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小区自行车棚比选方案03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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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立项批复文号:成高重办【2010】10号子项名称: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 比 选 文 件招 标 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3月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施工 比选文件目 录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2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3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商务标一格式54第五章 图纸54第六章 技术标准及规范55第七章 比选实施方案格式5622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比选申请人: 鉴于你方报名参加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建项目“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施工比
2、选,经审定,你方资格合格。现通知你方作为本工程的比选申请人,就本工程施工进行比选,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凭本通知书于2010年 月 日17时00分前派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到 成都市乡农寺街59号金港商城C座2楼四川利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比选方案。2比选实施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实施方案将被拒绝。比选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5333952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1 9许可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 款 名
3、 称编 列 内 容1比选人名称: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新世纪西路1号成都出口加工区(南区)东卡口综合楼二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28)853339522项目名称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3建设地点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比选范围比选范围:约600平方米自行车棚建设。具体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 个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9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
4、生产许可证;(3)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且计取标准已核定;比选申请人还须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10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1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
5、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均不负责。12比选申请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不允许13偏离不允许14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15比选截止时间 2010 年 3 月 31 日 10 时 00分16构成比选实施方案的其他材料见比选文件格式。另外还应准备所有比选实施方案的office格式的电子文本1份,其中参选报价部分电子文档应为具有汇算功能的电子文件(Excel)。若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二者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档为准。载体为只读光盘。17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不允许19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比选文件要求20比选实施方案副本份数比选实施
6、方案副本1份(另外中选后再免费提供四套副本用于备案)。21装订要求1、比选实施方案由 “商务标一”和“商务标二”两部分组成,比选申请人应将其分别装订成册,各部分的装订应采用不能拆散的胶装方式。其中“商务标一”正本由比选人提供统一格式。2、比选实施方案的封面或扉页应写明:(1) 比选工程名称;(2)“商务标一”(或“商务标二”)、“正本”(或“副本”)的字样;(3)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2封套上写明比选人名称: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比选申请人全称: 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工程比选实施方案在2010 年 月
7、日 10时 00分前不得开启23递交比选实施方案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大厅24是否退还比选实施方案否2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参选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26履约担保及差额履约担保金1、 履约担保金额:50000.00元(伍万圆整)2、为防止比选申请人压价抢标,凡中选价中的评比价低于基准值中选的,要求中选人在提交正常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差额履约担保金(差额履约担保金=2*(招标控制价*85%)-中选价3、提交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交到比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4、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担保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帐户
8、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或退还。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与要求1.1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即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强制性审查标准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三章。1.2合同授予后,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实施方案中报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和设备表中提供的施工设备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1.3根据成高委办200915号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工程应提供不少于60%的岗位,用于解决成都市内人员的就业,并按规定购买保险,其保险费用包含在参选报价中,不得另行结算。2、工程实施内容2.1 按照设计图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对高新区西部园区滨河小区一、二区增设自行车棚
9、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3、参选报价注意事项3.1本次比选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比选实施方案“商务标一”按照比选人给定的“商务标一”格式报价。 3.2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施工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按设计文件要求,本比选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的。但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计量单位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改变了计量单
10、位,请比选申请人报价时注意。3.2.1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3.2.2如比选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不完整,以施工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3.2.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比选申请人参选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工程量以高新区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为准。3.2.4比选人保留取消或减少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权利。3.3参选报价说明3.3.1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报价应是比
11、选文件所确定的比选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根据本工程工期要求等情况进行报价。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及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3.3.2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出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若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单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不合理,比选申请人报价时可在其它的清
12、单项目综合单价和参选总价中综合考虑。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一)、(二)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清单,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现场踏勘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方案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精心设计参选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并进行措施费报价;中选后承包人不能以比选人或比选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出调整性意见而得到另外的支付。3.3.3.1本次比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中的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外,比选人给出了一些通
13、用的措施项目,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比选人未列的措施项目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增加,比选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减少),措施项目清单(一)中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外其余的项目均包干使用,无论何种情况(包括政策性调整)中选后均不得调整。若比选申请人未列或比选人给出但比选申请人未报价的项目,比选人视为该项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参选总价中,中选后不予调整。除下述条款和双方另有约定外,措施费包干使用,中选后不调整。(1)本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比选申请人应按照
14、比选人给定的暂定金额进行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计价,其中计算“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计算基础(即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以审计单位按照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审定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过程中现场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应达到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成建委发200783号文、成建委发200893号文等相关配套文件和高新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建
15、渣、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应随产生随清运,并符合高新区环境卫生保护有关规定。签订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取协议书时本工程“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基本费暂按承包人在比选实施方案中所报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50%计取。(2)本工程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由比选申请人自主报价,中选后不予调整。3.3.3.2措施项目清单(二)是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的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二)中的综合单价(除比选文件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比选申请人不能自行更改或增减措施项目清单(二)中比选人给定的项目名称
16、、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审计确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3.3.3.3在进行措施费报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水由比选人指定接驳点,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考虑到措施费中并包干使用;(2) 中选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使用、维护,且在施工期间中选人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中选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中选人负担;(3) 比选申请人须结合现场实际特殊情况自行考虑交通组织、安全防护等措施费,中选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4) 比选申请人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排水、排污等措施费,中选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17、;(5)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在措施报价中;(6) 本工程无场地堆放等场所,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考虑到措施费中并包干使用;(7) 打围:本项目施工期间需全线打围,打围须符合比选人统一标准(详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合同附件八房屋建筑打围标准),发生的费用比选申请人应在措施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8) 扬尘整治:须符合省、市的相关规定及比选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办法,比选申请人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扬尘整治措施费(详见合同附件七);(9) 为保证承包人按比选工期要求竣工,比选申请人须足额配备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3.3.3.4比选申请人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
18、临时停电,承包人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比选申请人在报价时应在措施费中考虑该部分费用,比选人不另外支付。3.3.4比选申请人参选时对计日工不做报价,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零星工作项目用工时,计日工的单价按照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公布的零星工作项目的单价标准作为结算单价。3.3.5规费和税金3.3.5.1规费:规费由比选申请人按清单中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得进行参选竞争,结算时按中选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费率标准计取,其中计算规费的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包括措施项目清单(二)中的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以结算时经审计单位按照2009四
19、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核定的金额为准。3.3.5.2本工程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比选申请人暂按3.43%的税率计入参选总价内,由比选人代扣代缴。3.3.6其他项目清单3.3.6.1暂列金额(原预留金)暂列金额为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证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比选人暂列并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是否动用。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定的金额计入参选报价总价。3.3.7关于风险3.3.7.1材料风险:3.3.7.1
20、.1可调材料范围:本项目无可调价材料。材料价格均为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其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比选申请人在参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3.3.7.2政策性调整比选申请人参照投标期间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对参选报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自行报价。3.3.7.2.1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工程竣工时,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再发布新的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文件,则对中选人参选报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不作任何调整。3.3.7.2.2自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至工程竣工期间,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新的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文件,则对每次调价文件公布后实施的工程量所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不含措施项目清单(
21、一)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项目的定额人工费】:调整后人工费机械费=中选人参选报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参选截止时间后至工程竣工前某次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参选截止时间前最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其中定额人工费界定为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所指的“定额人工费”)。如在参选截止时间至工程竣工期间多次发布新的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文件,则人工费、机械费政策性调整后的人工费机械费分段进行计算。3.3.7.3材料价格调整、政策性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均在办理结算时调整,施工过程中不作调整。3.3.7.4本工程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
22、单、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的要求实施,否则中选人将无条件进行整改,直到满足比选人、设计单位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在参选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选后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3.3.7.5本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其它风险。3.4比选申请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任何足以影响参选报价的情况,若因比选申请人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经济和工期索赔,比选人将予以拒绝。3.5若由于比选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计算:3.5.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经比选人确认后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3.5.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
23、,经比选人确认后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均相同的项目,可按中选综合单价加材料价差材料价差为不同材料在2010年第3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成都市2010年2月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中的市场综合价价差(如未公布该市场综合价的材料,按2010年第3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成都市2010年2月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中的信息价价差)调整确定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3.5.3参选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综合单价。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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