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埠门站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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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站站长岗位职责1、在场站运行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其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工作指示。2、接受调度中心对生产的调度,服从调度的指令,负责日常操作。3、负责本站生产,严格督促操作工执行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负责做好站内的设备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和无泄露状态。5、负责站内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站内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和修理后验收试车工作。6、对生产过程的突发事件,按事故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和上报。7、做好班组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劳动纪律等工作。8、负责站内的生产任务及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奖赏工作。9、负责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安保工作和考勤工作。10负责收集站内生产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
2、及生产日报表,并做好生产月报表。11、负责操作人员的生产,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供气。12、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准确地做好原始记录。13、落实新员工、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站长岗位职责1、协助站长做好安全生产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3、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4、负责落实考勤、月报、各项统计报表的制做和上报工作。5、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6、负责做好生产消耗材料和日常消耗品的申报、管理工作。7、负责做好员工培训学习工作,做好培训记录。8、监督检查班组劳动纪律,严格督促操作人员认真执行
3、岗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稳定供气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场站操作员岗位职责1、在站长的领导下,熟悉站内工艺流程和运行操作,保证站内的正常运行,完成生产任务。2、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原始台帐和报表,对所填数据的准确性负责。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装设备操作和维护技能。4、定时巡检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果断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按时到岗、离岗,了解当前生产状况和重要事项的处理经过,办理好交接班手续。6、当站内发生险情时,服从站长指挥,坚守岗位,履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7、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打扫。8、熟悉掌握场站各类型设备维修维护知识,负责落
4、实场站设备的例行维修维护。9、协助场站维修人员实施场站设备大、中型维修维护。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场站安全员职责1、 在场站站长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 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场站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3、 积极参与站内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参与每月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4、 发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和控制,能力范围内无法消除的要向直接上级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 督促站内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程序。6、 督促站内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
5、规程。7、 确保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8、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督促场站人员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有责任加以劝阻和制止。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燃气场站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公司在燃气场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燃气场站安全稳定运行。1.2 适用范围1.2.1 已投产运行的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及应急调峰站、调压站、CNG储配站;1.2.2 已移交场站运行管理单位管理但还未投产运行的燃气场站的安全管理可参
6、照执行。1.2.4 不适用于燃气汽车加气站。2 编制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3 定义4 投产运行条件4.1 燃气场站移交前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消防、防雷所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4.2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场站运行管理单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包括实物移交、竣工资料、设备资料的移交。4.3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应确保场站的消防设施齐全,已按设计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场站安全警示标志清晰,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
7、消防系统调试合格。4.4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应确认场站上、下游管网连通,待供气的管网已具备供气条件。4.5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必须进行氮气置换,气密性试验合格,具有储存功能的场站,投产前必须确保储罐预冷合格。4.6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运行部必须对场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熟悉本场站的工艺流程、场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7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前,场站的特种设备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使用手续,场站危险源资料应报有关部门备案。4.8 燃气场站投产运行,场站运行部应制定投产方案,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投资公司、集团公司审批
8、。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方案作业。5 场站日常安全管理5.1 场站运行部应设立场站的防火责任人及安全监督员,负责本场站的安全管理,防火责任人及安全监督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培训。5.2 场站运行部应明确场站责任人、安全监督员及场站操作人员的职责和管理要求,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应急预案,并将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及应急流程图张贴明显位置。5.3 场站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齐全,配置标准参见集团安全技术标准危险场所安全标识设置的规定。5.4 场站生产区内工艺管线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状态牌、设备编号牌清晰、正确。5.5 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及应急调峰站、有人值守的调压站应设24小时值班;场
9、站值班人员应按定时、定线对场站内设备、工艺管线等进行巡查、巡检,记录场站各运行参数,确保各参数在设定或规定范围内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5.6 场站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对场站接地电阻进行专项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5.7 场站内仪器、仪表、安全装置、泄漏报警装置应处于正常状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标定和更换。5.8 公司在场站管理中推行创建无泄漏活动,强化对静密封点的管理。场站管理单位应对站内设备、工艺管道等静密封点建立静密封点台帐,定期对静密封点进行巡检,确保各静密封点无泄漏,静密封点的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5
10、.9 场站应严格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未经批准,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进入燃气场站,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未经审批严禁在场站生产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5.10 场站消防通道的地面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停放、堆放其他物品。5.11 场站操作人员进入封闭式调压撬、压缩机房、检查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5.12 场站设施需外委维护保养时,场站运行部应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明确维保内容、要求及双方职责等,维护作业时,场站管理单位应审核维护保养作业方案、作业人员资格等,并做好安全监护措施,保养完成后,应对保养
11、成果进行验收,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外来维护作业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进站作业手续。6 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6.1 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应遵从以下规定:1)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执证上岗;2)运行、维护作业人员应规定着工作服,工作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维护作业工具、测量仪表、防护用具应符合场站安全管理要求,并性能完好;3)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要求的周期、保养内容、作业程序进行,并做好运行、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4)场站设施维护作业需要停止向管网供气或对管网系统降压的作业,须提前办理许可审批手续;6)场站设施维护
12、保养涉及到场站局部能源泄放的作业,应对作业段作好能源隔离措施和监测监护,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6.2 储罐及储存区6.2.1 储罐最高工作压力严禁超过设计压力。当达到最高工作压力时,应采取降压措施。 6.2.2 指示仪表应有明晰的限位标志,如液位计高、低限位线,压力限位线、温度限位线等。 6.2.3 安全阀与储罐之间设置的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6.2.4 罐区不准架接电线。6.2.5 罐区严禁任意排放燃气,排空管线状态良好。6.2.6 罐区不得堆放钢瓶或其它杂物,及时清理垃圾杂草。6.2.7 每2小时应巡回检查一次运行状态,记录检查时间、液位、压力。并做好如下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确认各阀门开关位
13、置符合工艺要求,阀门状态与标志牌应一致。 检查确认安全阀无异常。 检查高压注水系统状况,确认连通点无泄漏。 检查空气系统和紧急切断阀系统,确认压力正常,阀门状态应符合要求;紧急切断系统应保持气动常开状态,严禁处于手动常开状态。 检查储罐及管线的防腐保温情况,确认有无鼓泡、油漆脱落、结冰、结霜等情况。 检查确认储罐区有无地基下沉等状况。 检查确认储罐区防火堤应完好。 检查确认储罐区排水口设置的水封井性能完好。6.3 场站调压装置6.3.1 调压装置的巡检内容应包括主调压器、监控调压器、过滤器、阀门、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运行工况,不得有泄漏等异常情况;6.3.2 冬季应检查调压装置的加热保
14、温情况;6.3.4 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6.3.5 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6.3.6 应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应及时排污和清洗;6.3.7 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主调压器、监控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及其他辅助设备进行可靠性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6.3.8 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6个月的运行,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72小时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6.3.9 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
15、于1次;6.3.10 应及时清除调压装置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6.4 加臭装置6.4.1 应定期检查储液罐内加臭剂的储量;6.4.2 控制系统及各项参数应正常,出站加臭剂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的规定,并应定期抽样检测;6.4.3 加臭装置不得泄漏;6.4.4 加臭装置应定期进行校验;6.4.5 加臭剂应妥善保管,加臭剂的储存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6.5 场站阀门6.5.1 定期对场站阀门进行检查,不得有燃气泄漏、阀门内漏、损坏、阀门动力系统切断等现象; 6.5.2 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排污、注脂等维护保养;6.5.3 对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
16、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6.5.4 阀门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每半年检查一次。当气动系统由高压氮气供应时,应将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周一次。6.6 场站低温储罐及低温管道6.6.1 场站储罐及低温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首先进行预冷,预冷时储罐及管道不应含水分及杂质;6.6.2 储罐的充装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充装系数的要求。储存液位宜控制在 2090范围内;6.6.3 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气应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6.6.4 对储存液化气较长时间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宜定期倒罐处理;6.6.5 储罐检修前后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严禁采用充水置换方法。6.6.
17、6 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检查并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6.6.7 应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应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6.6.8 应定期对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外壁漆膜无脱落,外壁无凹陷,储罐基础牢固,立式储罐应定期检查其垂直度;6.6.9 低温管道保冷层及管托应完好;6.6.10 储罐及低温管道各连接部位,应无泄漏情况;6.7 压缩机、烃泵、LNG烃泵等动力设备6.7.1 定期检查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6.7.2 阀门开关应灵活,连接部件应紧固,运动部件应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6.7.3 指示仪表应正常、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
18、围内。6.7.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6.7.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压缩机、烃泵、LNG烃泵、电动机、发电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6.7.6 压缩机、烃泵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LNG烃泵置换合格后,投入运行前还应进行预冷。6.8 消防系统6.8.1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等应设专人负责;6.8.2 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保持在规定的水位范围之内,并保持池水的清洁,消防水泵的吸水口应保持畅通;6.8.3 应定期检查并启动消
19、防水泵、消火栓及喷淋装置;6.8.4 站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6.8.5 消防通道的地面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6.9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6.9.1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现场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螺栓和密封件齐全,显示表读数清晰,执行机构不得卡阻,二次仪表、动力箱、弱电箱应有良好的防爆性能,机箱、机柜应有良好的接地。6.9.2 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的各种功能运行正常; 2)操作键接触良好,显示屏幕显示清晰、亮度适中,系统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状态画面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3)记录曲线清晰、天断线,打
20、印机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4)机房和控制室环境符合规范的要求。6.9.3 采集点和传输系统的仪器仪表应按有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6.9.4 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现场仪表与远传仪表的显示值、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显示值以及远传仪表和计算机控制台的显示值不一致,应及时处理。6.9.5 调度中心,应定时通过监控系统对场站运行参数情况进行监视,并记录,维护人员应定期到现场检查仪器、仪表及设备。6.9.6 拆装带压管线和防爆区域内的仪器仪表设备时,应取得场站运行部同意和现场配合后方可进行。6.9.7 在防爆场所进行操作时,不得带电进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和检修。7 场站生产作业
21、安全7.1 燃气场站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设施维修或其他可能影响正常运行的作业,应按作业内容制定作业方案,逐级申报,分级履行方案审批手续。作业点应有明确的警示和隔离措施,涉及燃气设施的作业应进行能源隔断,作业应有监督许可。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7.2 燃气场站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以及设施维修等生产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7.3 场站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需要放散时,应在放散点周边进行监护,并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7.4 场站停气、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7.4.1 场站停气、
22、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7.4.2 除紧急事故外,影响上、下游用户供气、用气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用户。7.4.3 场站设施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需要对停气管段或设备进行作业时,应将管段、设备内的燃气安全地排放或置换合格。7.5 场站通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7.5.1 新建场站通气作业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作业方案实施。7.5.2 场站设施维护、检修或抢修作业完成后,恢复通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或通气作业。8 场站应急管理8.1 场站运行部应制定场站应急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应急预案应报安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备案,
23、并定期进行演习。8.2 场站应急流程图应张帖于场站明显位置,场站作业人员应掌握常用应急处理措施,熟悉应急流程。8.3 应建立应急设备档案,设置应急工具房,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应急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备用状态。8.4 场站应建立应急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掌握应急设备及器材的使用和应急基本措施。8.5 场站运行部应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定期开展应急联防演习,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场站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规定1 总则1.1目的规定了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燃气场站的管理要求。1.2适用范围适用于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各燃气场站。2 内容与要求2.1 外来人员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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