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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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2009-实施2009- 发布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uidance on Intelligent Traffic Safety & Enforcement Management Device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征求意见稿)DB11/.12009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 13.20XXXXX.3-XXXX目 次前 言II引 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定义24 综合设计与审核35 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46 快速路出/入口信号控制设备14
2、7 交通诱导显示屏设备198 车道灯设备229 视频监控设备2510 交通违法监测设备2711 道路气象检测设备3112 交通流检测设备3213 交通警示灯设备3314 市政工程设施通用设计3315 运营维护管理3416 经费测算34附录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底座及隔板示意图 (标准性)35附录B道路智能化安全管理设施设置示意图 (参考性)37前 言本部分为推荐性标准。DB11/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分为三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道路;第3部分:公路。本部分为DB11/的第1部分。本部分附录A为标准性附录,附录B为参考性附录。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提
3、出。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本部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起草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参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本部分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引 言近年来,北京市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相关研究和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包括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监测系统等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北京市的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建设都是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随着交通需求的增加而逐渐建设,该方式对道路的重复开挖、重复建设,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了
4、交通管理难度,更给广大公众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包括: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流监测、交通违法监测等类设备,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交通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标准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建设中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综合布设、设置要求以及市政工程、费用测算等予以规定。本标准涉及的各类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认证,确保能够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系统管理;本标准涉及的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中交通违法监测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5号)。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涉及
5、到电子、通信、计算机应用、电力及土建、钢结构、环境景观等多个专业,除符合本部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由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通用技术要求、城市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公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等部分组成,为新、改、扩建道路规划、设计过程中,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使用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提供指导,为有关部门审批、协调工程项目提供依据。13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综合设计与审核要求,各类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设置要求以及市政工程、主要功能及性能等技术要求以及运
6、营维护管理和经费测算等。本部分适应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的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220-19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1486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T 20839-2007 智能运输系统 通用术语GB 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2125
7、5-2007机动车测速仪GB/T 23828-2009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GA/T 175-1998道路交通秩序评价GA 47-2002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T 4842004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标志GA/T 5092004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 5272005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 648-2006交通技术监控数据规范GA/T 652-200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 743 - 2007太阳能黄闪信号灯GA/T 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832200
8、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CJJ 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T 714 - 2008道路交通气象能见度检测器JT/T 715-2008道路交通气象环境 埋入式路面状况检测器DB11/Z 384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B11/T 49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3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交通信号 Traffic Signal在道路上向车辆和行人发出通行或停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灯色信息。GA/T 509-2004,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3.2交通信号灯 Tra
9、ffic Signal Light由红色、黄色、绿色的灯色按顺序排列组合而成的显示交通信号(3.1)的装置。GA/T 509-2004,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3.3快速路出/入口信号控制 Expressway Ramp Metering快速路出/入口信号控制包括快速路入口信号控制和快速路出口信号控制两种控制方式。利用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在主路入口处控制进入主路车辆方式,称为快速路入口信号控制;在主路出口处,控制相邻辅路上游交通流,使快速路驶出车流更加顺畅的控制方式称为快速路出口信号控制。3.4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能够改变交通信号(3.1)顺序、调
10、节配时并能控制交通信号灯(3.2)运行的装置,包含交叉口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通信设备和控制计算机等。满足交叉口信号控制需求的设备称为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满足快速路出/入口信号控制需求的设备,称为出/入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3.5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Intelligent Traffic Safety & Enforcement Management Facilities将计算机、自动控制、传感器等技术应用于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提供各种交通安全管理规则和手段,提高道路交通流规范化和有序化,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测、稽查的设备的统称。包括:交通信号设备、交通诱导设备、交通综合监控设备、交通违
11、法监测设备、交通流检测设备、道路交通气象检测设备等。3.6交叉口综合控制系统 Intersection Integrated Traffic Control System根据交叉口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违法监测以及交通流信息、事件检测等功能需求,综合利用交叉口的前端探测装置、控制处理单元和通信单元及市政工程设施,使之以最小的投入满足交叉口控制的需求的软、硬件设备的统称。3.7交通诱导显示屏 Variable Message Sign(VMS)交通诱导显示屏也称为可变情报板,是指设置在道路沿线,动态显示文字、数字或图形,向驾驶员发布最新交通运行状况、道路条件、交通设施使用状况,提供路径诱
12、导、气象和环境条件等交通信息的外场显示板式信息设备。3.8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 Lane-control Signal controller能够改变用以指示特定车道是否关闭的交通信号灯运行的转置,包含指示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通信设备和控制计算机等。3.9交通流检测设备 Traffic Detecting Device具备检测基础交通信息数据,如车流量、车速、车间距、车辆类型、道路占有率等参数的设备,根据需要可选择兼具上述功能及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的交通流检测设备。3.10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Traffic Violation Enforcement Device是利用图像识别技术、车辆检测技术等对机
13、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记录的设备。3.11视频监控设备 Video Based Integrated traffic Information Surveillance 利用视频监控、图像识别等技术,通过自动手段辅助管理者对道路交通进行监测的设备。除具备闭路电视(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简称CCTV)监测功能外,根据综合监控的需求可具备事件检测、流量检测、号牌自动识别等自动检测功能。3.12道路气象检测设备 Road Weather Information System具备检测影响汽车行驶的不利气象条件,至少包括能见度、路面干湿度、冰、雪、雨、雾等指标的设备
14、。气象检测设备能全天候监测道路气象参数随时间的变化情况,为监控中心提供能见度的实时监测数据。3.13交通警示灯 Traffic Warning Light在危险路段、出/入口区域或未设信号控制设备的交叉口区域设置的,通过频闪方式警告出行者注意潜在危险的一种警示设备。4 综合设计与审核4.1 综合设计4.1.1 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配合。4.1.2 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计应与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同步综合设计,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4.1.3 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单项设计完成之后,应进行综合设计,在确保系统的连续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不出现冗余设计。4
15、.1.4 应根据交通量增长及区域发展水平,采取“总体规划、一次设计、分布实施”的原则进行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设计、实施。4.1.5 同时设置信号控制、闯红灯违法、视频综合监控等多类设备的交叉口,应整合为交叉口综合控制系统;对暂不设置信号控制、闯红灯违法、视频综合监控等设备的平面交叉口应预留或预埋满足加装该设备所需的管道,分期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未来科技进步的影响。4.1.6 智能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应充分利用交通标志、行人过街天桥、立交桥等设施作为基础支撑,应确保安全和景观协调。4.1.7 确保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备支撑杆件的综合利用。上下游200m范围内有已建或待建支撑杆件时,宜共用支撑杆件,
16、此时应综合确定负载,确保安全和景观协调。4.1.8 应与附近有已建或待建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供电、通信设施共用,应综合确定负载,并由先期建设或供电、通信需求高的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工程负责供电、通信设施的建设,并预留后续建设工程的接口。4.1.9 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设置、设备选择和传输等应满足有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4.1.10 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机箱等所有设备应合理设置,不得侵占盲道,不得妨碍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确保有防盗抢等安全功能。4.2 设计审核4.2.1 新、改、扩建道路规划、设计中,应进行道路建设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设计或作为专项设计之一纳入到交通
17、工程设计中,并通过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4.2.2 道路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设计设计流程应与交通工程设计相协调。5 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5.1 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设置一般要求5.1.1 交叉口信号控制设备设置前应进行完善的渠化设计;交叉口信号灯组的类型、数量应根据信号控制需要配置,灯组数量应适当预留未来信号控制的需求。5.1.2 根据视认条件可选择在停车线前或在出口处设置信号灯组,如单一信号灯组无法满足视认要求,应设置辅助信号灯。5.1.3 对于设置左弯待驶区的交叉口,如驶入左弯待驶区的车辆不易观察到本方向的信号灯,应在左弯待转区的停车线前方适当位置设置左转辅助信号灯。5.1
18、.4 设有非机动车专用道和人行横道的灯控交叉口应设置专用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过街灯。5.1.5 其余设置要求按照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及DB11/T 49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执行。5.2 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功能5.2.1 控制类型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为集中协调式信号机,可实现手动控制、时间表控制、无电缆线协调控制、感应控制、动态方案选择控制、自适应控制、中心强制手动控制和路段行人过街协调控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可应用于控制交叉口、路段行人过街并可同时控制两个交叉口或行人二次过街控制。5.2.2 信号时间、闪动频率、转换过渡需求信号持续时间调节步长不大于1s。交通
19、信号控制设备内部时钟24小时的累积误差不超过1s。黄闪信号频率60次/min120次min,可调,设置步长1次/min,其中信号亮暗时间比1:l。绿闪信号频率、信号亮暗时间比与黄闪信号相同。在控制方式转换、配时方案变化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实现平滑过渡,平滑过渡应在(05)个信号周期内可选择设置。5.2.3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与信号灯的启动5.2.3.1 信号控制设备启动时序交通信号控制设备通电开始运行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后按如下时序启动。各信号相位应先进入黄闪信号;黄闪信号结束后,各信号相位应进入清空灯色相位;清空灯色相位结束后,信号控制设备按预设置的方式运行。5.2.3.2
20、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启动时序设置启动时序应可设置。黄闪信号时间可设置,设置范围020s,缺省值6s。清空灯色状态可设置,不同信号灯组应按照交叉口清空设置安全启动相应灯色(红灯信号、黄闪信号、绿灯信号和关灯信号);持续时间可设置,设置范围030s;缺省设置6s全红灯色。5.2.4 信号转换5.2.4.1 信号转换序列基本转换序列如下:机动车、非机动车信号转换序列:1) 红绿黄 红(含全红);2) 红绿绿闪黄 红(含全红);3) 红红黄绿绿闪黄 红(含全红);4) 红红黄绿黄 红(含全红);行人信号转换序列:1) 红或(黄)绿绿闪红(含全红)。2) 红或(黄)绿红(含全红)。3) 红或(黄)绿红闪红(
21、含全红)。行人信号转换序列中起始为“黄”:只适用于当在红灯期间有行人请求时,黄灯端子口输出一个高电压的信号,用于触发行人“等待”显示信号,当行人绿灯开启时,黄灯端子口输出一个低电压的信号。上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信号转换序列应同时具有,并可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间任意组合设置及调用。5.2.4.2 信号转换持续时间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灯色转换持续时间可设置(0-255s),调整步长1s,缺省值黄灯4s、全红2s。2)行人的灯色转换持续时间可设置 (0-255s),调整步长1s,缺省值绿闪3s、全红2s。5.2.5 控制模式转换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从自动控制模式转入手动控制模式时,手动开关作用
22、以后,应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安全时间,最小安全时间根据控制点实际情况设定;从手动控制模式转入自动控制模式时,信号状态不能突变,各相位信号应保持转换时刻的状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始以自动控制方式运行。自动控制模式间的转换应实现平滑过渡。在平滑过渡中,交通信号应保证在交叉口内等候的车辆能够安全驶离交叉口。从一种控制模式转入另一种控制模式时,信号状态不会发生突变,各相位信号保持转换时刻的状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始以进入的控制模式进行工作。5.2.6 控制容量5.2.6.1 相位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16个(含)以上相位。每个相位连接接线端子组的数量可以设置,设置范围为零至信号控制设备配置的最大端子数。
23、每个相位连接接线端子组在驱动时间上可实现早断、晚启、晚断、早启功能(可选)。相位参数应可设置,主要参数包括最大绿灯时间、最小绿灯时间、单位延长时间、绿闪时间、黄灯时间、全红时间等,设置范围0-255s。行人过街绿灯时间参数应可设置多组(3组以上),通过配时方案调用(可选)。5.2.6.2 接线端子组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接入24个(含)以上接线端子组的能力。接线端子组的每个端子应依据信号类别或信号灯色,用文字或代码、编号进行标识。代码、编号的详细含义应在应用手册中说明,以便接线。信号交流零线、保护接地及信号公共接地均应用规范的符号或文字标出。每一个接线端子组可任意设定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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