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集中支付财政所人员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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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部分 文 件2第二部分 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概念49第三部分 国库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51第四部分 系统安全及故障排查53第五部分 业务数据的查询59第六部分 票据传递流程69第七部分 直接支付申请的录入72第八部分 授权支付业务操作75第九部分 支付业务错误更正83第十部分 代理银行操作 88第十一部分 实拨支付操作94第十二部分 乡镇拨款程序100第一部分 文 件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梅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原则同意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制定的黄梅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七月二
2、十一日主题词: 国库 制度 改革 抄 送: 县财金办 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黄梅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黄梅县财政局 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56号)、省委办公厅、省
3、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420号)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冈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031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缴拨程序,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
4、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的情况下,使所有财政收支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二)有利于监督管理,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有利于预算执行。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款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四)有利于组织实施。按照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完善改革的形式,逐步实现改革目标。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
5、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业银行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其核心是取消所有收入和支出银行过渡账户,构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重点是规范财政资金的缴拨程序,实现财政集中收付。(一)设立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财政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各级财政应成立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具体组织预算的执行、财政资金调度和总会计核算,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实施,拟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体组织预算的执行、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审定拨款;审核批复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总会
6、计核算和财政总决算的编报;选择代理银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是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支付工作的延伸。其主要职责是: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受理和审查各单位报送的用款申请,办理财政资金的直接支付;管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按规定进行分户分类核算,与有关部门定期对账,保证数字完全一致;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析提供依据。(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五类账户构成: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类账。国
7、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为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对所属单位级次较多、分布较广的预算外资金执收执罚部门,财政部门可以委托代理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执罚单位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执收执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不得用于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随着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
8、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执罚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账户,实现预算外资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在这个账户下,可以根据资金性质和支付管理需要设置分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5、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特殊性质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如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建设基金、农业开发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资金以及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其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按规定与有关账户进行清算。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征收机关和执收执罚部门设立的各类
9、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财政性资金支出账户,逐步实现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2、收缴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财政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3、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直接
10、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在执收执罚部门作出缴费或罚款通知后,由缴款人通过财政委托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缴入该账户的资金,由财政委托的商业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每
11、日营业终了,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账户余额为零。预算收入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性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的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主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包括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原体制补助、对企
12、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一些专项支出等。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不同类型的支出项目,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主要是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3、支付程序。(1)财政直
13、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通过代理银行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性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工资性支出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有关部门核定数额,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拨付到干部职工个人工资账户。对购买性支出,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中实现的
14、购买行为或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对转移支出,由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下级财政部门账户或用款单位。(2)财政授权支付的程序。对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由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发生支付时,由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
15、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清算,主要实行转账方式,也可以采取“国库支票”支付。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时,按有关规定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上述支付流程,均以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完善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日扎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改革现行预算编制方法和修订一系列相关
16、法规制度,而且需要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等。因此,必须制定配套改革措施,扎实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积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二)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国库收入管理办法、收入退库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办法、财政资金直接(授权)支付具体操作规程、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办法等,为财政国
17、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财政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传递分单位、分科目的财政支出信息;财政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国库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每天的的收支和资金平衡状况;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通过上述管理系统,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保证数据的及时传递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有效。(四)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改变目前电子化银行清算系统尚不完善的状况,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
18、账时间,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五)建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按照政事公开原则,在财政内部设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具体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改革需要适当充实人员。(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单位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人行对商业银行资信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确保政
19、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和要求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全县改革的实施步骤是:县本级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4年正式启动,60 %以上的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5%达到100%。根据上述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门认识,认真制定实施办法,抓紧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合力推进这项改革。要正确把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
20、政国库管理制度。既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也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积极稳妥地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及其有效衔接。要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通过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选择确定代理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并且要有风险意识,要合理划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项目范围,并使之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财政、银行和各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熟练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要切实加强各部门的财务管理,按照改革的新要求,建立健全财务
21、管理机构,切实加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用款计划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黄梅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关于印发黄梅县县直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县直各国有商业银行:为了保证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关于黄梅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04 92 号),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制定了黄梅县县直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县财
22、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黄梅县支行反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县财政局为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用于办理纳入改革的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暂未实行改革的预算单位所使用的预算资金,县财政局按规定划拨。二00四年 八 月 三 日 主题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 办法 通知 主送: 县直各部门 县直各商业银行 抄报: 市财政局 市人行 抄送: 县财金办 黄梅县财政局办公室 2004年 8 月 3 日印发黄梅县县直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财政资金运行
23、信息,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根据黄梅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参照黄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黄冈市市直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资金。属统借统还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国内配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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