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断直连反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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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贷断直连反思今天,我们需要思考的是适当调整“断直连”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转手式”中间环节,确保商业银行可以直接获取海量风控数据,同时给予数字平台更多包容和支持。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腾讯、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客户)提交的信息、平台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提供给金融机构(合作银行),切断了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直接联系。数字平台(助贷机构)不允许直接跟商业银
2、行合作,要么通过征信机构做,要么就不做助贷业务,金融机构信息入口只能是征信机构,这有点类似于前几年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断直连”。由此开启了助贷领域“断直连”模式,引发了业界较大的反响。“断直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平台机构自行对接个人信息数据的乱象,收归持牌征信机构统一管理,可以防止个人用户信息被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加强了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但是,“断直连”对助贷业务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当前新冠疫情肆虐背景下,中小微企业经营受困,资金匮乏,国内信贷市场整体上呈现萎缩状态,再切断数字平台(助贷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贷合作途径,加剧了资金与流量之间不匹配程度,不利于形成金融机构与数字平
3、台在信贷投放优势互补局面,无益于发挥小额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的金融贡献与社会价值。对“断直连”监管措施的重新评价首先,“断直连”割断了数字平台与银行合作关系,推高双方经营成本。在助贷业务中,数字平台(助贷机构)拥有庞大的获客渠道与风控优势,可以源源不断提供海量客户,同时,数字平台(助贷机构)打造的风控指标体系可以和金融机构风险偏好、标准化风控政策工具相互融合,再辅以海量日常行为场景数据的“软信息”,为商业银行放款提供决策依据。而金融机构拥有牌照资质和资金优势,依靠数字平台提供数据,经过内部数字化风控处理,生成符合金融机构风险偏好的决策引擎。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实现联合建模、分担风险、共享策略的
4、优势互补,共同构筑数字化金融信贷体系新格局。但是,我国“断直连”彻底打破了业已形成的助贷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助贷机构无法直接提供海量客户数据给金融机构,本身具备的科技优势基本丧失。助贷机构提供的海量数据只能通过个人征信机构,增加了中间环节,直接推高了助贷机构经营成本,挫伤数字平台开展小额信贷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助贷课题组初步估算:“断直连”可以增加大型互联网平台导流收费5%-6%,小型互联网平台的成本可以推高超过8%左右。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得不自行开发全套个人信息测试系统、评价系统和风控系统,不仅开发周期漫长,研制成本巨大,而且金融机构能否获得成功并不
5、确定,由此会失去很多商机。其实,国外类似的助贷业务已经十分成熟,例如Upstart的银行客户通过在AI借贷模型上进行授信额度、风险容忍度、定价区间等相关参数设置,打造定制化的大数据风控模型,实现独立的风控决策,其规模正在稳步增长和扩大。但我国“断直连”以后,全国助贷机构已从鼎盛时期的350家,下降到仅剩下不足200家。如果今后再倒闭或停业一些助贷机构,对普惠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将是难以想象的。其次,“断直连”导致助贷行业分化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不利于普惠金融市场均衡发展。“断直连”要求所有数字平台调整业务流程与经营模式,加强和征信机构合作。这对于头部平台而言并不是难事。因为大型数字平台凭
6、借自身行业地位、客户资源与科技手段,容易满足征信机构的合作要求,甚至不排除部分头部平台会选择申请或参股征信牌照,窑变完成“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合作模式。但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数字平台而言,对于“断直连”新规提出的获客能力、运营能力、风控体系的严苛要求不可能完全满足,或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毫无疑问,这将加剧数字平台两级分化,强者恒强,弱者更弱,容易形成助贷行业高度集中和垄断局面,不利于普惠金融市场公平、和谐和自由发展。再次,“断直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消费者借款成本。“断直连”新规增加了征信机构的中间环节,从金融消费者视角看,只是同一块“蛋糕”的不同方式切割罢了,金融消费者(借款人)并没
7、有因此获得更低贷款利率。相反,金融消费者(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却有所提高,把可怜的一点点利率空间让渡给了第三方征信机构,没有给借款人(客户)带来更多实质性好处。最后,“断直连”容易产生经营风险,不利于助贷机构轻装上阵。在“断直连”框架下,商业银行与助贷机构之间的交易流程变得更复杂了,数字平台(助贷机构)所有客户的申请数据、身份数据、场景数据和行为数据不能直接提供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征信机构才能用于信用评判或信贷评分。这就增加了较多中间环节,涉及数字平台、银行、个人征信机构、消金公司相关利益方,业务合作结构趋于复杂,平添不少审核流程,支付效率变得不再便捷,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就助贷机构而言,不仅话语
8、权大为减少,还要不断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了生存,不能排斥助贷机构打“擦边球”或“剑走偏锋”的激进尝试,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长此以往,对助贷行业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助贷机构轻装上阵,健康成长。其实,并不是阻断助贷机构直接提供客户信息来源,或者增加中间环节就能彻底防范助贷业务风险的。如果助贷业务规则明确,助贷监管立法明确、执法到位,助贷业务应该不会有太大风险。从客户结构上分析,数字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并不存在客户结构冲突。蚂蚁、京东、腾讯、360数科、乐信、信也科技等头部平台原有客群与商业银行重叠度并不高,偏重提供“数据服务”,与商业银行一直都是优势互补,正好弥补下沉市场小额信贷需求空白,绝
9、非“抢食”,还能为小额信贷市场增添不少动力。今天,我们需要思考的是适当调整“断直连”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转手式”中间环节,确保商业银行可以直接获取海量风控数据,以此驱动自主风控数据,突出客户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给予数字平台更多包容和支持,增加助贷机构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息数据连续性、稳定性和合法性,而不是限制助贷业务的发展。对“断直连”模式下助贷业务的后续评估首先,“断直连”开辟了替代数据广泛使用的一个新周期。“断直连”并非一无是处。在数据使用上会对助贷业务产生正向影响。“断直连”以后,商业银行为了解决信用“白户”问题,必须面对“替代数据”使用问题,包括缴税数据、工商登记信息、涉税
10、信息、用电数据、用水数据、环保数据、用工数据奖惩数据、司法诉讼数据等非信贷的数据使用,尽快解决个人信用信息空白问题,于是,个人征信信息的“替代数据”逐渐提上议事日程。现阶段,商业银行使用替代数据是否存在法律依据?监管机构是否可以接受这种做法?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答案。所谓“替代数据”(AlternativeData)是指国家金融机构在金融信贷业务评分时传统上不使用的数据信息,例如借款人的租金支付数据,也可能是教育机构和学位等非财务性数据,从而分析出借款人重要的信用状况。2018年12月19日美国政府问责局(GAo)发布金融科技:监管机构应该就放贷机构如何使用替代数据提供说明(FINANCIAL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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