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举报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和行业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扎实开展,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局、省市
23、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设立、公布专门的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邮编,接受对卷烟营销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受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依法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举报、投诉,并根据接到的举报、投诉线索,依照有关程序组织查处。 第三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 第四条 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对借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陷有关工作人员,制造事端,干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4、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条 负责接受举报、投诉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保守秘密。第六条 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要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必须做好笔录;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当面举报或电话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要按照严格保密和从快查处的原则,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按审批意见进行处理,需要本局内部专卖管理监
25、督股调查核实的,由本局进行调查核实;需要转交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备案备查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级卷烟营销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及时向同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提供、报送备案备查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并对其提供、报送备案备查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备案备查的主要资料包括:1、业务经营各项内控制度及营销策略。2、(日、周、月)销售报表;3、业务系统访销配送数据、访销配送底单;4、卷烟经营户的基础资料
26、;5、卷烟访销期间的合理定量;7、特殊烟销售的记录台帐及相关资料;8、卷烟促销审批表;9、县级卷烟营销部卷烟经营内控自律制度、规定;10、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做好收件登记和备案备查资料的存档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第五条 凡需调阅备案备查的相关资料须经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并限期归还。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对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时,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单位或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的情况进行通报。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
27、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使用,充分发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作用,实现对卷烟经营的全过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明确责权,保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对操作用户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已分配用户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混用、冒用,密码要做到定期修改,保证用户名和密码安全。第四条 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指定的计算机,确保软件环境的安全。第五条 人员调整需要变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操作用户,应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分
28、管领导审批,由专人在信息系统进行添加、注销。第六条 有关操作人员离岗或换岗后,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管理员,予以相应的技术处理。第七条 操作人员如遗忘密码,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专人为其清密,清密后操作人员应立即设置新密码。第八条 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使用过程需要实现的需求和发现的问题,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汇总后报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理。第九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的负责人作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级所有的操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并要切实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十条 凡属由不遵守本制度引起的内部专卖
29、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有关问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负责人要查明原因,并报主管领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县级局负责组织本县局副局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股长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工作,每年举行一次。第三条 应当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的组织和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 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局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情况;2、 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3、 对同级业务部门开
30、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的情况;4、 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5、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情况,上级交办案件的落实处理情况;6、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情况;7、 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8、 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五条 对进行述职的领导干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应当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及其它考核的重要依据。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 为保障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约束工作行为,加强管理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31、的范围和对象是:1、行为控制: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关系、工作行为;2、流程控制: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步骤。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内部控制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及国家局、省市局有关规定。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内部控制坚持制约平衡原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应当依法授权、权责一致,形成分工协作、互相制约的岗位工作格局,有效防止权责失衡、权力失控。第五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内部控制坚持严格程序、科学监管、组织有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
32、督的内部控制坚持可追溯原则。所有工作环节应当留有相应的岗位工作痕迹,强化责任,便于查询,利于追究。第七条 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工作操作规范,国家局、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职责和流程规范。各岗位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依照流程实施监管,认真执行痕迹化管理措施,严禁越级越权处理事务;各级领导应当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工作,严格实施过程控制。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家局、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33、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没有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局长、分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副局长的行政责任:1、没有按国家局、省市局要求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机构的;2、没有按国家局、省市局要求配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硬件设施的;3、没有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或没有严格按制度组织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卷烟营销部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被国家局、省市局查实的;5、对违法、违规经营责
34、任人包庇袒护,不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的。6、不配合上级烟草专卖局检查、考核、监督的。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没有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1、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要求的;2、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包庇隐瞒、不能如实上报的;3、不配合上级烟草专卖局检查、考核、监督的。第五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工作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会同局长、综合办负责;并对实施责任追究的案件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背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的,工作不作为的,要追
35、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过程中,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管理,保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档案包括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涉及的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第三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由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电子文档应当制作备份,在电脑中加密存盘的同时,按类别每月刻盘并加密保存。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
36、归档的资料要进行登记造册,并将整理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第五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复印、抄录、涂改、损毁资料。归还时,应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第六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第七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第八条 本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有存放档案资料的专门设备,要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县级
37、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县局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尤其是提高对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认识以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按照国家局、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每年要对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培训,要求培训率达到100。第三条 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应当会同有关部
38、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第五条 教育培训的对象:1、卷烟营销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第六条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行业有关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其它与本职岗位密切相关的业务技能知识。第七条 教育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第八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九条
39、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组织的教育培训,应当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存入教育培训档案。第十条 要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业绩评定的一项内容。第十一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参加教育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贯彻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县级局制度汇编县营销部内控工作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县营销部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有效配合内部监管部门开展同级营销监管,促进在经营中的自我规范、健康发展。经县营销部决定,依照卷烟经营中涉及的流程进行内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两个至上”为指导,以贯彻省、
40、市局全面提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为契机,站在主动接受监管、积极配合监管的高度,按照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要求和卷烟销售流程规范,建立系统的工作内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为同级营销监管提供必要的监管依据,从而达到全方位内部管理控制,有效提高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水平。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营销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营销内控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营销部内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 长:县营销部经理副组长:县营销部副经理成 员:内管股股长、营销部相关股长及人员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营销部内控工作的全面指导,对内控工作流程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副组长负责具体开
41、展营销内控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考核。成员负责依据各岗位工作制度对营销部的全体人员进行内控、文件的上传下达;痕迹化资料的整理、报表的报送;撰写内控工作报告及与专卖内管工作的配合落实、客户经理工作的规范。三、工作内容根据卷烟经营业务流程各个环节工作,建立系统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基础信息维护管理、需求预测管理、特殊用烟管理、社会库存采集工作管理、千条大户管理五项。每月将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内控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并按要求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主动接受和配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对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四、工作要求1、要进一步强化配合观念,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在行动上积极地配合专卖内管工作
42、的开展。2、完善内控管理工作体系。内控制度的制订一定要认真体现省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要进一步结合工作节点细化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突出操作性。真正将企业发自内心的遵纪守法的愿望付诸实践,成为营销人员强化自律的自觉行为。3、在工作运行中,做到营销部门与内管部门的有效对接,工作上协同配合、共同提高。4、认真做好内控检查资料的整理和完善工作,营销部要建立内控工作资料档案。5、要将内控检查作为企业内部监管的一种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县级营销部需求预测内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卷烟需求预测工作,使客户经理的预测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市场的需求,确保卷烟需求预测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局、省局
43、下发的“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业务操作规范,以及市局(公司)的工作要求,结合县级卷烟营销部实际,本着严格、规范、主动、自律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订单采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太原市卷烟需求四维预测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公平、公正开展预测工作,不得走人情烟、关系烟和对货源进行不公平分配;一经发现采集货源不公平的,将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条 每月核定量上报时,必须按营销中心货源投放小组下达的“月货源投放方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标分类标准,开展客户订单的数据采集工作;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订单数据采集的,将给予警告处分。第四条 客户经理核定量上报输入完毕后,市场经理要重新核对,认真检查;如发
44、现因个人行为造成货源分配偏差的,市场经理在系统内退回客户经理核定量,并对客户经理处以警告,要求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第五条 每月10日前由市场经理将“卷烟营销部市场经理订单采集汇总表”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同级内管股,备案、备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 每月10日前由客户经理将“卷烟营销部客户经理订单采集汇总表”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同级内管股;如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将在部门例会上予以严厉批评,并要求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县级营销部特殊用烟内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监督特殊用烟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县营销部的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规范、自律、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45、 第二条 特殊用烟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太原市烟草公司特殊用烟管理实施方案执行,实事求是、逐层审核、共同把关开展特殊用烟审批工作。第三条 客户经理办理特殊用烟审批要按规定程序执行,严格把关,不得走人情烟、关系烟,严禁任何套取卷烟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第四条 市场监管员要认真履行内部监管工作职责,监督客户经理是否按太原市烟草公司特殊用烟实施方案的流程及要求办理特殊用烟手续,若出现监督不到位或监管不力现象,按内部监管有关制度处理。第五条 审批人员根据相关资料,实地向当事人或所属村委会调查核实情况,当确认情况属实,方可进行审核签字;审核把关不严者,同时给予警告处分。零售客户若出现不按流程或规定操作的,取消其特殊用烟供货资格。 第六条 同一单位、部门或零售客户一月之内只限申请一次,只许申请一张特殊用烟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如实填写申报单位办公室或申请人电话;一张申请表中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品牌,单品牌规格一次申报50条以下(含50条),总量150条以下(含150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给予初审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七条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向特殊用烟申请中增加品牌,进行赢利活动或其他用途,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套购卷烟,谋取私利,视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待岗或解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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