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XXXX.docx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XXXX.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XXXX.docx(6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 总体技术方案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 体 技 术 方 案(2015年1月修订)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修 订 记 录序号主要修订内容1修改第二章,更新全国ETC建设及客服发展情况;删除2014年14省市ETC系统运行现状,调整为截至目前全国14省市联网运行情况;对2.3节内容做了部分调整2在第3.3.4节增加对TAC计算域及验证方法的说明3修改第3.3.7,将黑名单的下发机制和时间按照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调整,如“全量每天早上7:00发送”调
2、整为“发行方每日9:00发送全量名单,.”等4修改第3.4.2节,将2014年12月24日部路网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ETC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路网2014226号)文件补充到技术方案,明确提出对省级ETC发行管理工作的要求5增加第3.4.4.2小节,补充对省级服务网站的基本功能要求 6修改第3.5.1节,说明通信链路建立总体方案,并按照2014年全国联网通信链路情况,明确了当前主备通信链路提供商及网络拓扑结构7增加第3.5.2节,明确对国家中心及省级中心的数据传输中间件做统一要求8修改第3.5.3节,将2014年11月13日部路网中心下发的关于启动数字签名证书相关事项的函补充到技术方案,
3、明确了数字签名证书的申领、使用、更新、吊销的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9修改第3.7.1节,要求车道系统必须针对由于天线未收到标签的扣款成功回复而导致交易失败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明确了处理方法及流程,相当于将原总体技术方案中建议的处理方法调整为强制要求。6同时,明确了对于ETC车道不具备人工刷卡功能的省(区、市),应要求ETC出口车道将用户卡中0019文件出口信息填写完整10增加第3.8.2节,补充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方案,明确了监测评价指标、数据管理、数据传输接口等内容11修改第3.11节,调整为与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附件4
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 用户卡、ESAM卡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的调整说明一致12修改第四章 联网实施方案,删除2014年全国14省市联网开通实施方案,补充2015年15省(区、市)联网实施方案、进度计划以及需要14省市配合的工作内容13修改第五章 联网测试,调整为关于2015年15省(区、市)接入全国ETC联网区域测试的相关内容,同时将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列为联网测试内容14增加附录4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参与方接口设计15增加附录514省市联网相关供应商参考名录注:修订记录是指在2014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办公路20141
5、12号)及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的基础上修订的内容。目 录第一章概 述11.1背景11.2实施目标21.3适用范围21.4方案主要内容21.5编制依据3第二章全国ETC运行现状42.1全国ETC建设及客服发展情况42.22014年度全国联网运行概况52.32015年待联网省份概况7第三章联网技术方案93.1联网总体架构93.1.1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国家中心)93.1.2省(区、市)联网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省中心)103.1.3国家中心系统功能框架113.1.4跨省(区、市)数据交互143.2联网运营基本规则153.3清分结算方案163.3.1涉及范围163.3.2参
6、与对象163.3.3总体原则163.3.4清分处理193.3.5争议交易处理203.3.6结算处理213.3.7用户状态名单管理223.4客户服务方案223.4.1基本规则223.4.2发行管理要求233.4.3跨省(区、市)投诉处理机制243.4.4全国ETC联网服务网站243.5数据传输263.5.1通信链路建立263.5.2数据传输中间件273.5.3传输安全273.6系统信息安全保障283.7车道系统业务处理流程293.7.1基本要求293.7.2ETC车道系统323.7.3MTC非现金支付车道373.8省(区、市)界站方案383.8.1共建站配置方案383.8.2省(区、市)界站ET
7、C车道监测评价方案393.9时钟同步机制453.10省内二义性路径标识方案453.10.1用户卡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453.10.2OBU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463.11用户卡、ESAM卡文件结构及数据定义463.11.1用户卡文件结构说明463.11.2OBE-SAM文件结构说明48第四章联网实施方案504.1基本原则504.2实施方案504.3进度计划514.4已联网14省市的配合工作51第五章联网测试53第六章投资估算54附录: 1、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 参与方间接口设计2、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市)际共建收费站串口通讯协议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
8、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参与方设计接口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卡、ESAM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5、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14省市联网相关供应商参考名录vi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 总体技术方案第一章 概 述1.1 背景2007年京津冀、长三角两个片区电子收费(包括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和人工半自动非现金收费,以下简称“ETC”)联网示范工程的实施以及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GB/T 20851-2007)系列国家标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电子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的相继颁布,开创了我国全面实施
9、高速公路联网ETC收费的新局面。京津冀、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ETC联网给用户提供了更便捷的跨省(区、市)通行与清算服务,同时也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其社会效益有目共睹。而对于ETC发展现阶段,提升ETC联网服务质量,实现全国ETC联网,将成为高速公路运行管理与服务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是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管理的客观需要和广大公众跨区流动的实际需求;是国务院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战略高度,统一思想、为民务实的成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服务型行业和落实为民、利民、便民实事的重要举措;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四个交
10、通”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体现。2014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正式启动全国高速公路ETC的联网工作。6月份,部下发了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公路发2014112号),在部公路局的领导下,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联合部公路院、首发集团组成联网工作组,与14省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于2014年12月26日实现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等14省(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联网试运行,
11、全国ETC联网迈出关键一步。为更好的指导2015年15省(区、市)ETC联网工程实施,在2014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公路发2014112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1.2 实施目标按照64号文件精神,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程实施目标是:依托京津冀鲁晋区域ETC清分结算系统建设全国ETC清分结算系统,全面推进全国ETC联网工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陕西、湖南等14个省(市)于2014年底前完成联网,其余省份于2015年9月基本完成联网,建成全国ETC联网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形成ETC的规模化应用和完善的
12、服务网络,促进传统交通运输模式的转型升级,推进“四个交通”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便捷、安全、高效、绿色的公路运输服务。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程实施,2015年联网的15省(区、市)按本方案执行,已联网14省市应参照本方案调整已有系统。1.4 方案主要内容(1)总结2014年度联网运营经验,结合2015年联网的15省(区、市)ETC建设和运行现状,提出本方案,包括联网工程需求分析、联网总体框架、联网运营基本规则、清分结算方案、客户服务方案、数据传输、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车道系统业务处理流程、时钟同步机制及卡片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等内容。(2)提出15省(区、
13、市)接入全国ETC联网体系的实施方案。(3)制定联合测试方案。(4)工程投资估算。1.5 编制依据本方案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技术文件:(1)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2) GB/T 20851.15-2007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3)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4)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5) JTG B10-2014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6)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交办公路2014112号)及补充技术
14、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7)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管理委员会章程(交办公路2014190号);(8) 2014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推进过程中发布的相关文件。第二章 全国ETC运行现状2.1 全国ETC建设及客服发展情况在京津冀和长三角ETC联网示范工程的带动下,目前我国已有26个省(区、市)按照国家和部颁标准建设开通了ETC系统,如图2.1-1所示。注:深色区域为已建成ETC系统的省(区、市)图2.1-1 我国ETC发展现状随着ETC系统在全国高速公路大规模建设与应用,其安全、便捷、绿色、环保效益凸显,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基本得到了社会公众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广
15、泛认可,从各个方面都在积极推进ETC应用与发展。自2007年京津冀、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启动至今,全国ETC车道数量和用户数量每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截至2014年底,据不完全统计与测算,我国开通ETC车道共计约7600条,ETC用户数达1300万(包含单卡用户),自营客户服务网点超过800个,各类合作网点超过13000个。另外,全国已开通ETC系统的省(市)也积极拓展并发挥各大银行、加油站、便利店等便民优势,ETC代理服务网点已逐步覆盖省、市、县(区)一级。2.2 2014年度全国联网运行概况2014年12月26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16、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等14省(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正式联网运行,如图2.2-1所示。图2.2-1 全国ETC联网现状(蓝色区域为为已联网省份)截至2015年1月26日,14省市ETC联网首月,系统运行稳定,跨省清分交易、投诉处理井然有序,状态良好。1、跨省清分交易情况自2014年12月26日开通至2015年1月25日的一个月内,联网区域内ETC跨省清分交易量为1000.83万笔,日均交易量达32万辆次;清分数据正确率100%,联网省市及部路网中心跨省结算资金划拨及时率100%,正确率100%。详见图2.2-2 全国14省市联网首月跨省日交易量趋势图。图2.2-2全国14省市联网首
17、月跨省交易量日趋势图联网首月,ETC跨省日交易量波动幅度较大,据分析。主要是由于新旧系统切换初期数据不定期上传及部分省市系统运行不稳定造成。2、跨省投诉情况联网首月,14个联网省份共受理用户投诉184起,其中1笔多地投诉,经统计联网省份跨省投诉受理量占总交易量的十万分之一点八,占14个联网省份用户发卡量的十万分之二。(1)投诉类型分析联网首月,在184起跨省投诉中,通行费争议投诉137起,占75%,非正常通行投诉42起,占23%,其他投诉5起占2%,无服务质量投诉、政策及宣传投诉和服务平台投诉,详见图2.2-3。图2.2-3全国14省市联网首月投诉类型占比图(2)投诉结案分析截至1月26日,1
18、84起跨省投诉已结案123起,结案率为66.8%,平均结案周期为8.8个工作日,最长为10个工作日,最短为1个工作日,均满足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中要求的“21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的工作要求。2.3 2015年待联网省份概况2015年待联网的省份有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截至2014年12月底,这15省(区、市)的ETC车道总数(包括测试试验车道)约为2676条,用户总数约为266万(含单卡用户数约42万)。与2014年实现联网的14个省市相比,2015年待联网省份的情况相对复杂,ETC
19、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参差不齐,差异很大。既有早在2004年就开通运行ETC系统且用户量过百万的广东省,又有至今还尚未建设开通ETC系统的黑龙江、内蒙、广西、新疆等省份,而且其中部分已经开通运行ETC系统的省份,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其现行系统与国家标准存在差异,这些情况均会为2015年联网造成一定困难。现就2015年待联网省份的情况概括如下:(1) 部分省份车型分类标准尚未统一2015年待联网省份中,河南、湖北、重庆、广东等省(区、市)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尚未与部颁标准统一,这将直接影响到上述省份能否顺利实现全国联网。统一车型分类标准是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的基础,只有按照统一车型分类标准
20、(JT/T 489-2003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才能保障全国ETC联网的顺利实施。(2) 个性化需求所带来的系统差异在已建设开通ETC系统的省份中,有些省份针对个性化需求对ETC进行了差异化应用。如四川省在2014年10月建设和开通ETC系统的同时,为实现ETC用户的精确路径识别和按实收费,在现行国标OBU的基础上集成了433MHz通信模块以满足其应用需求;再如重庆市,为了兼容市政府于2006年推动实施的交通信息卡(渝籍卡,集市路桥缴费卡、高速公路通行卡、行驶证于一体,采用M1芯片,属于逻辑加密卡,与采用CPU芯片的国标ETC用户卡存在本质不同),在ETC系统建设和用户推广时,仅
21、车载单元(OBU)支持了ETC国家标准,而用户卡则直接采用了与国标用户卡完全不同的交通信息卡。因此,要实现全国联网,重庆市将面临将ETC用户卡从交通信息卡全面升级为国标用户卡,以满足渝籍车辆的跨省(区、市)不停车通行需求。(3) ETC系统建设滞后所带来的影响2015年待联网省份中,由于末端路网省份较多,再加之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等原因,部分省份尚未建设开通ETC系统,如黑龙江、内蒙、广西、新疆等省(区)。有些省份,如宁夏,虽然已建设开通ETC系统,但客户服务包括清分结算业务均是委托金融机构,尚未成立省级清分结算中心,更未建设清分结算系统。这均为实现全国联网带来困难和影响。综上,2015年待联网省
22、份系统情况差异大,技术力量相对比较薄弱,这均为2015年实现全国ETC联网带来一定难度。第三章 联网技术方案3.1 联网总体架构全国联网收费总体框架由国家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省(区、市)级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省内路段收费分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MTC车道、ETC车道)等五级组成。如图3.1-1所示。图3.1-1 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总体架构示意3.1.1 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国家中心)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在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下设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1)国家中心组成国家中心作
23、为部路网中心所属机构,由部路网中心负责对其领导与管理。(2)定位与职能按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联网工作需求,国家中心承担以下工作: 受部委托,起草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 制定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承担ETC跨省(区、市)联网收费日常清分、结算、参数管理; 协调、处理ETC跨省(区、市)联网运营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协调省(区、市)际间无法处理的ETC跨省(区、市)争议交易、投诉等问题; 对联网区域内的ETC公共数据与数据交换进行管理,并向各省级ETC联网运营与服务机构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组织ETC跨省联网收费系统和关键设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高速公路 电子 停车 收费 联网 工作 总体 技术 方案 XXXX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058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