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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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县人保字201021号关于认真做好我县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0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1、关于业绩终算时间。继续执行我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
2、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2、关于“考评结合”。为了加强和规范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在非国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的办法。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的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中级以下职称评审、考评结合工作,市局将参照省厅做法,适时布置。关于从2011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办法,我局将另文通知。3、关于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身份界定。按照职称工作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人
3、员外,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同类人员,下同)。但在历年评审中,仍然发现有极少数不符合规定的人员申报参加评审,由此招来非议甚至举报,影响职称工作形象。为了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身份界定工作,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4、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咨询等形式,公开职称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
4、申报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材料的申报工作。5、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通知(赣人发20033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审核、评审、聘任的重要依据。6、关于职称外语免试审批工作。凡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携带填好的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依据充分的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8日前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中心南楼1215房)办理相关手续,乡镇免试人员可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二、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一)关于申报材料受理1
5、、受理省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外)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26日前。受理市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26日8月10日(见附件一)。报送职称人员必须填写“申报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表格可在的“人事政务”栏目下的“下载中心”下载)(见附件二),并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2、购领档案袋时间为7月19日23日。3、报送申报人员信息统一使用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可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下载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下载),用A4纸张打印2份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然后复制一份电子文本至U盘,由单位统一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详见
6、附件三)。4、今年继续使用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材料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二)关于申报材料审核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对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按照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2、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任职期间考核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将其所有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确定无异,方可报送。3、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送审单位直至申报者本人,
7、并说明原因。三、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规定收取。1、高级评审费:教育、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为300元/人,其他系列为350元/人。2、中级评审费:150元/人。四、要求1、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维护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在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的同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职称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和工作失误,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将贯彻于职称申报、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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