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法律关系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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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法律关系及医患权利义务,侵权责任法医疗部分解读,2022/12/25,1,医患法律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医务人员受患者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医方与患方形成共同主体,而客体则是医疗服务行为。在构建医患关系的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是成为构建此关系的基础。,2022/12/25,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2022/12/25,3,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
2、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022/12/25,4,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22/12/25,5,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2022/12/25,
3、6,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22/12/25,7,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022/12/25,8,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
4、偿。,2022/12/25,9,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2/12/25,10,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在一般情况下,主观病历的查阅、复
5、制应受到限制。但在诉讼中,还是应当允许患者查阅、复制所有病历。,2022/12/25,11,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实践中,医疗机构组织实习人员在严格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医学观摩活动,可以允许。,2022/12/25,12,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诊疗若未造成新的人身伤害,则只赔偿增加的不必要的费用;若造成新的伤害,则应考虑过错、因果关系等确定损失范围。,2022/12/25,13,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
6、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此条精神上的意义更大。,2022/12/25,14,医疗纠纷,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界定的新变化,变化一:民事赔偿领域“医疗损害责任”彻底替代“医疗事故责任”(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2022/12/25,15,变化二: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标准的适用规则发生改变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22/12/25,16,变化三:对知
7、情同意书面告知的对象、内容和形式提出新要求1、关于医生告知的对象,侵权责任法明确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2、关于医生告知的内容: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3、关于医生告知的形式:签署知情同意书4、对患者告知的例外: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2022/12/25,17,变化四:新设立的三种法定情形直接推定医疗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022/12/25,18,1、围手术期检查不完备,术后观察不仔细,造成严重后果(1)术前检
8、查不完备,该做的检查没有做,违反诊疗常规。检查做了,回报结果没人看。(2)术后观察患者病情不仔细,忽视患者症状,违反诊疗常规。,(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022/12/25,19,2、熟人看病,简化诊疗程序,不严格遵守诊疗常规。,熟人好办事是目前整个社会的不可回避的现象,医疗行业也不例外,熟人看病造成的医疗事故不在少数,因为“熟”就简化诊疗程序,省略诊疗步骤,就放弃了原则,这对患者、对医生都是潜在的威胁。,2022/12/25,20,3、观察病人病情不仔细,缺乏工作责任心导致漏诊、误诊。,骨折未诊断左右混淆复查不认真导致压疮,2022/12/25,21,(二
9、)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2022/12/25,22,变化五:赔偿责任中的义务范畴进行了微调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10、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进行比较,侵权责任法将判断医疗过错的标准进行了调整,2022/12/25,23,变化六:明确规定了医生特殊情形下的治疗特权(豁免权) 基于社会上存在的部分“可救可不救的不救”现象,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2022/12/25,24,变化七:法律层面首次界定医院的三种法定免责事由第60条:规定了三种法定免责事由,即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
11、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2022/12/25,25,变化八:规定了医院在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责任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患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2022/12/25,26,患者权利义务,2022/12/25,27,患者的权利,1.生命健康权(1)生命权。生命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是指
12、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无论穷人、富人、瘾君子、罪犯,只要来医院就是我们的病患,我们都要尽心抢救(周一清晨中的跳楼患者),2022/12/25,28,对放弃治疗的法律思考,2022/12/25,29,对放弃治疗的法律思考,2022/12/25,30,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次日凌晨0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听护士说胡菁病情没什么变化,和昨天一样,文裕章就趴在胡菁床前哭了起来,过了一会,文裕章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
13、医疗设备拔掉。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广东省高院二审深圳文裕章拔管杀妻案,2022/12/25,31,法院综合评判上述情节,依法认定文裕章故意杀人,但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对其处罚。法院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检方:拔管终结生命不属“情节较轻”检方在抗诉书中指出,本案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情节较轻”有误。据法医鉴定,当时被害人胡菁处于深度昏迷、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的状态,鉴定人据此认为被害人已处于“脑死亡”状态。但是,检方提出,脑死亡只是医学理论概念,没有被刑事立法和司法所认可,在法律上被害人在医院救治期间是具有生命体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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