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docx
《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自治组织议事规章制度村(社区居)委会会议程序一、清点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村(社区居)委会委员参加方为有效)。二、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实到人数、确定符合法定人数宣布开会。三、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汇报上次会议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四、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议题。五、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后形成决定和决议。六、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事项以赞成表述超过与会委员投票总数的一半方为通过。七、工作会议结束后,由村(社区居)委会将本次会议资料立卷归档。村(社区居)务会议议事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实现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规
2、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社区居)委会委员议事的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和重大工作部署;(二)村(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修改;(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四)对村(社区居)委会或辖区群众有影响的突然性事件的处置及需要集体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第三条议事的程序(一)议题的确定。凡需进行集体议事的问题及重大事件,先确定议题。(二)会前准备会前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全面科学分析和论证,提出可提供选择的决策方案和建议。(三)议事程序。召开会议进行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村(社区居)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方
3、为有效。对为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准备不充分的议题,除紧急情况外,不予讨论。(四)表决方法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表决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研究多项议题,须分别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少数人不同意,或分歧双方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表决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应当暂缓作出决定,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下次再议。(五)议事的实施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当场公布,并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分管人员具体负责督促执行。经济组织议事规章制度第一条股东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
4、力机构,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至少每届召开一次,经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是:(-)审议、通过、修改本组织章程;(二)选举和罢免股东代表;(三)审议、决定本组织的合并、分立和解散;(四)审议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二条股东代表大会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联社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下的股东代表占5%左右,不得少于20人;股东人数500-1500人的股东代表占3%左右,不得少于50人,可按比例由经联社选举产生。经联社股东代表可由各户推举一名股东组成,但不得少于20人。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一)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的
5、工作报告;(-)选举、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表决通过预算和收益分配决算方案、土地流转、借人款项、应收款项减免、坏账核销等;(四)表决通过大额资产发包、出租、变卖、出让等交易项目;(五)表决通过超出理事会决策权限的项目投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非生产性支出等事项;(六)其他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第三条理事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常务决策和管理机构,在当地党组织的指导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资产营运和管理,成员35人。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筹备、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制定本组织的预
6、算和决算方案;(三)代表本组织聘任和解雇下属经营机构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签订经济合同,监督承(发)包者履行合同;(四)管理本组织集体资产,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提出本组织重大经济事项的处理方案;(五)依法制定和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六)决定出资额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下同)的生产性项目投资,资产原值50万元以下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购建1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投资,审批1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开支等;(七)法律、法规和股东(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经股东代表大会授权,并报镇审查同意,可提高理事会的项目投资、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非生产性开支等事项的决策权限。第四条监事会是集
7、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督机构,在当地党组织的指导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不少于3人。村(居)两委、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应当回避,不得参加同级监事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理事会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二)检查本组织及下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理事会对重大承包、转让、经营合同及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对大额或敏感开支作出解析。发现疑问又不能得到合理解析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H)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规开支否决权,未经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原始凭证,不准会计入账,未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的财务公布表,
8、不准上墙公布;(四)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验收及土地面积丈量,对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变卖、出让等交易、大额固定资产构建、对外投资、大额财产报废等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民主监督;(五)列席有关会议,向理事会反映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六)做好活动记录,每年向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对监事会反映的问题,理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作出回复。第五条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由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股东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本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出决定必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股东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
9、,并获得到会股东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有效。第六条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与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任期3年。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股东代表联名,可以提请村(居)党组织在60天内组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第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参照示范章程订立本组织章程,明确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管理人员的产生与罢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其议事、办事、表决规则,收益分配制度,组织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由市农业局另行制定。集体经济组织订立的章程应报镇审核和备案,并同时报市农
10、业局备案。第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公章管理根据如下制度执行:(-)集体经济组织印章包括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发或核准自行刻制的印章。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设机构的各类印章。(二)集体经济组织要刻制公章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核,送市农业局审核,由市公安局核发刻章许可证后方可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组级经济统筹后的经济社印章不得继续使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应予及时收缴。集体经济组织因需要更换公章,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在颁发新印章的同时收缴旧印章。如印章遗失,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申请补发。任何人使用已作废的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三)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由指定人
11、员(财务、文书)管理,其他任何人(包括理事会成员)不得管理印章。经联社印章由联组财务人员管理。经联社印章保管人由集体经济党组织及理事会提名,并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由理事长审批。(四)印章使用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份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股份经济组织印章时,及时召开全体股东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使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公章外出办事,如确需要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批
12、准后,至少由两个人以上共同办理相关事项,并做好使用登记;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做好记录。(五)发生土地款使用以及资产交易、土地流转、新增借款、项目投资等重要合同签订需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公章的,须经镇按重大事项审查通过后方能盖章。(六)公章移交。每次换届选举后,上一届集体经济组织要在10天内将公章移交给新一届组织。对于拒不移交的组织,由镇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追缴。集体经济组织全体理事会成员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人民政府暂时代管。(七)印章不得在没有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对于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的法律责任。(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
13、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证件和外带印章办理业务申请书情况送本单位档案室存档。议事协商制度1、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议事协商机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3、审议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报告以及决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4、调查研究提出社区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5、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要密切联系居民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6、动员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职工积极参加
14、社区建设,协助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搞好各项工作。7、积极宣传、教育社区单位和居民贯彻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8、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向主持人请假。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
15、服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第六条村民(社员)会议。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治 组织 议事 规章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957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