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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一考核制”实施办法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招生学院、指导教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依据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申请一考核制”即考生申请报名后,由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资格和学术水平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通过强化学科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二条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自行确定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研究生院统一在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申请一考核制”是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第四条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申请一考核制”总体方案、基本原则及操作规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选拔过程及结果实施监督、审核。第五条招生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一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申请一考核制”招生工作。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2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3、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3 .外语水平较高,具体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情况自主确定。4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第四章申请程序第七条个人申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 .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4 .外语水平证明具体包括:TOEF1.,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o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5 .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
4、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7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8 .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9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具体要求由学院自定);10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第八条学科审查1 .学院以学科为单位组成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2 .各学院资格审查的组织
5、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第九条学院考核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形式可笔试可面试,所有考核工作应按照复试工作细则公开进行。2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第五章录取第十条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第十一条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第十二条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首次试点主要在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新闻传播学、光学工程、化学5个学科所在学院试行,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其他招生学科、学院均按照原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程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如遇与国家和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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