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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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科(2022)278号)厅机关各处室: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经2022年第33次厅务会议审议、2022年第37次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19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丁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
2、16)99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琼财采(2022)4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政府采购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政府采购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2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限额标准如有调整,依据省财政厅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另行
3、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一)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一)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三)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是指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四)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五)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
4、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六)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七)有关认定标准政府采购的认定标准:省科技厅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预算金额达到海南省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者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相应数额标准;一个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于多个预算项目,按照汇总后的预算金额计算相应数额标准。一个预算项目的认定标准:一般指部门预算项目库中
5、的一个项目或者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中明确的一个项目。采购品目的认定标准: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参考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对项目属性进行理解和分类。第五条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一)集中采购是指省科技厅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省科技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是指省科技厅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由省科技厅自己组织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代理机
6、构的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政府采购职责分工第六条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以下简称“资管处”)负责政府采购归口管理工作(涵盖政府采购、财务、资产等职责),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拟定省科技厅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调整。(二)负责省科技厅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汇总报送和调整。(三)明确一名在编人员作为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指导厅机关的日常采购管理、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四)负责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等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管理;协助各处室在系统中录入采购信息。(五)负责对政府采购中取得的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六)审核政府采购中涉及财务职能职责方面的
7、工作,审核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的项目预算、合同金额、支付条件等信息的工作。(七)负责对接上级部门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日常政府采购资料汇总报送、业务咨询等工作。(八)负责督促各处室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第七条各处室作为采购主体,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测算和申报本处室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对需要报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采购项目,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二)依据批准的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需求调查(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确定和公开采购意向信息。明确一名在编人员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填报
8、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等工作。(三)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所组织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呈批审核手续。(四)负责供应商履约管理,督促项目执行进度,提出验收申请,组织项目验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和项目绩效进行评价及答复询问质疑等工作。(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六)整理和移交项目档案资料,年终移交到厅办公室归档管理。(七)负责涉及本处室政府采购项目方面的资料准备、报送和内部报批报审等工作。第八条审计与监督处(以下简称“审监处”)主要对省科技厅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和采购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对政府采购内部决策执行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纠正违规行为;开展对评审专
9、家和供应商随机抽取、签到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环节进行随机抽查,纠正违规行为。(一)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审计工作。第九条政策法规规划处(以下简称“政规处”)主要负责省科技厅政府采购法律风险防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省科技厅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对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政府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合同、质疑投诉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二)负责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第十条机关党委主要工作职责:(一)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所涉及廉政风险点的落实情况。(二)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第十一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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