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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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消除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到3.3%,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降低,有效减少了疾病代际传递,增进了儿童健康福祉。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
2、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分批评估,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二、行动目标(一)全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5年,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二)到2025年,2/3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并向国家提交消除评估申请。相关评估指标
3、包括: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2 .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3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三、策略与措施(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1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
4、科学备孕。2 .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加强机构间协作,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对感染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为符合治疗标准的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健全中医药参与预防母
5、婴传播的工作机制。4 .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针对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提升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管理水平。尽早明确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感染状态,及时评估干预效果。规范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二)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5 .完善数据收集与管理。强化对预防母婴传播数据采集、报送、使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指定专人管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基础性数据收集,不断提高评估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有效性,为消除工作提供数据
6、支撑。6 .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7 .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围绕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加强监测评估,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与消除目标的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三)加强实验室管理。8 .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检测机构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孕产妇检测服务效率。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
7、机构和基层快速检测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9 .强化试剂供应管理。完善检测试剂招标采购流程,建立试剂调配应急机制,确保试剂及时、足量供应。加强试剂供应链管理,规范试剂储备和运送。各实验室要做好试剂使用前性能验证,对试剂进行评估和技术验收,规范试剂应用。10 .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实验室数据的登记、报告和质控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实验室与临床数据的衔接,保障检测信息安全。(四)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保护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12
8、 .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帮助感染者家庭获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13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成立国家级专家组,对提交申请的省份进行消除评估,并对实现消除的省份进行不定期调研复评,定期通报全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进展情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摆在卫生健康工作
9、的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消除母婴传播实施方案,明确消除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分析与消除目标的差距,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规划、合理使用预防母婴传播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多方筹措资金,共同支持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相关物资管理,确保物资质量、品目和数量满足工作要求。(三)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专业机构作用,为消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健全专业人才队伍,聚焦消除母婴传播的关键技术和环节开展应用性
10、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通过对口支援、技术支持等方式,提升偏远地区和基层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能力。(四)促进社会支持。在工作进展成效、信息分析应用和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强行业交流合作与正面宣传引导。注重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消除母婴传播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环境。五、评估与推广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承担消除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区、市)要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附件D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级自评工作。在达到相关要求后,及时以省(区、市)为单位申请国家级评估,国家级评估申请材料(式样)见附件2o经评估实
11、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保证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持续稳定,巩固消除成果。附件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一、评估流程(-)省级自评。各省(区、市)围绕国家、省级预防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对照有关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开展自评,撰写消除母婴传播自评报告0(二)申请国家级评估。以省(区、市)为整体,13个消除主要指标达标的省份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开展国家级评估。其中,3个结果指标需至少达到1年(提交申请的前一年达标),10个过程指标需持续达到2年(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均达标)。申请材料应包括关于申请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国
12、家级评估的请示、省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报告、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见附件2)。(三)初步审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份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择期启动现场评估;审核不通过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省份,由其改进工作或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出申请。(四)现场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建评估专家组,提前与申请省份做好沟通,确定现场评估时间、地区和流程等事宜。1 .评估现场选择。综合考虑被评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情况以及常住人口、卫生资源、交通、代表性等因素,抽取包括省会城市在内的3个市(地、州)作为评估现场。2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群体和个人访
13、谈、现场调研等形式开展评估。重点查看各级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病毒治疗和性病防治机构、开展助产服务的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另外,将在每个县(市、区)抽取2-3名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深入访谈。3 .反馈评估情况。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专家组向被评省(区、市)现场反馈评估情况,指出工作成效和亮点,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五)形成评估结果。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结合初步审核和现场评估情况,研究形成消除母婴传播评估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向申请省份反馈评估结果。(六)消除评估后工作。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的省份应做好相关宣传解读工作,
14、引导群众科学认知消除状态。同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持续稳定,以维持消除状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调研。二、时间安排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集中受理国家级评估申请。2023年起,每年4-5月集中受理申请。三、主要评估指标详见下表。维度序号指标目标值指标定义分子分母计算方法结果指标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HIV暴露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人数所占的比例某时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因母婴传播途径而感染艾滋病的儿童数同期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活产数需通过以下3种方法分别计算:1 .根据抗体检测结果测算:A+B+年度死亡矫正系数*C)/(D+E):A二
15、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诊断为艾滋病感染(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人数;B: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且结果为阳性的人数;C=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未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或诊断结果不详的人数;D二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存活儿童中,接受过艾滋病抗体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的人数;E二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数;年度死亡矫正系数二统计年度内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已满18月龄的死亡儿童中,接受过婴儿早期诊断的群体中阳性结果所占的比例。年度死亡矫正系数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2 .以3月龄内婴儿H1.V早期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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