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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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试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1月 55 目录1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职责2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流程3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试行)4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章制度5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图形标识部分(初稿)6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7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行为规范(试行)8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标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职责一、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所服务职责(一)公共就业服务1.就业政策法规宣传
2、。在辖区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2.人力资源调查。组织开展辖区内用工单位及人力资源信息调查统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3.就业失业人员管理。负责审核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手续,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4.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援助,负责就业困难对象的审核认定,辖区就业岗位开发工作。5.职业指导介绍。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6.就业培训。组织和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7.就业创业服务。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调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工作,
3、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8.推进充分就业,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和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活动。(二)社会保险服务1.组织辖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3.负责对辖区内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做好日常稽核;(三)劳动关系服务1.逐步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研究和解决本辖区劳动关系领域重大事项。2.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配合上级部门对各类用人单位用工实行动态管理。3.配合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
4、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查处。(四)劳动保障监察服务1.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掌握和采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现和报告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接收、报送辖区内劳动者举报投诉材料; 4.协调解决一般性劳动纠纷;5.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书面材料审查和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6.对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7.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其他工作。(五)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本辖区各类企业及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有效预防劳动人事争议发生。2.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调解原则,负责协商、调解、处理本辖区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3.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敦
6、促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4.协助辖区企业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5.建立、完善调解制度,管理文书、案卷、档案。6.完成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7.了解、掌握本辖区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县、区劳动人事争议部门报告争议发生、调处情况,并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即时上报。(六)社会管理服务1.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查询服务。2.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库,适时更新离退休人员信息,对离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3.跟踪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流动状况,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4.帮助死亡离退休人
7、员的家属申请丧葬抚恤待遇。5.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6.对受刑事处罚而应停发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及时上报处理。(七)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二、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所服务职责(一)公共就业服务1.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在辖区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2.人力资源调查。组织开展辖区内用工单位及人力资源信息调查统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3.就业失业人员管理。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承担就业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4.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
8、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的援助服务;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5.职业指导介绍。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6.就业培训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7.创业服务工作。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8.灵活就业服务。调查、核实和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9.推进充分就业。组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活动。(二)社会保险服务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2.城
9、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三)劳动关系服务1.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数量、单位性质、行业类别、经济类型、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2.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督促落实国家及省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上报。3.对本辖区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建立花名册,及时了解和掌握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及时上报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平台。4.对辖区内集体停工等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进行日常监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四)劳动保障局监察服务1.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
10、行;2.掌握本地用人单位的用工数量、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劳动用工情况;3.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举报投诉受理、调查等工作;4.发现和报告本地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劳资纠纷和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5.反映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五)社会管理服务1.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查询服务。2.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库,适时更新离退休人员信息,对离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3.协助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流动状况,帮助进行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4.协助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抚恤待遇。5.组织离退休人员中
11、的党员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6.建立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7.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8.建立特困退休人员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辖区内高龄、鳏寡、重病及行动不便需要特殊照顾的退休人员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和上门服务。9.定期集中整理离退休老同志反映的问题,报有关领导或部门,供研究参考做出决策。(七)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省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流程一、咨询服务
12、1服务内容: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业务咨询和引导服务,解释、解答相关问题。2服务对象:3工作依据:4服务流程:(1)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接待并询问服务对象咨询的政策、业务问题,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窗口或科室。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告知所询问事项的主管部门。(2)受理咨询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咨询登记,填写咨询服务记录表。主要包括接访日期、咨询人姓名、人数、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来访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接访人签字等。对咨询简单政策业务问题,工作人员应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答复;现场无法解答或需情史研究的,应详细记录咨询
13、人联系方式、答复的主要问题等内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函件等方式给予事后答复,并做好登记备案。(3)咨询结束后,检查需要登记事项,及时补充漏填内容。对尚未解答的问题,单独列注明。已实行计算机管理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按立档要求,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以利检索和日后查找、总结和跟踪服务。遇有重大或涉及面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或形成书面统计分析材料,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咨询的问题比较集中、频率较高的应及时总结归纳,并采取张贴宣传材料或手册的形式进行宣传。(4)回访是咨询服务的后续服务,要将回访情况记录在咨询服务档案中。5工作时限:一般咨询服务现场完成;需事后答复的原则
14、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二、信息发布1服务内容:收集、整理、审核并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等。2服务对象:3工作依据:4服务流程:信息收集: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调查收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信息、辖区内服务对象信息等。信息整理:建立信息登记表,对所收集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形成服务对象电子信息档案和公共就业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通过公共招聘网、短信、显示屏、信息栏及时向社会实时发布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以及相关社会保险服务信
15、息。三、就业服务类(一)人力资源信息采集1服务内容:人力资源信息采集2服务对象:3工作依据:关于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6号)4服务流程: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建队伍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动态跟踪。(1)制定方案。方案包括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地点、要求以及队伍建立、经费保障等内容。(2)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张贴通告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召开社区(村)或者居民(村民)小组会议进行动员。(3)组建队伍。组建调查队伍,组织进行业务知识和软件操作培训,使调查人员准确掌握调查范围、内容、要求,熟悉工作流程,深刻理解各项调查指标的含义、口径和信息录入的操作要领。(4)信息采
16、集。上门采集信息前,准备好要填写的表格、笔、告知信等材料,佩戴好胸卡,调查员实行包楼包片(农村分组包干)的方法进行入户信息采集。入户采集出示工作证件,告知身份,并简要说明此次信息采集的意义及主要项目,在征得被调查对象同意后入户进行信息采集。(5)汇总分析。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分类整理,录入系统。(6)动态跟踪。调查后要定期不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人口及就业变动情况,填写跟踪服务表,及时更新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二)用人单位信息采集1服务内容:用人单位信息采集2设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3服务流程:制订
17、方案用工调查建立台帐录入信息动态跟踪发布信息。(1)制定方案。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地点以及队伍建立、经费保障等内容。(2)用工调查。依据统计部门年度统计数据,结合本网格内的街道、门牌号的结构,逐一进入用人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向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此次调查的目的和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和资料,根据用人单位出示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依次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调查表后,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阅审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建立台帐。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台账,同时填写调查日程记录,交负责人复查。(4)录入信息。经负责人复查完毕的信息,按软件要求进行录入,形成用人单位劳
18、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5)动态跟踪。调查后要定期不定期走访辖区用工企业,及时了解单位用工变动情况,填写调查表,及时更新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6) 发布信息。对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到用工信息宣传栏等,帮助居民更好的就业。4、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三)失业登记1服务内容:失业登记2设定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3服务流程:(1)初次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操作流程:受理申请指导填写初审
19、材料登记上报。1)受理申请。失业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服务站申请。2)指导填写。工作人员指导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3)初审材料。工作人员对失业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初审无误后在失业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并留存一份。4)登记上报。将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相关台帐,并初审后的材料和信息通过金保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所属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打印发放就失业登记证。(2)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操作流程:受理申请指导填写登记上报。1)受理申请。失业人员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
20、的街道(乡镇)服务所申请办理失业登记。2)指导填写。服务所工作人员指导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对失业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上报。工作人员将失业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台账,并通过金保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所属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打印发放就失业登记证。对已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由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原证件上做失业登记并打印。4提供材料:(1)初次失业人员失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被征地农民需出具“被征地安置
21、人员身份证书”;2寸证件照1张。(以上材料一式2份)(2)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原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2寸证件照1张;非本地户籍失业人员需出具有效的居住证。刑满释放、假释、缓刑、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人员,需出具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证明。(四)跟踪服务1服务内容:跟踪服务2设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3服务流程:人员认领制定计划入户调查建立台帐分类跟踪个性服务完善台帐。(1)人员认领
22、。工作人员从信息系统认领在街镇办理失业登记的本辖区内的失业人员,下载失业人员信息,并打印成册。(2)制定计划。对失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前要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包括调查时间、调查目的、调查的主要内容等。(3)入户调查。对辖区内的失业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就业再就业状况。(4)建立台帐。将入户调查情况填入失业人员跟踪服务表,并建立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台帐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形成失业人员数据库。(5)分类跟踪。“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每月跟踪一次;失业有就业愿望人员三个月跟踪一次;不充分就业人员、暂无就业愿望人员每半年跟踪一次;充分就业人员、认领后无法联系人员、空挂户一年跟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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