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ppt
《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ppt(1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法理学Jurisprudence(第五版),法理学,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美约翰罗尔斯 美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美国哲学家。,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节法与秩序第二节法与自由第三节法与效率第四节法与正义,本章导言:法的基本价值集中体现在秩序、自由、效率、正义、人权等目的价值上。为了更好地了解法的基本价值,本章就秩序、自由、效率
2、、正义的法理进行了多方面的解析,并阐述了法对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促进效率、实现正义的作用。,第一节法与秩序本章导言:,第一节法与秩序,一、秩序释义(一)秩序的含义在哲学上,秩序是指其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社会秩序意指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二)社会秩序观的四种类型等级结构秩序观自由、平等秩序观社会本位秩序观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秩序往往“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第一节法与秩序一、秩序释义秩序往往“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第一节法与秩序,二、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一)维护阶级统治秩
3、序(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三)维护经济秩序(四)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五)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荀子:“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The Ratification of the Treaty of Mnster,15 May 1648(1648)by Gerard ter Borch,第一节法与秩序二、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荀子:“人生而有欲,,第二节法与自由,一、自由释义哲学上自由的含义:对必然的认识和支配。政治学与社会学上自由的含义:自由所指涉的则是人与社会的关系的一种状态;自由是指免于他人的压迫或
4、控制,每个人能够自主地安排自己的行为。法学上自由的含义,所指涉的是人的行为与法律的关系。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亚里士多德:“公民们都应遵守一邦所定的生活规则,让各人的行为有所约束,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李维:“拥有自由,就是拥有无需依赖任何他人的意志,仅凭个人力量卓然挺立、独自行事的能力。”,提图斯李维,第二节法与自由一、自由释义亚里士多德:“公民们都应遵守一,第二节法与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孟德
5、斯鸠: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第二节法与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第二节法与自由,(二)自由对于人的价值自由是人的属性,是人的主体性的表现卢梭:“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马克思、恩格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第二节法与自由(二)自由对于人的价值,第二节法与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理学 第五 课件 第二十一 章法 基本 价值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068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