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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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锷北路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设计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177号x07314一三3511邮编: 410007院 长: 张 柏室 主 任: 杨 黎项目负责人: 李 江设 计 人: 李 江 何 福目 录l 文本部分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二、整治对象及范围三、整治设计依据四、整治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五、整治目标第二部分 现状分析一、现状概况二、户外广告现状三、户外招牌现状第三部分 整治方案说明一、街道分区定位二、招牌及广告整治设计等级三、整治基本措施四、整治内容第四部分 整治实施措施 第五部分 广告整治 第六部分 招牌整治l 图纸部分1. 蔡锷北路 区域位置平面图2
2、. 蔡锷北路 东立面现状图3. 蔡锷北路 西立面现状图4. 蔡锷北路 广告整治设计现状对照立面图5. 蔡锷北路 招牌整治设计现状对照立面图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蔡锷北路是长沙市河东老城区一条重要的南北向城市旧道路,它南起五一大道,北至湘雅路(原北站路),也是长沙市一条重要的商业性城市道路。为提升长沙市旧有城市次干道的观赏品质,打造亮丽的人文景观,创建文明城市,在市规划局的总体规划指导下,长沙市建筑设计院展开了对城市次干道-蔡锷北路的临街户外广告招牌整治设计。蔡锷北路已完成道路拓改工程规划设计,现状路面及人行道形象已有质的飞跃,但是其两厢的街景和临街环境显得凌乱不堪,直接影响着省会长沙
3、的整体形象。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打造长沙市良好的城市风貌的精神,对蔡锷北路两厢的户外广告、招牌提出整治要求,在原有“洗脸打粉”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两厢户外广告、招牌进行美化造型、风格各异的亮化,增强蔡锷北路的观赏性,特色性和商业性。使之成为长沙市内一条高品质的室外街道空间和具有强烈吸引力的特色商业、休闲街道。二、整治对象及范围蔡锷北路两厢户外广告、招牌整治规划设计南起五一大道,北至湘雅路(原北站路),全长2.0公里,整治规划设计内容主要为:蔡锷北路西厢的沿街建筑及附属物上的作为信息传播媒介的户外商业广告、公益广告牌位和店牌及招牌等沿街开放空间内景观元素的美化,
4、更新设计。以及结合临街建筑立面,统筹协调城市空间景观元素有机融合,打造亮丽的人文景观,重塑优雅、美观、繁荣的街道空间。本次整治设计不包括未设构架的悬挂、张贴或手写广告;不包括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的广告、不包括利用书报亭等公用设施设置的广告及交通指示牌、路牌。三、整治设计依据1、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试行)2、长沙市城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定(试行)3、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4、长沙市户外广告招牌规划方案设计要点4、蔡锷北路1:1000的两厢地形图四、整治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一)、设计指导思想 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
5、标,通过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营造都市氛围,美化街区景观,提高城市形象,打造和谐、优美的视觉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长沙市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设计中必须兼顾生态环境、节能、安全及防止光污染,实施绿色环保,加强户外广告招牌管理的科学含量(二)、设计原则1、整洁、美观、大方的原则:拆除蔡锷北路两厢违章、危险的广告招牌及屋顶、屋外不雅观的附属设施,治理街道界面内所有脏、乱、差的室外空间,塑造整洁、美观、协调的视觉环境。2、突出商业性道路特色的原则:在蔡锷北路两厢的建筑墙局部,街头公共绿地和节点性街头空间设计中体现湖湘的商业景观特色,增加街道场所的景观性、商业性和地方性,实现多元化与个性化的有机统一。4
6、、整体规划,便于实施操作的原则:按分区分类的规划设计思路对蔡锷北路进行统一整治规划,在统一规划思想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立面及周边室外街道公共空间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整治措施。便于实施者和管理者的具体操作。5、远近结合、经济可行性的原则:在基本保持用地性质和建筑物不大拆大建大变的前提下,结合远近期规划建设的需要,针对不同地段和不同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尽可能保证以较低的整治成本在短期内实现整治目标。五、整治目标对建筑立面脏乱灰暗及立面形式单调的招牌进行美化造型,拆除沿街过于陈旧和混乱的广告进行重新设置,保持整条街道立面的整体协调,但又形式各异,各有特色。景观性倡导与环境相协调相融
7、合的富有美感的户外广告招牌,突出长沙特色,使广告招牌成为长沙城市景观的一道风景线。 可操作性和示范性以本次规划为契机,对广告招牌规划框架体系进行研究,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工作思路和框架。第二部分 现状分析一、现状概况蔡锷北路两厢机关单位用地、商业用地、居民用地混杂,各种类型的建筑物鳞次栉比的沿路排列。建筑新旧不一,形式多样,相邻建筑、新旧建筑缺乏有序的组织和对话,部分建筑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过于陈旧灰暗,加上违章搭建的商铺以及临街商铺的广告牌、招牌大小不一、参差不齐,导致城市环境界面凌乱,缺乏一种准确的城市道路形象,这些都成了中山路街景最显著的现状特照。1、区域概况及功能布
8、局:蔡锷北路地处市中心地带,沿线街道商业繁华,商铺成行;商铺门面不是长期以来零星建设而成,就是旧式居民楼改造而成,缺乏整体的规划控制,致使建筑体量、层高、及广告招牌形式、面宽大小不一,虽有一定的丰富性,但由于缺乏固定景观元素的相对生复及新旧不一,导致街景比较混乱,缺乏一种整体的协调性。 2、道路交通现状分析:蔡锷北路地处市中心地带,是重要的南北向城市次干道,人流车流量大,但现状蔡锷北路路幅宽仅为1012米。两厢建筑紧临道路布置,人行道窄,现已定为由南往北的单向车行线,但人流车流量大,交通仍显拥挤。 3、绿化、城市广场现状分析:由于路幅宽仅为1012米,且人流与车流量大,蔡锷北路路旁绿化设施及行
9、道树严重缺乏。仅在蔡锷北路与湘春路路口处有一小型城市绿化广场。4、建筑现状分析评价:蔡锷北路大量充斥着低矮的民房建筑,它们演变为商业建筑后,除正面部分被广告招牌遮掩部分外,剩下裸露在外的部分色彩灰暗、墙面肮脏、屋顶杂乱,且招牌式样、大小不一,景观效果极差。41建筑性质评定:对蔡锷北路两厢现有建筑使用的性质及用途进行综合评定后,把建筑物分为五类:居住建筑;商住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公共建筑。42建筑质量评定:对建筑物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整体外观形象进行综合评定后,把建筑物分为四类:一类建筑:这类建筑指新建或建成不久立面保持较好的建筑。二类建筑:一般建筑,主要指一些三层及以上的现代多层建筑,
10、这类建筑整体外观形象较好,质量尚可,但多是立面灰暗或破损等不够完善。三类建筑:较差建筑,主要指二层及其以下的低层建筑,这类建筑整体外观形象较差,属于待拆迁或改建建筑。四类建筑:指尚在建设施工中,暂时未投入使用的建筑。5、公共设施现状分析蔡锷北路沿线公共设施基本完善,有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机构、医疗卫生等,具体为银行4所、医院4所、邮政所1处、学校1所、酒店2所。但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缺乏。二、户外广告现状1、户外广告现状情况统计按道路两侧建筑物排列情况将建筑物编号,对每栋建筑物依附的广告和独立广告进行统计。西侧编号从北往南,以“W-CE-X-”依次编码;东侧编号从北往南,以“E-CE-G-”依次编
11、码。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广告编号、详细位置、广告内容、广告尺寸、做法、亮化、整改措施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户外广告现状情况统计表。2、户外广告现状分析蔡锷路沿线主要为小型商铺店面,广告设置较少。通过现场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a、沿线单栋建筑物内多个广告随意设置、规格不统一等现象。b、多层的办公楼建筑因为主要是公司办公为主,同一栋楼内各公司都会相应的在墙体张贴广告,特别是有少量的几栋体量较大办公楼,在窗间墙上张贴大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c、部分建筑物在玻璃窗内侧大量张贴广告,影响建筑立面效果。3、整改措施广告的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部分不符合规范的广告;保留商业地段广告,对广告的大小、高度进行调整;独立
12、广告内容改为公益广告。三、户外招牌现状1、户外招牌现状情况统计按道路两侧建筑物排列情况将建筑物按组团编号,对相邻建筑物依附的招牌进行统计。西侧编号从南往北,以“x-ce-x-z-”依次编码;东侧编号从北往南,以“x-ce-d-z-”依次编码。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楼栋编号、招牌详细位置、招牌个数、做法、亮化、整改措施等。具体详见第六部分户外招牌现状情况统计表2、户外招牌现状分析沿线建筑物均布置了招牌。通过现场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a、户外招牌数量繁多,形式多样化,色彩不统一。b、多层的办公楼建筑因为主要是公司办公为主,同一栋楼内各公司都会相应的在墙体张贴招牌,特别是有少量的几栋体量较大办公楼,在窗
13、间墙上张贴大量招牌,严重影响市容。c、部分建筑物在玻璃窗内侧大量张贴招牌,影响建筑立面效果。d、沿街一层门面设置招牌存在以下问题:建筑一层门楣处设置的招牌高度不一致,招牌之间间隔随意。材料、样式、颜色等各自为阵。建筑和建筑之间招牌没有考虑周围建筑招牌的风格、大小,没有统一协调。招牌设置位置随意,有些重要地段门面在整个一层墙面上随意设置多个招牌,有些门面在窗间墙上设置招牌。3、整改措施招牌的规划分为整治和规划两个层次,在近期通过整治,拆除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规定的招牌,在整治基础上形成可控制的规划要点。广告的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部分不符合规范的招牌;特别是多个单位共用办公楼在墙上随意设置招牌的;沿
14、街门面设置招牌没有统一规划,各自为阵的。第三部分 整治方案说明一、街道分区定位结合蔡锷北路沿线基本用地情况及近期实施可行性,中山路街景景观特色大致定位如下:商业街道区:五一大道至湘春路路段,该路段紧密相连的布置着各种样的店面,招牌及广告种类形式多样,是整治设计的重点, 广告及招牌必须整体协调,但又形式各异,各有特色。普通街道区:湘春路至湘雅路路段, 店面沿街零星布置,店面招牌以简单形式和浅色布置为主。禁止设置商业性广告。二、招牌及广告整治设计等级根据沿街招牌及广告现状条件及整治目标要求,确定各区段招牌及广告不同的整治强度与措施,共分五种等级:1、 保留:保持招牌及广告原貌。可作为相邻店面招牌整
15、治设计的参照,保持临街店面招牌的协调和统一。 2、基本保留:招牌立面形式,色彩都保持原貌,仅须立面清洗。3、一般整治:招牌立面形式不变,但局部需要重新粉饰或改造。4、重点整治:招牌立面形式、尺寸、材料都需改造。5、拆除:拆除违反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试行)、长沙市城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定(试行)、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的招牌及广告。三、整治基本措施1、 拆除违章搭建的招牌及广告;2、招牌立面清洗;3、招牌修补及粉饰;4、以相邻店面的层高及建筑形式为依据,小范围内统一规范招牌的形式和尺寸;5、指定商业广告、公益广告、风景广告装饰的位置及尺寸。四、整治内容1、店面招牌立面遵循“不大为、少花钱
16、、出效果”的原则。立面改造争取尽可能大部分店面招牌不动的前提下进行,重点对少部分店面招牌的形式、材料、色彩、进行统一设计。1)以环境要求出发,要求沿街店面招牌风格统一,具有现代特征,可用民族风格的符号,体现湖湘文化的特色,鼓励简洁明快的形式,以浅色调为主,形成整洁、雅致的开放空间。2)立面改造意象见改造立面设计图。根据地段店面招牌类型以及建筑物的不同部位,采取多种形式的改造方法,对外立面店面招牌局部或全部处理。3)在现有单位或小区的临街围墙面及在建项目工地的临街面(湘春路至湘雅路路段),设置指定规格的公益广告或风景广告。2、标识系统:1)单位标志:建议沿街各单位在其主要出入口设置表示单位性质、
17、权属、路径导向等内容的招牌标志,可采用文字、图案、色彩相结合来组织单位的标志体系,增加员工、行人和游客对本单位的印象,通过个性化的标志设计,来体现入微的人情关怀和文化韵味。2)商业服务标志 在每一条城市道路的交叉处,设置反映蔡锷北路的商业环境特征和沿路大型商场、宾馆等内容的标志。可独立设置于人行道上与路灯组合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使游客、行人能方便迅速的找到目的地,令人有安全感和亲切感。 4、亮化 蔡锷北路的店面招牌亮化主要以灯箱设置的自发光及外部泛光照明为主;大型广告画以投光灯照明为主,以营造舒适的街道环境为原则,配以绿地内的草坪灯景观照明及重要的景观建筑物的泛光照明。第四部分 整治实施措施1、
18、通过整治方案公示,征求市民意见,特别是范围内各建筑使用单位意见,通过沟通取得共识,以便于整治的顺利实施。2、在广告招牌设置实施过程中,既要以法规和技术标准(详见下页广告招牌技术标准)为准则,以整治设计为蓝本,同时也要有必要的灵活性。既要统一协调,同时也要避免形成单调的城市景观。3、采取分步实施的策略,近期通过集中整治,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广告招牌。远期控制新增招牌的数量和布置位置等。4、按照本整治规划的整治要求,本工程实施难度较大,须市、区两级政府进行规划监督及引导,沿路各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居民配合进行。广告招牌分类技术标准大类中类小类技术标准内容内容广告屋顶广告建筑物高度在1224
19、m时设置户外广告高度不得超过6m,且和建筑物高宽比协调。设置的户外广告牌面宽度不得超出建(构)筑物两侧墙面,牌面水平方向不得突出建(构)筑物外墙面。建筑物高度不在1224m时设置牌面高度按以下控制,6m以下建筑物设置户外广告,高度不超过1.5m,6-12m,高度不超过2m,24m以上,不超过建筑物高度1/6(最大不超过9m),其它技术标准同上。需特别审批。墙面广告平行建筑物一层设置高度不得超过依附物的墙体顶线,宽度不得大于两侧墙面,其外端距离墙面不得超过0.5米;不得在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垂直建筑物一层设置宜采新型材料制作,其底部离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低于4.5米,外端距离墙面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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