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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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教材与参考资料,国际结算 苏宗祥 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结算(第三版) 庞红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际结算 温晓芳 李志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国际结算徐立平 浙江大学出版社,课程的教学目的与任务,国际结算是国际金融领域的分支,是从微观角度探讨国际货币运动的实务问题。本课程是贸易类专业的基础课,在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是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的专业课。,通过国际结算课程的教学与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的掌握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术,并对其在实践中的运用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熟悉国际结算中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培养学生解决
2、国际结算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知识体系,第一章 国际结算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三章 国际银行清算第四章 汇款方式第五章 托收方式第六章 信用证概述第七章 通常的跟单信用证,第八章 特殊的跟单信用证第九章 开立信用证第十章 运输单据第十一章 其他单据第十二章 审核单据第十三章 信用证项下银行间的偿付第十四章 贸易术语第十五章 银行保函,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一 国际结算的基本问题1 国际结算的定义2 国际结算的分类: 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非贸易结算,1 国际结算的定义 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
3、汇首付业务。 国际结算实质上是货币的跨国收付活动,是一项及其重要的跨国经济行为,是保障与促进国际间各项活动与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2 国际结算的分类: 国际贸易结算与国际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活动发生的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是指由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本课程主要讨论国际贸易结算。,产生 国际贸易 贸易结算 服务供应 产生 资金调拨 非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以 国际借贷 外的经济, 政治,文化活动, 如侨汇,外汇兑换 业务,旅游业等),二 国际结算的发展与现状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
4、结算的特征 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 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现状,1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1) 国际结算是伴随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 货物交换 货币交换2) 现金结算 非现金结算3 )从买卖双方的直接结算向以银行为中介的结算发展。4 )货物单据化,履约证书化5 )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 电子化,无纸化,标准化和一体化。,现金结算 非现金结算最初的国际结算均采用黄金,铸币,白银等赖支付,称为现金结算。特点:这种结算方法不仅运送时风险大,成本高,而且不利于资金周转 1 现金买方甲 卖方乙 2 商品,后来,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扩大与扩展,单纯的现金结算已越来越不符合实际的需要,于是出现了非现金结算方式。 非
5、现金结算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 1 票据 买方甲 卖方乙 2 商品,从买卖双方的直接结算向以银行为中介的结算发展:买卖双方或多方的结算不适合实际情况债权人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债务人。相互间支付金额不相等,其结算也不能进行。如果支付金额相等,而支付时间不一致,其结算也会遇到困难。如果一方失信,这种结算方式也会遇到障碍。所用货币可能不一样。因此这种结算方式有偶然性。,1 商品 买方A 卖方B 2 票据7 票据 8 现金 4 现金 3 票据 6 票据 卖方C 买方D 5 商品,在结算方面,银行更具优越性,具体如下:1 银行网络和国际代理行网络的普遍建立使国际结算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可以满足世界各
6、地客户的需求。2 银行资金雄厚,银行信用优越于商业信用,使国际结算更加安全可靠。3 银行集中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最大限度的加以抵消,从而缩短了结算的路径,节省了结算的时间费用及利息支出,使国际结算更加快捷和经济。,4 通过有关国际惯例的实施,银行办理国际结算有统一规定可循,使之更加合理化和规范化,并有助于减少和避免国际贸易纠纷。5 随着高新电子技术特别使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在银行业务处理中的应用,人工处理纸张和票据的国际结算转向电子化,使得国际结算不断朝着安全,经济,方便,迅速的方向前进。,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电子化,无纸化,标准化和一体化:SWIFT(Society for Worldw
7、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译为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是标准化,成本低廉,安全可靠和快速便捷的结算渠道。电子数据交换(EDI)将最终代替纸质单据成为国际结算的主要形式。电子商务与网上银行将带来国际结算的根本性革命。,2 国际结算的特征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涉及多变关系,因此,公认的法规和惯例成为国际结算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2)国际结算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可兑换货币也称自由外汇,是指一种货币只要不受限制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即为可兑换币。,作为可兑换货币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它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
8、(2) 它对国际性经常项目(即贸易与非贸易项目)的支付不受限制(3)该货币国的管理当局不采用或不实行多种汇率制度或差别汇率制度(2种货币之间只有1个汇率,不存在多种汇率)可兑换货币: 英镑、港币、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挪威克朗、日元、丹麦克朗、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菲律宾比索、泰国铢、韩国元、澳门元、新台币,共十七种货币。,3)实行“推定交货”原则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普遍实行“推定交货”。所谓“推定交货”,又称象征性交货,是相对“实物交货”而言的。推定交货原理的实质就是货物单据化,以货物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国际贸易结算的实体和依据就是货物单据。4)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
9、心,3 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三大类:汇款方式(International Remittance)通过银行的汇兑赖实现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的清偿和国际资金的转移。托收方式(Collection)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3) 信用证方式( Letter of Credit) 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开给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的一份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在国际结算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信用 证。,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的现状以农行为例,农行国际结算业务品种主要有: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汇款,光票托收,保函,旅行支票等。,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一节
10、 票据概述票据的定义票据的流通形式票据的基本特征票据的法律体系票据的功能,票据的定义1 广义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力单据,它作为某人的,不在他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通常,广义票据泛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书面凭证。2 狭义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的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其中,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票据行为表现最完全的,作用发挥最充分的是汇票。,票据流通形式广义票据的流通形式有过户转染或通知转让,交付转让,流通转让三种。1 过户转让(Assignment)一般债权的转让。如合同特点:写出转让书的书
11、面形式,表示转让行为并由转让人签名。在债务人那里登记过户,或书面通知原债务人之间完成转让行为。受让人获得权力要受到转让人权力缺陷的影响,举例:A,B两人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A是卖方,A将应收货款转让给了C,但实际上A的货物有问题,或者根本没交货,即A对于该收货款的权力本省就是有缺陷的,那么B可以以货物有问题或没有交货为理由,对C拒付。4)三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原债务人,2 交付转让适用于物权凭证的转让,如保险单,提单等特点:1)通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无需告知原债务人。2)受让人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票据上所有的当事人起诉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并不优于前手,而是继承前手
12、的权利,即,仍要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举例:A窃取了B的一份提单,将提单转让给了C,即使C是善意的,而且支付了对价,但由于A对于该提单没有合法的权力,C也没有合法的权力,B发现被窃,可以要求C返还提单。4)两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3 流通转让侠义票据的基本特性。1)通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无需告知原债务人。2)受让人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利,可以以自己得名义向票据上所有的当事人起诉。3)受让人获得票据上的权力优于其前手,即受让人的票据权利不受前手权力缺陷的影响,举例:A将从B处偷来的汇票转让给了C,C因不知情而对该票据支付了对价,B不能以A是以偷窃方式取得该汇票为理由,对C拒付或要求C归还票
13、据。4)两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三种方式的主要区别,票据的基本特征1 流通性(Negotiability)。根据英国票据法第八条,除非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之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将它转让给别人。票据采用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1 Payable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2 Payable to bearer.3 An endorsement in blank.4 Payable to a specified person.,2 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
14、e)。无因性是指票据是一种不要过问原因的证券。 产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的原因是票据的基本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另一是指出票人与收款人,以及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3 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是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要式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合法。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 各国法律对于票据所必须具备的形式条件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加以变更。 这样,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全凭票据上的文义记载决定,无需过问票据出票,
15、转让的原因,有利于票据的流通。,4 提示性(Presentment)。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票据提示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提示期限内提示,超过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5 返还性(Returnability)。持票人领到支付的款项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束流通。 一经付款,票据便不能流通。,票据的法律体系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票据形式及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一)票据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票据法的主要当事人1 出票人(drawer)即指做成票据,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票据关
16、系因出票人的出票而产生,不同的票据其出票人有所不同。2 持票人(holder)背书人(endorser)和被背书人(endorsee)。持票人是持有票据并享受票据权利的人,票据上载明的收款人(payee)即为第一持票人。同一票据先后可经过多次背书转让,先后有多个持票人。,3 付款人(Drawee)是指票据上载明付款责任的人。不同的票据,其付款人有所不同。4 保证人(Guarantor)是指为出票人,背书人等特定债务人向付款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支付全部或部分票据金额的人。以上当事人可以组成不同的关系,其中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三方的关系是票据的基本关系,也称票据的基本关系人。调整票据基本关系的规定
17、,构成票据法的核心。,(二)票据的法律体系1 英美法系(以英,美为代表)英国票据法 1882年颁布实施,总结历来的习惯法,特别法及判例编成特点:适用性较强。强调票据的流通作用;强调票据的信用功能,支付功能;保护银行,正当持票人的利益。2 大陆法系(以法,德为代表)法国票据法:历史悠久。认为票据是代替现金输送的工具;认为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不能截然分离(其具体表现在要求在票据上载明对价文句,否则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强调资金关系。,德国票据法:德国票据法注重票据的信用功能和流通功能。3 票据统一法日内瓦统一票据法:1930年法,德,瑞士,意大利,日本,拉美国家等二十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国际票据
18、法统一会议。日内瓦公约的签订,逐步消除了大陆法系各国在票据法上的分歧。但由于英美等国拒绝参与日内瓦公约,使日内瓦公约签订国与英美法系成为并寸的两大法系。,票据功能1 流通功能。是票据的传统功能,在票据产生的最初几个世纪里,票据几乎成了转移资金的基专门工具,票据汇兑克服了金钱支付上距离的间隔,因此,在现代经济中,这一功能仍很重要。2 支付功能。是票据的基本功能,以票据做为支付手段,不仅可以进行一次性的支付,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进行多次支付。3 信用功能。是票据的核心基本功能。被称为“票据的生命”。它克服了金钱支付上时间的间隔。,第二节 汇票汇票的定义汇票的必要项目汇票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汇票的票据行
19、为汇票的种类,汇票的定义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由一人开致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在要求付款时立即,或在固定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必要项目1 汇票上必须写明“汇票”字样。如“Bill of Exchange” “Exchange for” “Draft for”等以与其他票据区别2 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汇票是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这是汇票的本质和核心。 “无条件”是指付
20、款委托不能依赖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某些情况的出现,或某一行为的履行做为付款的先决条件。凡是带有条件的支付命令的汇票是无效票据。,3 出票地点和日期。汇票上应注明出票地点和日期。1)如果汇票上没载明出票地点,则以出票人的地址做为出票地点。注明出票地点的法律意义是:关系到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汇票是否成立是以出票地的法律来衡量的。2) 如果未注明出票日期,持票人可以补加出票 日期。 其作用是:决定汇票提示日期是否已超过;决定付款的到期日,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4 付款时间。又称付款期限。1)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 Pay to),又称即期
21、汇票(Sight/Demand Bill),指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无需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即为见票即付的汇票。,2) 定期付款汇票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a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俗称远期汇票(Time/Usance/Term Bill)。3) 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on a fixed future date)。此种汇票有时称为板期付款汇票,需要提示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5 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票上必须以一定金额的货币表示一个确定的金额。 汇票除了写明
22、应付的金额外,有时还可以:1)带有利息。明确利息数额。 2)分期付款。明确每一期分期付款 金额。 3)支付等值其他货币。在支付等值 其他货币时,必须注明汇率。,注意:1 金额的大小写要一致。“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Exchange for USD 1500,6 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付款人的名称,地址必须写清楚,以便持票人向其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 付款人(drawee)也称受票人,他是接受命令的人,不是确定的付款人。 付款人与出票人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当事人,若付款人与出票人是相同的当事人,持票
23、人可以将其视为本票。 付款地点是指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的地点。如果票据上未注明付款的地点,跟在付款人后面的地址就做为付款地。,7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Payee)是汇票上记名的债权人。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通常称为抬头,根据抬头的不同写法,确定汇票的可流通性或不可流通性。习惯性只写收款人名称,不写地址。,汇票抬头的写法:1) 限制性抬头,即收款人只限定为某一具体人,或某一单位,或某一金融机构。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得转让他人。2) 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的汇票可用背书和交付的方法转让。3)来人抬头。来人抬头的特点是在收款人这一栏里一定有“bearer ”这个单词.这种汇票无需背书,仅凭交付即可转
24、让。 英美法系国家允许收款人名称不记载,我国票据法规定不记载收款人名称是无效的。,8 出票人名称和签字。凡在票据上签字的人就是票据的债务人。换言之,他要对票据付款负责任。出票人在开出汇票时,首先要签字,承认自己的债务责任,汇票方可有效。,Bill OF Exchange For US4267.4 SHANGHAI 15-Oct-2011 (amount in figure) (place and date of issue)At xxx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being (time of payment)unpai
25、d)pay to BANK OF CHINA, SHANGHAI BRANCH or order of the sum (unconditional payment order and payee)of US DOLLARS FOUR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SIXTY-SEVEN AND CENTS FOURTY ONLY (amount in words) To: IMP AND EXP CORP. for and on behalf of AMSTERDAM SHANGHAI STATIONERY COMPANY Shanghai signiture,汇票的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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