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市民中心装修手册第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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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柳州恒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金牛市民中心装修流程图业主、装修公司: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施工图纸);装修合同复印件。受委托办理或租户:1、受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业主签署的装修委托书;2、租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业主签署的装修委托书至物业服务中心:1、填写装修申请表;2、提交装修设计施工方案;3、接受资质审核;4、保险证明等室内设备设施查验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装修方案不合格超出审核范围而 合格报有关部门批准 1、提交房屋本体确认单2、签订装修协议3、批准文件备案、完税凭证业主或装修公司缴纳:1、有关费用2、证件押金、工本费3、
2、装修履约保证金通过 物业服务中心核发1装修施工许可证2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不合格整改装修公司施工物业巡检不合格整改完工申报验收申请人、装修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三方共同验收以及报相关单位验收结果凭证合格三方签字,装修公司退回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60个工作日内办理装修履约保证金退款装修资料归档第一部分 装修业务办理须知一、房屋进行装修前须由业主(或承租人)本人提前3日到金牛市民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一式两份。二、金牛市民中心物业服务中心须向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装修申请表; 2、房屋本体确认单 3、装修手册三、办理装修申请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3、1、申请人是业主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查看原件,留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护照,查看原件,留复印件;(3)、如业主是企业、社团性质,需提供企业(社团)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是承租人,需提供除以上资料外业主书面同意书、租赁协议;3、业主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外授权委托书;(二)装修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装饰装修方案(装修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天花图、电气图、给排水图、消防平面图等,比例为1:100以及相关说明);2、提交装修公司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4、、设计资质、装修资质,装修公司现场负责人委托书、公共责任险、工程一切险及保单附件;3、装修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六、七条内容的,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及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的原件;4、如涉及墙体改造或改动等情况,需自行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申报,取得装修结构安全审批意见。5、如涉及消防设施设备改动、改造、移动、移位等情况,需自行到消防部门办理登记申报,取得审批意见书。6、如需对房屋原有天然气管道进行改动,必须经过天然气公司批准,并由天然气公司进行改动施工;四、凡承接金牛市民中心装修工程的装修单位必须与金牛市民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签订金牛市民中心装修协议、金牛市民中心装修施工治安
5、、消防责任书等相关内容。五、房屋装修涉及水、电改动和安装时,极易导致房屋漏水以及水、电使用故障,物业服务中心在此特别提醒业主在装修前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和规范施工。如您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可提供房屋相关水电资料暗线图。六、在获得金牛市民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同意装修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填发装修施工许可证。七、装修开工前,施工人员须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办理出入证时需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及1寸照片2张。八、装修期间请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房屋大门上,物业服务中心将派人对装修的内容、安全、卫生、作业时间等方面的进行检查,装修负责人应积极的配合并对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九、装修工程竣工后,业主须及
6、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该验收不针对室内装修质量),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装修协议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纠正。十、如因装修引起墙面开裂以及大厦结构等问题,由装修单位或业主负责。十一、装修垃圾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袋装堆放,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统一清运。十二、禁止搭建或封闭影响结构、消防安全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十三、房屋在装修设计时已经预留的有线电视、网络光纤、电话线接口。十四、装修相关费用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15.00元/平方米(产权面积)装修管理费: 0.15元/天*平方米(超出装修时限后按照该标准执行)。预付水费:1000元/户预付电费:2000元/户空调改造
7、泄水费200元/次消防改造泄水费500元/次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20元/个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20元/个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装修履约保证金:按客户建筑面积计算,写字间300(含)以下按5000.00元/户、300600(含)按10000.00元/户,6001200(含)按15000.00元/户,1200以上20000.00元/户现金收取;商业600(含)以下按10000.00元/户、600以上按15000.00元/户现金收取备注:1、装修竣工验收后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及时申请结算;竣工验收60个工作日后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装修履约保证金结算工作;2、请业主或装修单位妥善保管好物
8、业服务中心开据的相关票据。十七、若业主或装修单位(人)遗失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在装修期间,还应按照办证程序重新办证;十八、如果有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等相关规定及装修承诺或协议规定的,业主或装修单位(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拒不整改的,由物业服务中心采取相应的措施制止其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或装修单位(人)承担,并视情节严重按程序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二部分 装修设计方案指引一、装修审图1. 装修单位(
9、业主)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办理装修需求申报,提交装修需求申报表。2. 业主所聘请的装修设计和装修单位均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 装修单位(业主)装饰装修前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公司公章并由设计人、审核人签字或盖章认定。4. 所有图纸尺寸应以公制标注,图纸一式两份按照统一的比例,统一的纸张大小(A3)装订成册;每张图纸注明项目名称、设计/施工单位名称、比例及必要的说明;如对写字间、商业场地交付状态下的系统有任何改造,请予以注明。二、图纸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楼层图,标明:-工
10、程的设计、施工、用料、工期等总说明;-写字间的内部总平面图、立面和剖面布置图,包括所有内部隔断、家具,设备及重型装置的位置,隔断采用的材质和装饰物(木制应作防火阻燃处理);-客户需增加或拆除的墙或隔断,需标明高度和材质,如租户自行隔断必须采用轻型材质制作;-超重物体的位置,如大型冰柜、保险箱等,建议采取分散楼板负荷的办法; -地面装修类型(出入口地面应与公共区域地面保持水平);-显示正门及其它入口的立面图,包括任何标识或标志、色彩方案和拟使用的材质; -彩色效果图;(2)、天花布置图,标明:-灯具、出/排风口、风管、喷淋头、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广播的位置、假天花的高度及检修口的位置;-深入吊
11、顶内部的隔断和其它在吊顶内施工的详细方案;-安装于天花之上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布局图。(3)、强电、弱电平面图,标明:-线路系统图需标明用电总负荷、电气配电箱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线路规格及采用的保护方式、开关、灯具、插座等设施的型号、规格、功率和安装位置,并附设计说明;-所有电源输出点及电气设备的平面布置,应注明进户线、总开关、各回路开关、各回路规格、各回路的实际负荷;-提供写字间、商业内实际用电负荷明细表;-弱电线路系统图和弱电点位平面图。(4)、消防系统布置图,标明:-如更改原消防设计配置,消防系统图必须说明喷淋头及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广播,消防报警按钮等的位置;-消防平面布置图应注明灭
12、火器、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格。(5)、空调系统布置图,标明:-图中应注明空调出风口改动调整的位置,涉及大厦机电主系统工程必须由指定承包商施工;-有关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设计应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并遵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装修方案审核1、 装修单位(业主)提交的文件及图纸齐备并已符合相关要求,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提交设计图纸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是否批准装修单位(业主)递交的图纸及进度表,或提出变更建议以符合装修规范。2、 设计图纸不合格需经修改后重新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并再次申请报批,再次申请报批的图纸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如已经审
13、查并获得书面批准后的图纸仍有所改动,仍需重新提交甲方审查。3、 装修单位(业主)有责任确保其全部装修工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对于该装修工程必要的批准和许可。4、 装修单位(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如有任何结构性的改变,需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图纸,递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并须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5、 装修单位(业主)对装修区域内的原有消防系统如需进行任何变动,必须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公司会同原消防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进行消防系统设计,并在装修之前在消防部门备案获得通过后,方可施工。备案结果报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查。6、 装修单位(业主)装修需对原
14、消防烟感探测器、喷淋头、报警器、消防广播及原有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项目进行改造的,须由业主指定的本大楼原消防承建商进行改造工程,相应方案经装修单位(业主)与原消防承建商双方合同确定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第三部分 装修施工指引一、 装修施工1、装修启动在完成下列工作后方可进场施工:(1) 租户、装修单位已与业主签订承租合同并交纳全额租赁保证金,并已获得业主的确认证明文件。(2) 在开始进行装修工程前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递交加盖红章的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并提交装修审图批准表、附上已获得物业服务中心和业主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方案、图纸和有关证明文件。(3) 装修方
15、案须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批准的图纸及批文的复印件应提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案。(4) 已按要求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等表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5) 已交付装修各相关费用,包括:装修履约保证金、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6) 已按本守则要求购买装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将有效的保险单及缴费单据复印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7) 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8) 已按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做好各项成品保护工作方可开始装修。(9) 一切装修施工开始前及整个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施工区域内配置灭火器具。如有需要,可购买或到物业服务中心租赁。(10)
16、 为了减少搬运材料对公共通道、电梯门厅或其它公共区域地面的损坏/损毁,装修单位(业主)必须使用已采取保护措施的手推车进行运送。11、装修单位(业主)已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并且张贴在写字间大门门口便于巡查现场。(二) 安全保证 写字间移交给业主后,其内的安全保障问题自行负责。在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将不对装修施工材料、工具及装修区域内的任何物品丢失负责。(三) 装修完工1、 装修工程完成前,装修单位(业主)应负责完成如下工作:1) 地插线槽内应清理干净,强、弱电线路应分别整理,尽量减少交叉,交叉处应穿管保护;2) 中央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回风口、过滤网、翅片等应清洗干净;3) 对公共通道、货运电梯
17、前室的地面、墙壁的破损处进行修复、粉刷。2、 所有的装修工程完成后,业主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时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的需整改问题应于3日内整改完毕。因整改工作所造成的业主入住办公的延误,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将自行承担。如果装修单位(业主)所进行的装修工程与经审批的装修方案或图纸不符,或发现装修工程没有严格按照本物业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中心将派发装修整改通知书,要求装修单位(业主)立即整改,否则将按本守则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中的条款处理。3、 装修工程结束后,物业服务中心对装修单位(业主)所装修区域内的烟感探测器和喷淋头的安装情况及配置灭火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8、且竣工验收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所指定的消防系统验收专业单位检验合格,并最终经消防单位验收合格。在消防验收合格前,业主不得进行入伙搬迁及办公。4、 物业服务中心的验收行为并不能豁免装修单位(业主)对装修工程所承担的质量等相关责任,也不能豁免装修单位(业主)向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的申请竣工验收。 5、 提议和经审批的装修工程完成后,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装修单位(业主)做其它合理的任何改动,且此要求须装修单位(业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6、 装修单位(业主)须在装修工程完工后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两套竣工图,包括楼层平面图、顶棚平面图及所有电气施工、设备安装的竣工图,并同时提交如下资料备案:1) 强
19、电线路绝缘电阻摇测记录、照明线路试运行记录;2) 装饰板、地毯、导线、线管、线槽等材料的材质证明,如使用外地材料,应有成都市消防局颁发的允许销售许可证;3) 油漆、涂料的环保认证资料;4) 消防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和消防验收意见及消防电检、消检报告等资料。7、 装修单位(业主)的装修工程在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全部验收合格后,将再次针对装修单位(业主)装修现场、周边环境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乙方方可入住办公。第四部分 金牛市民中心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第1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金牛市民中心业主的合法利益,给业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本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金牛市民
20、中心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装修活动的监管,规范金牛市民中心的所有装修活动。第二条 本规定对金牛市民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所辖区域有效。第三条 各业主及装修单位应严格遵守。第2章 业主及住户第四条 业主室内装修必须提前3天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金牛市民中心房屋装修申请书,申请人应如实申请房屋装修的项目,同时签订金牛市民中心装修承诺书。当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供业主与之签署的装修委托书,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如业主(装修单位)未按本手册所要求的细节报批计划而延误装修施工,由业主(装修单位)自行负责。第五条 业主(装修单位)必须保证其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政府有关部门相应的法
21、令要求及规定,如消防局、环保局、房管局等。否则都须进行相应的改正,其费用由业主(装修单位)承担。如果涉及房屋的消防等部位改动,还必须先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装修手续。第六条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运转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的破坏,大厦内所有消防系统(消火栓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喷淋头等消防设施)需整改或增加等项工程都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本物业原设备承建商负责施工,承建商名单可向物业服务中心索取。所有整改或者增加须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相应费用经业主(装修单位)与原消防承建商双方合同确定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第七条 业主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如外墙、消防通道、公共排
22、烟管道、排水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施、公共空间等)的改造或改变。第八条 凡是涉及承重结构及外观的更改(如二次构造、剪力墙、玻璃幕墙、外墙灯光设施位置变更等),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本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更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第九条 业主(装修单位)的设计应尽量避免占压和拆除地插线槽、改动供暖/冷设施设备、天花和送/回风口等,以免与原有的服务设施的位置发生冲突。如需改动,业主(装修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业主(装修单位)承担。第十条 业主(装修单位)开始进行设计前,应核查装修区域
23、内现有的消防和冷暖空调布置图。如需修改已有的消防和冷暖空调布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在经过大厦业主和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相应的费用由业主(装修单位)承担。第十一条 业主(装修单位)消防系统如需改动,必须委托开发单位原消防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所作更改必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所用材料必须与原设计要求的材质相符。喷淋管道改装后,必须做水压试验,同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呈报试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若需向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报验,须将报验合格证明文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查。第十二条 业主应聘请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并且选择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关于防火和有毒气体释放等的要求。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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