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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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38福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一、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十五”期间主要进展“十五”期间,福州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再掀闽江开放潮,推动福州大发展。国民经济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481.7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22383元。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社会事业、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认真
2、贯彻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提出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组织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五大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福州市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污染控制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呈可持续发展态势。“十五”期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福州市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
3、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等称号,“福州市江滨公园”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2005年福州市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9,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6%,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列第11位。2005年福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8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2005年福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3分贝,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并呈逐年下降趋势。重点污染整治成效明显。严格执行污染控制长效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市属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企业如福建东南电化有限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富成味精食品公司、福
4、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排放污染物已全面实现达标,极大地缓解了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加快工业布局调整步伐,“十五”期间陆续搬迁改造和关闭停产了福州橡胶厂、福州搪瓷厂、福州玻璃厂、福州灯泡厂、福州万顺达保温容器有限公司、福州一化化学品有限公司、福州有色金属压延厂、福州福兴医药公司、福州市精细化工厂、福州化学漆厂、福州冶炼厂等污染企业,福州抗生素厂、福州福泰钢铁有限公司等被居民投诉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也正在逐步实施搬迁。积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2001年在历年西湖整治的基础上投入6000万元,实施西湖“清淤、截污、引水、管理” 综合整治方案。 2002年市政府颁布了福州市西湖、左海公园水域保护
5、管理办法,使西湖水域管护走上法制轨道。在内河整治方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2002年投资3000多万元扩大大腹山内河引水泵站引水能力,2004年制定市区内河管理规定,通过采取“截污、清淤、引水、拆违章、砌石驳岸、沿岸绿化”等综合工程措施,改善了内河水质和面貌。2001年以来,继续加强闽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有效地控制了城市生活污染,减轻对闽江水环境改善的压力。建设金山、福清江阴、福清元洪、闽侯青口、长乐滨海等市级工业区,推进福州经济开发区、青口、金山循环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工业布局调整,减少闽江水环境污染负荷。2005年,我市又重新启动了新一轮闽江流域水环境
6、的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了闽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摸底调查,编制了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搬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沿江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整治任务。通过整治,闽江流域福州段省控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类标准。敖江流域是福州的二水源,市政府颁布了敖江水源地保护规划,成立了福州市敖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01年以来市财政先后投资3300多万元,完成敖江流域福州段300多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加强陆域污染源(包括农村面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控制,采取水域网箱养殖污染控制、水上船舶污染控制和水体生态修复措施,使敖江
7、流域的山仔水库和塘坂水库的水质明显改善,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要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网络。市区已建成投用了祥坂、洋里、马尾、快安和金山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为改善民用燃料结构,市政府投入1.04亿实施广安燃气工程,进一步建设完善市区液化气生产及储运系统,扩大了管道燃气供应能力。交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完成东二环路提速改造工程,新(扩)建三环二期等一批市区道路桥梁,改造了一批交叉路口、断头路
8、、丁字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进一步加强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渗滤液达标排放。在城乡结合处,加快垃圾处置设施的推广建设进度,南台岛建成3座垃圾焚烧炉,敖江流域五个乡镇均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网络,有效控制了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十五”期间,福州市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永泰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琅岐经济区等8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闽清县三溪乡、泉头农场等市级生态示范区已建成,晋安区宦溪有机蔬菜基地等
9、6个有机食品基地正在建设。生态农业得到持续发展。2004年市政府颁布了福州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市、县(市)区两级农业、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截止2005年底,全市已取缔搬迁禁养区内的养猪场400多家,生猪21万头,建成95家大中型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设施和120家生态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新建闽侯烟垅山蟒蛇、长乐鳝鱼滩湿地2个自然保护区,扩建闽清雄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扩大为135平方公里。截至2005年底,福州市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4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全市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不含海域面积)1200.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0.
10、03%。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十五”期间,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全面通过执证上岗考核;严格按照现场监督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等依法行政;强化环保信访投诉受理。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市民的信任。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实施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数字环保”信息工程,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福州市已建成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2个噪声监控点、72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点,形成了以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江河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烟尘远距离视频监控以及环境
11、GIS管理系统等为主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动态掌握全市质量状况,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二)“十五”期间福州市环境保护问题饮用水质安全存在隐患。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南台岛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河中汇入闽江南、北港,造成北港鳌峰洲、南港城门、义序水厂饮用水源地的污染趋势加重,而且受闽江潮汐影响,几个水源地水质盐度指标呈上升趋势。其次,福州市敖江山仔水库水源地富营养化现象仍然影响敖江水源地水质。城市功能布局不够合理,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布置等因素致使城市热岛效应、环境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烟尘、酸雨、光化学烟雾、可吸入颗粒物和细小颗粒
12、物等,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和反应,可形成复合型污染;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污染仍较明显;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环境管理及环境污染控制力度有待加强。农村环境污染开始凸显。农村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农药、农膜以及不科学的施肥方式,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村卫生环境差,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对部分河段造成严重污染;一些污染重、能耗高的工业企业向农村的转移;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生态破坏不容忽视。森林结构不尽合理,生态功能发挥受到影响,生态环境仍较脆弱;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仍较明显,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
13、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水资源未能做到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地区水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部分流域生态用水得不到保障,水体自净能力明显下降,成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问题表现为:受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面源、水土流失、船舶流动污染源等影响,水体水质突出呈现有机污染。城区内河经过闽江引水、疏浚等整治措施,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是部分内河水质达标尚不稳定,盲肠河的水质仍然较差。城区污水接管率不高,大学城污水主干管建设滞后,琅岐、长安组团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造成部分区域地表水体污染现象较为严重。水口库区水葫芦狂长、下游南港泥沙淤积、河沙无序开采、南北港分流比改变、
14、闽江口湿地保护以及流域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仍然突出。敖江流域水污染突出表现为:上游石板材加工业废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影响水体水质;流域水电梯级开发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资源调配的不合理造成流域生态流量需求无法满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龙江流域水污染突出表现为: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龙江流域地表水径流锐减,缺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的地表水环境容量。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禽畜养殖污染严重;流域人口压力日增、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日趋严重;流域工业发展迅猛、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工业废水污染严重。“十五”期间,龙江中下游水质劣于类水,污染类型以有机污染为主。此外,
15、龙江干流和支流还存在较严重的垃圾污染河道,河道淤积,建筑物挤占河道,水体黑臭等现象,基本失去景观功能。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如福州市电镀行业重金属工业废水污染问题,闽侯县与福清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长乐市印染业污染问题,闽清县建陶业烟尘及含酚废水污染问题,罗源、连江两县石板材加工业污染问题等。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存在,末端治理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社会对循环经济理念理解不深,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认知度低,废旧物资资源化缺乏专业化处理体系,造成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污染。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不够完善,应对突发性污染
16、事件的预警、传报、测试、监控、取证、处置、施救、处理的能力亟需加强。市区内仍存在部分化工企业,对城区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现存的放射性污染源、电磁辐射污染源及社会闲置废放射源也是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统一监管尚有差距。环保统一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尚未真正形成,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现有环保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法不依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环保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日益凸显。环境监测、信息、科研、宣传教育等基础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一五”时期,是福州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作强省会中心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
17、展,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强烈,环境保护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就机遇而言。福州市将迎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推进福州生态城市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环保事业发展提升了更高的层次水平;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为解决环境问题带来了更强的发展动力;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为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利的良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就挑战而言。“十一五”期间
18、,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很难在短期内根本转变,复合型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长期积累效应的显现,使环境安全隐患在加大,对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造成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大规模的城镇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工程拓展等使生态环境遭受侵害,生物多样性下降,森林生态功能衰退。江河流域水电的过度开发,农村畜禽养殖,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将可能造成区域性、流域性、大范围的生态影响;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使城市环境容量面临压力,危险废物、电子废弃物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的城市环境容量将难以适应未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且福州市地貌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地形起伏大,落差大,土壤土层薄,易受冲刷侵蚀,加上多
19、季风暴雨,降水量大,降水强度大,是一种容易受到破坏的地形地貌环境,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一旦林木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将迅速退化且难以恢复。二、 “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福州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在福州市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城市规模和社会事业大发展中,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
20、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基本原则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巩固成果,持续改进。巩固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持续改进城市环境;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法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1、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区规划,突出重点。结合福州市环境现状,因地制宜,明确环境功能分区,以项目带动战略,全面实施环境达标规划,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3、规划年限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时段为2006年-2010年。4、规划范围福州市环境保护规划范围为福州市行政辖区,重点为福州市中心城区。(二)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1、“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至
22、2010年,巩固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开展福州生态城市建设,实施福州市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通过“34211”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闽江、敖江、龙江三江流域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建陶业、印染业、石板材加工业四个行业污染控制,罗源湾、环江阴半岛两个海区环境保护,各县(市)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处理场),把福州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2、分项指标环境质量指标:大气环境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94%;城镇空气质量
23、二级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90%。水环境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 福州市主要流域90%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90%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标准,45以上的近岸海域水质分别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城镇交通主干道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1%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左右。 50%社区建成绿色社区。污染防治指标: 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
24、、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批复的指标范围内。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单位GDP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千克万元和6.5千克万元以内。 城市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至2010年,各县(市)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至2010年,各县(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得到集中控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放射性废物全部安全收贮。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汽车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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