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心血站LED电子显示屏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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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衢州市中心血站LED电子显示屏系统 项目编号:QCGZ200908 委托单位:衢州市中心血站 招标人:衢州市招投标中心二00九年八月目录第一章 综合说明3第二章 投标须知6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17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2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42第一章 综合说明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受衢州市中心血站的委托,对衢州市中心血站LED电子显示屏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 QCGZ200908(二)采购项目:衢州市中心血站LED电子显示屏系统(三)
2、采购人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LED电子显示屏系统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显示屏生产经营范围的厂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六)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 2009年8月14日至8月24 日17:3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七)报名时,供应商登陆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在首页右边“快速通道”导航处点击“采购供应商注册区”,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下载供应商
3、入库登记表,在报名时携带供应商入库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供应商入库登记时确认的相关原件无需携带。(八)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衢州市招投标中心(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政府采购科(四楼415室)。(九)保证金交纳形式:供应商应于2009年9月10日17: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元整交纳至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财务室。(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
4、、转帐支票、现金)。(十)开标时间:2009年9月11日9:30(十一)开标地点: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十二)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 衢州市财政地税网()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十三)项目联系人:王正文联系电话:0570-3891220 (十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毛偲斌 联系电话:0570-3891220 邮政编码:324000 传 真:0570-3890310 衢州市招投标中心二OO九年八月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备注说明与要求1采购单位衢州市中心血站2招标项目衢州市中心血站LED电子显示屏系统3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24日17:30 (
5、北京时间)4报名地点衢州市招投标中心(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四楼415)5提交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8月25日17:30 (北京时间)6答疑回复截止时间2009年8月26日17:30 (北京时间)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8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9月10日9:30 (北京时间)9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现金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9月11日9:30 时(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2009年9月11日9:30 时(北京时间) 12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公示七个工作日13签
6、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14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除外)退还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凭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17项目联系人王正文18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1220 19投标有效期90天20网址;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 综合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采购。(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衢州市中心血站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市招投标中心。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7、3“货物” 系指本次招标拟采购的设备、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有关的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三)合格的投标人: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详见第一章第五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综合说明;2投标须知;3采购内容及要求;4合同主要条款;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
8、范例;6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09年8月25日17:30前将需答疑、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招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招标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于8月26日17:30前在网上公布(网址;),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回复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公布,并以书面的形式
9、(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
10、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且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三)投标文件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允许提供公证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5)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11、证证书(证书需涵盖“LED电子显示产品的生产”)复印件;(9)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文件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2)开标一览表。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及服务等所有费用,保证用户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系统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免费维护。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技术文件内容:(1)详细的产品清单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品牌型号及具体参数);同时需提供LED屏体施工详细的安装设计方案。投标人还需提供一个8行*16
12、列的显示模组封样,并附单个模组驱动器材清单,同时注明恒流驱动器件型号,用作现场评定,同时可在验收时进行对照;(2)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3)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4)产品技术偏离表上逐项说明产品、服务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不同点以及完全不同之处。(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实施条件。(6)行业测评资料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7)供应商以往业绩。提供2007年8月以来完成实施的金额在40万以上的LED显示屏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原件、政府采购
13、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8)售后服务承诺表(格式附后)。(9)售后服务网点。如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提供该机构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四)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
14、的回答文字。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于2009年9月10日17:3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财务室。携带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现金的应到收取保证金的财务室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条,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条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现场公证
15、人员核验(开户单位: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06043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现金)。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4)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5) 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16、。(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递交投标
18、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19、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三)无效的投标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开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包装,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7存在“”条款的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 8标书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注明标项,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致使无法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11
2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2.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1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五、开标(一)开标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2招标人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拆封。(二)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三)在开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六、授
21、予合同(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凭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并经市招投标中心签证后生效。 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
22、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案。 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通讯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四楼 邮编:324000项目联系人: 王正文 答疑咨询电话:0570-3891220;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LED显示屏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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