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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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 要红晶石评报字2009第30号 总第1349号评估对象: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评估机构: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拟出让“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价值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国土资源部出让“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款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09年2月28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
2、量法。评估参数:保有资源储量主矿产白钨矿矿石量1732.85万吨,金属量48680吨,其中:(122b)矿石量136.03万吨,金属量4518吨,平均品位WO30.33%;(333)矿石量1376.13万吨,金属量41376吨,平均品位WO30.30%;(333)(低品位矿石)矿石量220.69万吨,金属量2786吨,平均品位WO30.13%;伴生矿产镓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512.16万吨,金属量663吨,平均品位0.0044%。(333)可信度系数0.8,(333)(低品位矿石)资源量不参与本次评估利用,伴生镓也不参与本次评估计算。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约为1236.
3、93万吨,金属量(WO3)约为37618.80吨,平均地质品位(WO3)约0.3041%;设计损失率5%、采矿回采率85%、矿石贫化率10%,入选矿石品位0.2737%。评估用可采储量矿石量约为998.82万吨,金属量(WO3)约为30377.18吨。生产规模26.40万吨/年;以本次评估投产计划安排情况下(第一年生产负荷80%,第二年生产负荷100%)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约42.24年,评估时按30年计算,则评估计算年限30.83年,即自2009年3月至2039年12月底,其中基建期自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底。评估用白钨选矿回收率72.5%;产品方案为65%的白钨精矿;不含税价格668
4、10.37元/吨精矿;固定资产投资6339.54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160.53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48.95元/吨;折现率8%。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964.6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本次评估计算的总的可采储量为998.82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42.24年。本次评估时矿山服务年限按30年参与评估计算,30年的评估期内动用的可采储量为708.05万吨。重要提示: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
5、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上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法定代表人: 陈开权项目负责人: 陈开权矿业权评估师: 陈开权胡鹏兴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目 录一、正文目录1.矿业权评估机构6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63.评估目的74.评估对象和范围74.1评估对象和范围74.2矿业权的历史和评估史85.评估基准日96.评估依据107.评估原则128.评估实施过程和现场考察128.1评估实施过程128.2 现场考察情况139.采矿权概况149.1矿区位置和交通概况14
6、9.2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159.3地质工作概况1510.矿区地质概况1610.1 地层1610.2 构造1710.3 岩浆岩1710.4 矿床特征1810.5 开采技术条件1911.矿区开发现状2112.评估方法2213.评估指标与参数2313.1收集的主要评估资料的评述2313.2保有资源储量与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的确定2513.3采选方案、“三率”指标的确定及产品方案2713.4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的确定2813.5生产规模2913.6评估计算年限2913.7主要经济参数选取说明3013.8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3113.9销售收入3613.10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估算4113.11销售税金及
7、附加4713.12所得税4913.13折现率4913.14评估采用经济参数的财务评价和评述4914.评估结论5015.有关事项的说明5015.1评估结果有效期5015.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5015.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5115.4其他责任划分5115.5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范围5115.6评估假设条件5116.评估报告提交日期5117.评估责任人员5218.评估工作人员52二、附表目录附表一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附表二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附表三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
8、估算表;附表四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确定依据表;附表五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估算表;附表六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附表七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附表八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附表九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与服务年限估算表。三、附件附后四、附图目录附图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五矿段地形地质图(1:5000)附图二 新田岭钨矿五矿段主矿体(4)资源储量分布平面图(1:20
9、00)附图三 新田岭钨矿五矿段次要矿体资源储量分布平面图(1:2000) 附图四 新田岭钨矿五矿段13线资源储量估算剖面图(1:2000) 附图五 新田岭钨矿五矿段A13线资源储量估算剖面图(1:2000) 附图六 新田岭钨矿五矿段14线资源储量估算剖面图(1:2000) 附图七 新田岭钨矿区统一地质图例附图八 开拓系统复合平面图(1:5000)附图九 开拓系统纵投影图(1:2000)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红晶石评报字2009第30号 总第1349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委托,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项目组,对“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
10、(五矿段)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报告如下:1.矿业权评估机构名称: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5层5BC室;法定代表人:陈开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10102004258615(1-1);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0号。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本评估项目评估委托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申请人: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路8号五岭新天地21楼。法定代表:朱崇洲。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是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
11、有关文件精神,在郴州市和北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对新田岭矿区原有矿山企业进行整合后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郴州市人民政府实行战略合作的产物。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大型钨矿采选企业。其股东组成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占96.53%股份、原新田岭矿区部分矿业权人组建的郴州市乾邑矿业有限公司占3.47%股份;注册资本5.18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200多名,设有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审计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基建工程部、销售供应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技术部和4个
12、坑口单位。公司主要从事钨金属资源的开采和选矿加工,兼营矿产品贸易、采矿和选矿技术服务。3.评估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拟出让“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价值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国土资源部出让“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款参考意见。4.评估对象和范围4.1评估对象和范围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采矿权”。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6号)(附件一、附件第3页)与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844号)(附件二、附件
13、第8、9页),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695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坐标如下:点号 X坐标 Y坐标1, 2840385.00, 38393385.002, 2840381.00, 38393857.003, 2839380.00, 38393200.004, 2839180.00, 38393200.005, 2839180.00, 38392810.006, 2839975.00, 38392810.007, 2840175.00, 38393030.00标高:从650米至100米。经评估人员核实比对,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五矿段)资源储量核实范围(附件七、附件第86、87页;
14、附件八、附件第135页)与上述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6号)(附件一、附件第3页)及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844号)(附件二、附件第8、9页)中划定的矿区范围完全一致。因此,本次评估的矿区范围以上述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844号)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准;本次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以关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五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326号)及其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78号)(附件八、附件第127、129130页)中的保有资源储量为基础。根据现场考察及询证,本次评估范
15、围内无其它矿业活动,也不存在矿业权权属争议。4.2矿业权的历史和评估史4.2.1 矿业权历史新田岭钨矿区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初查明为一处特大型接触带矽卡岩型白钨矿床。2002年以前整个矿区仅有北湖区安和有色金属矿(原名为秀风有色金属矿)采矿权一处,2002年2005年期间,新田岭钨矿区内新设立13个以铅、锌、钼、铋等为主采矿种的采矿权,使矿区内设置的采矿权总数达到14个,至2005年底实际建成矿山13座,且实际均以生产钨为主。同时非法采矿较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对新田岭矿区非法采钨活动进行综合治理整顿的通知(特急湘政办明电200660号),郴州市人
16、民政府、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北湖区人民政府、北湖区国土资源分局及石盖塘镇人民政府和万华岩镇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所有矿山实施了关、停及综合治理整顿等。与此同时,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编制了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区矿产资源规划(20062015年)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审查,批准新田岭矿区规划设置5个采矿权,由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矿开采。新田岭钨矿区周边现设有探矿权3处,与包括五矿段在内的五个规划开采区范围均无重叠,具体详见附件七、附件第2526页。本项目评估的新田岭钨矿五矿段(具体矿区范围详见
17、附件七、附件第2324页)是以原宏鑫有色金属矿为主进行整合的,包括了原小溪电站垅铅锌矿、原天源有色金属矿和原金猫有色金属矿的部分矿区范围。与五矿段相关的上述四座矿山(其中小溪电站垅铅锌矿在建尚未采矿)建设总投资达21160万元。各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矿石量)为0.8万吨至30万吨,总设计年生产能力32.8万吨。实际年生产规模为3万吨至30万吨,实际总生产规模为39.5万吨/年。在五矿段范围内实际开采的矿山只有宏鑫矿一座,其它矿山实际开采范围在其他矿段内。五矿段矿业权设置情况示意图如下:4.2.2 评估史评估矿山为整合收购矿山,根据咨询采矿权申请人,评估矿山以往没有进行过价款评估。5.评估基准日
18、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6号)(附件一、附件第4页),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2月28日;同时依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的要求,考虑评估基准日应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实现日以及方便收集评估所需资料等因素。选用2009年2月28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符合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的要求,因此,本评估项目最终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以上述合同中所定的评估基准日为准,为2009年2月28日。 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6.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6.1法规依据
19、6.1.1 1996年8月29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1.2 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6.1.3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6.1.4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6.1.5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6.1.6 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6.1.7国土资发2008182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6.1.8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
20、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6.1.9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822 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6.1.10 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05号);6.1.1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66 号)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6.1.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6.1.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8月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6.1.14国土资源部发布
21、的钨、锡、汞、锑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12002);6.1.15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1002);6.1.1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7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 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6.1.17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68号)关于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6.1.18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6.1.19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文关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6.1.20关于国土资源部2006年
22、第18号公告的说明;6.1.2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5号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2008年9月1日执行);6.1.22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8 月29日);6.1.2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08年第6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6.1.24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第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年10 月23日);6.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6.2.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6号);6.2.2国土资
23、源部出让矿业权项目评估要求;6.2.3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844号);6.2.4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五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8年9月);6.2.5关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五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326号)6.2.6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78号)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田岭钨矿五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6.2.7新田岭钨矿五矿段选矿工艺矿物学及钨可选性试验研究报告(2008年10月);6.2.8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田岭钨矿区五矿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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