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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护知识100问1 、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答:劳动保护科学由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三个部份组成。 3、什么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 答: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是指从立法和组织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研究如何处理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4、 什么是职业卫生? 答: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
2、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5、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答: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建立和发展、停顿和倒退、恢复和提高三个阶段。 6、当前我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 7、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8、什么是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答: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事故原因未查清 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
3、过。 9、什么叫三同时? 答:凡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含引进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使用。 10、为什么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一项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有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大事。 其意义非常重大: (1)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的政治任务;(2)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保证;(3)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保障劳动者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的需要;(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庞大工程。 11、什么是国家劳动保护监察? 答:国家劳动保护监察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设立的监察机构,以国家名义
4、并运用国家的权力,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履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纠正惩诫的工作。 12、国家劳动保护监察有哪三种形式(方法)? 答:国家劳动保护监察的三种形式(方法)是一般监察、专业性监察和事故监察。 一三、什么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答:工会组织根据自己的性质和特点,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发动劳动者积极参与各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就叫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也称群众劳动保护工作。 14、为什么要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答: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具有重大意义的:(1)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由工会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2)
5、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工会的职责和权利;(3)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 一五、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2)广泛深入开展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组织和发动劳动者开展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预测预防活动。 16、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 17、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是什么? 答:三个条例是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
6、 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一八、什么是劳动保护法规? 答:劳动保护法规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全部法律规范。 19、劳动保护法规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劳动保护法规的主要任务是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0、劳动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劳动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的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42条);(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3条);(3)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48条),儿童受国家保护(49条)。 21
7、、我国劳动保护立法的四个层次是什么? 答:我国劳动保护立法的四个层次是:(1)宪法和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施; (2)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施;(3)行政性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以国务院令颁布实施;(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 22、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
8、刑有何规定? 答:刑法规定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4、什么叫玩忽职守罪? 答:玩忽职守罪又称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25、刑法规定对玩忽职守罪者作何种刑罚? 答: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6、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有哪三种形式? 答: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三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27、什么是三级安全
9、教育? 答: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28、现代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五个方面? 答:现代安全管理包括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人才现代化,管理方法现代化,管理体制现代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等五个方面内容。 29、什么是安全心理学? 答:安全心理学是以研究如何减少生产事故为目的的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科学。 30、什么是人的五种需要? 答: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认为人的五种需要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31、全面安全管理有哪四个内容? 答:全面安全管理有全面安全目标管
10、理、全员安全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和全部工作安全管理等四个内容。 32、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使人身受到伤害或机器设备受到损毁的意外的随机事件。 33、什么叫工伤事故? 答:工伤事故是指发生使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故。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范围内受到外力作用而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害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中毒、中暑等)。 34、划分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应掌握哪三个基本要素? 答:三个基本因素是职工在工作时间、生产岗位上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相关的人生伤害事故,包括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等。只有同时具有以上三个基本要素,才能定为因工伤亡事故,否则,缺任何一个要素,都属
11、非因工伤亡事故。 35、什么是童工? 答:未满16周岁从事生产劳动的少年儿童。 36、什么是未成年工? 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而未满一八周岁的劳动者。 37、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答:(1)月平均在册职工人数是指把一个月中职工花名册上每个工作日上班的人数之和除以该月的实际工作日数。(2)季平均在册职工人数是指一个季度中每月的平均在册职工人数之和除以3。(3)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是指全年每个月(或每个季)平均在册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或4)。 38、工伤事故频率是如何计算的? 答:(1)千人死亡率:表示在某个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其计算方法是: 千人死亡率=
12、(死亡人数/平均在册职工人数)1000 (2)千人重伤率是指某个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其计算方法是: 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在册职工人数)1000 (3)千人伤亡率是指某个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含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之和)。其计算方法是: 千人伤亡率=(伤亡人数/平均在册职工人数)1000 (4)百万工时伤害率是指某个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含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之总和)。其计算方法是:百万工时伤害率=(伤亡人数/实际总工时数)106 (5)工伤事故严重程度的计算: 伤害严重率是指某个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因工伤
13、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其计算方法是: 伤害严重率=(损失工作日总数/实际总工时数)106 平均伤害严重率是指某个时期内因工伤事故造成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 作日数。其计算方法是: 平均伤害严重率 = 伤害严重率/百万工时伤害率 = 损失工作日总数/伤害人数 注:公式中的/符号表示除法。 39、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怎样计算的? 答: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其统计范围有: 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
14、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 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的价值,其统计范围有: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其他损失费用。 40、事故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事故调查的目的具体有: (1)满足法律的要求,收集违反法律的证据材料;(2)掌握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3)鉴定可能的一个原因或多个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4)提出安全生产
15、法规(含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的修订、完善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意见;(5)积累事故研究资料,寻找事故发生规律,并有针对性地制订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6)通过事故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避免违章行为,促进生产发展。 41、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人的不安全行为一般有五种表现形式:(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42、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有那些表现形式? 答: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6、一般有六种表现形式:(1)不合规格的防护,如防护装置的高度或强度不合适;(2)缺少所需的防护设施;(3)机器工具的设计不安全;(4)设备布局不合理,整理工作未做好;(5)照明不足或强光刺眼;(6)工作场地、通道狭窄,油污易滑倒。 43、预防事故有哪些措施? 答:一般有四项措施:(1)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这是从物的因素考虑的一项重要措施);(2)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这是从人的因素考虑的一项重要措施);(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4)工作场所的合理布局(这是从工作环境的因素考虑的措施)。 44、压力容器的检查有哪些? 答:压力容器的检查有内外部检查、外部检查和耐压试验。 45、什么是锅炉的三大安
17、全附件? 答: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 46、电气事故有哪些? 答: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电气事故主要包括触电事故、电磁场伤害 事故、雷电事故、静电事故和某些电路故障。 47、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哪些? 答: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两种类型,即电击和电伤。 48、为什么会发生触电事故? 答: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大体有五个方面:(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2)违反操作规程;(3)设备不合格;(4)维修不善;(5)偶然因素。 49、我国的安全电压的额定值的等级是什么? 答:我国安全电压的额定值是42V、36V、24V、12V和6V。 50、什么叫燃烧? 答:物质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同时发出热
18、和光的现象称为燃烧。 51、燃烧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答:燃烧的三个特征是发光、放热和生成新物质。 52、什么是燃烧三要素? 答:燃烧的三要素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53、什么是高处作业?如何分级? 答:高处作业是指凡在降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可分为4级:(1)一级:2-5米高处作业;(2)二级:5米以上至一五米高处作业;(3)三级:一五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4)四级:30米以上高处作业。 54、什么是建筑施工的三宝? 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建筑施工的三宝。 55、建筑工地的六口、五边是什么? 答:六口是指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预留口、楼
19、梯口和通道口。 五边是指阳台边、通道边、周边(建筑物)、斜道边和坑道边。 56、什么是生产性有害因素? 答:生产性有害因素是指存在于生产条件中使劳动者的某些器官和系统发生异常改变,形成急性和慢性病变的因素。 57、什么是生产条件? 答:生产条件是指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 58、什么是职业病? 答:(1)从广义上来说,人体的防御机能,有抵御外界一定限度的有害因素的作用,如果生产性有害因素的作用超过了人的防御能力而引起的疾病,从医学角度上讲就是职业病。(2)从狭义上来说,即从立法意义上说,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通常是指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10类105种法定职业病。其他与职业性有害
20、因素有关但未列入法定职业病管理的疾病,只是职业性多发病。 59、什么叫毒物、中毒和工业毒物? 答:某些物质进入人体后,与人体发生物理或化学的作用,破坏了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甚至影响生命,这种物质叫毒物,引起的病变叫中毒。如果这些物质是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副产品或废弃物就称为工业毒物。 60、中毒有几种类型? 答:按照中毒时间的快慢和经过以及不同的病况,生产条件下的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两种类型。 61、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有哪些? 答:毒物对人体毒性作用的大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有毒物本身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人的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等。另外,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和条件差(如高温、通风
21、不良等),毒物也较易进入人体。 62、什么是生产性粉尘? 答:生产性粉尘是指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生产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63、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患有哪些? 答: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患有尘肺、肺粉尘沉着症和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 64、尘肺按病因分有哪些? 答:尘肺按病因可分为4类,即矽肺、硅酸盐肺、混合性尘肺和其他粉尘引起的尘肺。 65、什么是矽肺? 答:由于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而引起的肺组织弥漫性纤维性病变的疾病,就称为矽肺。 66、防尘综合措施的八字方针是什么? 答:防尘综合措施可总结为宣、革、水、密、风、护、管、查八字方针。 67、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哪些? 答:生产性
22、毒物主要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亦可经消化道进入。 68、防止金属类毒物危害的措施有哪些? 答:防止金属类毒物危害的措施有组织措施、卫生技术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 69、防止金属类毒物危害的卫生技术措施有哪些?答:防止金属类毒物危害的卫生技术措施有:(1)以无毒、低毒的物料或工艺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或工艺;(2)生产过程密闭化与控制尘毒源;(3)通风排尘、毒;(4)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消除跑、冒、滴、漏;(5)仪表远距离操作或隔离操作。 70、什么叫噪声? 答:凡是使人不喜欢或不需要的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混乱组合、波形无规则的变化,听起来使人厌烦的
23、声音统称为噪声。 71、我国新建企业和旧企业的噪声容许标准各多少? 答:1980年我国公布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8小时工作新建企业的噪声容许标准为85分贝(A)旧企业为90分贝(A) 72、什么是高温作业? 答: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20C或20C以上的作业。 73、中暑有哪些类型? 答:根据不同的发病机理,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 74、防止生活性蔬菜农药中毒的措施是什么? 答:防止生活性蔬菜农药中毒的措施是一洗二浸三沸水。 75、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
24、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它是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quot;五期保护(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哺乳期保护、更年期保护)。 76、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答:劳动部1990年1月一八日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3条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矿山井下作业;森
25、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77、女职工在经期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答: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下列劳动: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 78
26、、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及保健内容是什么? 答:1990年3月30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了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 1993年11月26日劳动部、人事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规定的女职工孕前保健内容是: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铬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积极开展优生宣传和咨询。对女职工应进行妊娠知识的健康教育,使她们在月经超期时主动接受检查。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近期内有过急性中毒史及其它有碍于母体和胎儿健康疾病者,暂时不宜
27、妊娠。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79、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答: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应享受以下特殊保护: 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
28、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工作中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高处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所费时间算劳动时间。检查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80、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答: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七条规定了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
29、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醛、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81、女职工在产期享受什么待遇? 答: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分娩时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一五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一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一五天。女职工
30、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一五-3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2、女职工在哺乳期有何保护? 答: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以母乳给予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
31、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规定了对女职工哺乳期的保健内容: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对有未满1周岁的女工,应保证其授乳时间。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有哺乳婴儿5名以
32、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83、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使用?休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是否能延长寒暑假休假时间?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答道: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84、当孕妇推迟生产时,超出的天数算产假吗?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作出如下回答: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个部分。即产前假一五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一五天,系指预产期前一
33、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8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否与期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答: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女职工流产应休假多长时间?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
34、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一五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7、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
35、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1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劳动强度的劳动;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怀孕期间
36、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1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1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低于90天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1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1名未成年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88、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管理体制是什么?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37、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 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89、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
38、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90、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哪些职权?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
39、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0、。(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91、工会劳动保
41、护监督检查员履行哪些义务?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92、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及成员如何设置?企事业工会及所属分厂、车间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下同)。乡镇工会、城市街道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也可设立工会劳动保
42、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报上级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委员。主任委员应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可聘请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9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是
43、什么?答:(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
44、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
45、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冶疗和康复的责任,
46、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9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什么待遇?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95、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如何设置和工作?答:在工、交、财贸、基本建设等行业的企事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96、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是什么?(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
47、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二)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三)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督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企事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九)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97、工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主要任务有那些?工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任务主要任务有:从源头上对职工群众健康安全进行维护,开展宏观参与和企业基层的参与;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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