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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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2)1002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O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22)87号),为规范各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7月18日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一
2、、服务内涵及主体“无陪护”服务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生活照护等服务。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提供有关陪护和生活照料服务,并协助护士做好健康教育、患者安全保护。各试点医院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一)护理员由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统一管理。医院设立护理员管理机构负责护理员的日常事务管理。(二)医院根据试点病区收治病种和患者实际合理配置护理员,设置二班制或三班制,24小时连续在岗,以“一对多”模式提供服务。(三)医院提供床旁订餐或在线便捷订餐并统一配送餐服务。(四)医院采用电子门禁或专人管理等方式,
3、加强住院病区探视和陪护人员管理。(五)医院配备专门陪检团队,为住院病人提供陪检服务。二、服务对象“无陪护”服务对象是在医院接受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住院患者。三、服务内容“无陪护”服务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提供住院期间全面、全程、连续、安全的生活护理服务。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正确实施生活照护,保持患者清洁、舒适。L做好床单位整理,保持患者清洁、舒适。每日1次晨间护理,整理床单位,完成/协助梳头、口腔清洁、面部清洁以及更衣;每周至少更换床单位1-2次;每日1次晚间护理,整理床单位,完成/协助/指导患者梳头、口腔清洁、面部清洁、会阴清洁以及足部清洁;每周至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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