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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立高雄应用科技大学观光管理系观光管理专题领队工作经验与生涯之探讨-以日本线及欧洲线为例指导老师:蔡桂妙学生:廖华馨学号:490561219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一月一日中文摘要如何成为一个好的领队,是身位领队人员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领队的工作性质是具有高度的挑战性,而工作内容则是具有多样化;但待遇却是具有不确定性,也没有什么保障,所以要成为一位成功的领队人员,必须备完善的领队的生涯规划,才能建立正确的基本观念与工作态度。了解以下各项的研究目的:一、了解在还未当上领队前要如何生涯规划与安排。二、了解刚上任领队时,在短时间内适应自己的工作,而且不会使顾客觉得自己是经验不足的生手。三、了解工作久了,如
2、何去调适工作上的倦怠感及如何纾解压力;而没带团的日子中,又是如何去安排自己的生活。四、探讨男性跟女性从事领队这个职业,所面临的工作问题。五、了解领队对未来这门工作的期许及将要面对问题。六、建议与参考给将要踏入这门行业的新手、相关科系毕业的学生们。从文献回顾与访问的数据中,可以获得不错的工作经验。71目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研究背景与动机03第二节研究目的05第三节研究对象与限制06第四节研究流程08第二章文献回顾第一节名词解释07第二节领队人员角色之定位10第三章研究方法第一节研究方法24第二节访谈对象、方式与纪录26第三节访谈时间与地点27第四章资料分析第一节可以到处旅行美好想象28第二节领队工
3、作的真实情况30第三节领队人员的条件35第四节领队人员的生涯规划37第五章结论与建议第一节结论38第二节建议41参考文献42附录一44附录二45附录三47附录四53图目录图1-1研究流程07第一章绪论本章共分为四节,第一节在叙述研究的背景及动机;第二节是说明研究的目的;第三节是说本研究的对象以及限制;第四节是设订的研究流程图。第一节研究背景与动机一、背景随着周休二日的实施,一般大众有愈来愈多的空余时间,可拿来从事休闲活动,而休闲的方式也由国外地区转变为国内地区发展,因此对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业来说,就该持有更深思熟虑的策画对行程产品设计及行销发展。一个完整的旅游团体,除了需要有完善的旅游规划
4、(Good Tour Planning)、严谨的团体作业(Good Tour Operation)、具有默契十足的团体成员(Good Tour Members)、及美好的外在环境(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外,还需要有位优良的领队人员(Good Tour Leader)来配合注1-1註1-1:黃榮鵬,(1998),領隊實務,P.338。领队人员是随着旅行团队出国,带领团体的服务人员,因此所扮演的角色为旅行业者与旅客之间的桥梁,必须做好一切的安排,诸如代办沿途各国的入境通关手续;住宿、膳食、交通工具、旅游参观景点等各项细节的再次确认;沿途的担任翻译及注意旅客健康安全、以
5、及适时正确的处理紧急事件或突发状况的发生,顺利的将出国的旅游团体平安的带回国内注1-2註1-2:朱玲玉,(1998),我國領隊人員生涯規劃之研究,P.12。如何成为一个好的领队,是身位领队人员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领队的工作性质是具有高度的挑战性,而工作内容则是具有多样化;但待遇却是具有不确定性,也没有什么保障,所以要成为一位成功的领队人员,必须备完善的领队的生涯规划,才能建立正确的基本观念与工作态度注1-3註1-3:黃榮鵬,同註1-1。二、动机自己很想到各国旅行到处走走。可能是因为从小至今,家境并没有好到能常常出去游玩,到处去看不同于住家附近的景观、历史、地理,使得往往自己一听到学校有举办校外
6、参观或老师奖励考得好的学生能去校外参观以及难得父母亲有空闲带全家出去玩的消息,就非常兴奋不已,而且都以很期待的心情去参加,除了学习吸收不同于课本上的知识外,也带给自己不同于所居住环境的感受。随着年龄的增加,看的书也愈来愈多了,从学校中的历史、地理课本上,认识了自己国家的历史及地理,也认识了国外各国的地理、历史;而从课外读物中,也得知作家们所叙述的特殊风景,是多么吸引及向往;电视中戏剧节目的场景及介绍各国的旅游节目,更是把各国的观光景观和风俗大大的说明与自己的国家有多么的不同,令自己更加的期待及向往到各国走走看看的欲望。高中毕业后,想读观光管理系的原因,就是想朝自己的愿望环游世界,更进一步,也因
7、课程学习的关系,使自己想当一位领队,虽然在课程中有学习到相关的理论及知识,但具体上的自己还不是很清楚而且模糊不清,可是却没有很积极的去追求与了解。当开始要做毕业专题时,犹于自己还不清楚要做什么题目,于是去寻找专题老师并寻问,在与专题老师讨论过程中,老师有说到“可以朝向自己有兴趣,且对未来工作有所帮助的题目”,因此,我就想做有关领队的题目,想透过这个专题,进一步了解领队这职业之前所不明白的地方,希望也能从这份专题知道该如何去当一个好领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为自己未来想从事这个行业,但因为有太多不懂的地方,想请教已就业领队们的经验,方便使自己踏入这个行业后,在短期内就能上手且适应;欲了解在还未当
8、上领队前要如何规划与安排;刚上任领队时,该如何在短时间内去适应自己的工作,而且不会使顾客觉得自己是经验不足的生手;工作久了,又是如何去调适工作上的倦怠感及如何纾解压力;而没带团的日子中,又是如何去安排自己的生活;男性跟女性从事领队这个职业,所面临的工作问题又是什么;未来对领队这门工作有何期许或将有什么问题要面对。第二节研究目的基于上述的研究动机,本研究将从文献回顾与深度访谈的方法,以这两种方式来进行,期望能够以工作经验的角度去了解该如何从事领队这门职业的相关课题,并能够从深度访谈中,了解以下各项的研究目的:一、了解在还未当上领队前要如何生涯规划与安排。二、了解刚上任领队时,在短时间内适应自己的
9、工作,而且不会使顾客觉得自己是经验不足的生手。三、了解工作久了,如何去调适工作上的倦怠感及如何纾解压力;而没带团的日子中,又是如何去安排自己的生活。四、探讨男性跟女性从事领队这个职业,所面临的工作问题。五、了解领队对未来这门工作的期许及将要面对问题。六、整合研究的结果可为将要踏入这门行业的新手、相关科系毕业的学生们作为建议与参考。第三节研究对象与限制一、研究对象本研究是以领队为研究对象,因此资格必须要符合持有领队职照的专任与特约领队,并且已有带团经验的领队。二、研究限制本研究在研究过程中,由于人力、时间、物力等因素,有以下问题限制:(一)因为上面叙述的影向因素使研究的范围限制在高雄区里,无法向
10、外找人访谈。(二)因为访问对象的人脉稀少,使得找到愿意受访的人也就更少,因此研究出来的结果,并代表其它领队们的意思,这份研究只能提供受访者们经历过的工作经验。(三)因为受访者要工作的问题,使得受访的时间很短,再加上彼此能配合的时间不多,因此都只能访问过一次而已。(四)因受访者只有几位,而带过的团就只有日本线、东南亚线或长程线,所以能参考的信息并不是很广。(五)因受访者的时间有限,因此能访问的问题并不是很多,不然就是受访者的回答答案很简短,因此在问问题时,会一些停顿时间。第四节研究流程确定研究背景与动机建立研究目的与对象领队相关资料的搜集相关理论基础文献探讨深度访谈问卷及受访者基本数据的设计否问
11、卷预试是实地深度访谈业界领队人员访问资料的建文件与分析研究结果结论与建议图1-1研究流程第二章文献回顾本章共分为两节,第一节在解释研究中的相关专有名词;第二节是说明领队人员的角色定位。第一节名词解释本研究中相关专有名词有旅行业、领队、生涯规划、工作经验等。一、旅行业旅行业又称为旅行社、旅行代理店,英文称为Travel Agent or Travel Service。根据美国旅行业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Travel Agents,简称ASTA)对旅行业所下的定义为An individual or firm which is authorized by one or mor
12、e Principals to effect the sale of travel and related services.其意思指的是旅行业乃是个人或公司行号,接一个或一个以上“法人”之委托,去从事旅游销售业务,以及提供有关服务之旅行业。这里的法人,是指航空公司、轮船公司、旅馆业、游览公司、巴士公司、铁路局等等而言。简单的说,旅行业是介于一般消费者与法人之间,代理法人从事旅游销售工作,并收耶佣金的专业服务行业注2-1註2-1:容繼業,(2002),旅行業理論與實務,P.48。依我国发展观光条例第二条第十项:旅行业是指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为旅客设计安排旅程、食宿、领队人员、导游人员、代购代售
13、交通客票、代办出国签证手续等有关服务而收取报酬之营利事业注2-2註2-2: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3/06/11),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第十項,【2004/11/21】。综合各国观光相关机关、法令规章与专家的阐释,旅行业可定义如下:(一)旅行业介于旅行大众与旅行相关行业之间的中间商,即外国所称的旅行代理商(Travel Agent)。(二)旅行业是一种为旅行大众提供相关旅游专业服务与便利,而收取报酬的一种服务业。(三)旅行业其从事业务的内容,在法律上可区分为代理、媒介、中间人、利用等行为。(四)旅行业是依照有关管理法规的规定申请设立
14、,并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注册有案之事业。注2-3註2-3:容繼業,同註2-1,P.53。二、领队带领团体旅游活动,从头到尾的契约执行者及旅游品质的监督者,身兼团体心理师、民间外交家、飞行途中照料者、娱乐及旅游信息的提供者、餐饮专家、有效率旅游家、演说者、说书人及教育者多重角色。注2-4註2-4:黃榮鵬,(1998),領隊實務,P.6970。三、生涯规划在个人认识自我,在自我评价中更有效的了解本身的技能、能力及优缺点,对于自我的需求、自我目标及价值观认知;并了解工作中的生涯发展计划,生涯目标设定与实践及配合个人能力、个性、兴趣及嗜好的生涯机会。能由个人想从事的工作中,使个人得以发挥最大的潜能,进而
15、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目标作最好的配合,使个人更加满意且工作及个人发展达成双赢的目标注2-5註2-5:朱玲玉,(1998),我國領隊人員生涯規劃之研究,P.2425。四、工作经验Buchanan(1974)综合了社会影响及组织社会化的文献,认为工作经验在不同的时间内,影响成员对组织的感受、态度,并促使成员逐渐社会化的因素;狭义的工作经验是指有助于就业的职业知识与技能,而广义的工作经验则是涵盖了普通教育所陶冶的态度、理想和价值观(陈金水,1989)。工作经验尚可经由产业别、职务别、工作年资的长短、工作的环境、职业转换及每个职务间内容彼此的关连性之角度加以探讨,综合上述的阐释,可以了解工作经验是指任
16、何与工作有关的因素,包括工作情境、个人专业知能、个人的态度以及观念注2-6註2-6:黃智,(2000),工作經驗、資訊尋找行為與工作滿足之關係以管理碩士為例,P.29。第二节领队人员角色之定位本研究中所讨论到与领队人员的相关名词,领队缘起及定义、领队与旅行社及旅客间的关连性、领队人员之分类、领队人员之甄选资格、领队人员之职务、领队人员之条件。一、领队缘起及定义旅行领队一词缘起tour escort、tour conductor、tour leader、tour director、tour manager或courier等称呼。一般而言,在欧洲各国称其为courier;航空业者称其为tour c
17、onductor;在美国称其为tour escort;国际领队协会称其为tour manager。上列所举的各种对于领队的称谓,通常都是指旅行社的专任人员注2-7註2-7:黃榮鵬,(1998),領隊實務,P.68。以下说明领队的定义:旅行业经营旅客出国观光团体旅游业务,在团体成行时,每团均要派遣领队全程随团服务。所以领队是旅行业从业人员中的一种,仅其担任的职务不同而已。根据发展观光条例修正草案中的第2条第12款为了强调领队人员的重要性,并强化领队人员的管理,将领队定义为领有执业证,执行引导出国观光团体旅客旅游业务而收取报酬之服务人员注2-8註2-8:楊正寬,(2000),觀光政策、行政與法規,
18、P.478。根据领队人员管理规则中的第4条领队人员应参加交通部观光局或其委托之有关团体举办之专业人员训练。前项训练之方式、课程、时数、费用及相关规定事项,由交通部观光局定之或由其委托之有关团体报经交通部观光局核定。注2-9註2-9: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3/06/02),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2004/11/22】。观光局旅行业导游、领队经理资格中指出领队为代表旅行业为出国观光团体旅客服务,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旅客所签订之文件中各项约定事项,并且须要注意旅客之安全,适当处理紧急意外事,维护公司之信誉及形象注2-10註2-10:
19、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4/11/23),旅行業導遊領隊經理資格,【2004/11/24】。中华民国观光领队协会(The Republic of China Association of Tour Managers, ATM ROC)对于领队的定义为领队带团到国外从事旅游活动,在职责上代表公司,必须热忱负责,善尽旅游安排的责任外;另外也代表国家,必须守礼、守法,尽到国民外交之义务。因此领队个人的操守与能力,不仅关系到整个团体旅游之成败,亦代表着国家进步与否注2-11註2-11: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1998),觀光領隊手冊,P.
20、1。台北市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认为所谓领队其所扮演的角色乃为旅行业者和旅客间的桥梁,领队人员必须能善尽团体的一切安排,沿途观光区的解说或翻译与行程再确认工作,并注意旅客健康与安全,并且能正确有效的处理紧急事件的发生注2-12註2-12:陳瑤池主編,(1991),領隊萬用手冊,P.1。容继业认为领队为旅行业组团出国时之随团人员,以处理团体安排之事宜、保障团员权益注2-一三註2-一三:容繼業,(2002),旅行業理論與實務,P.498。综合上述,领队人员是旅行业从业人员的一种,为旅行社派遣带团到国外,引导出国观光团体旅客从事旅游活动的人员。旅行社派遣领有合格执业证的领队人员执行职务时,是代表旅行社为出
21、国观光团体旅客服务,在职责上代表旅行社履行旅客所签订之文件中各项约定事项外,沿途善尽旅游安排的责任与保障团员的权益,并须注意旅客们的安全与健康、适时且正确的处理意外事件、维护旅行社信誉及形象,提供时间与劳务进而收取报酬的服务人员,并且适时教导旅客维持国家形象,增进国民外交的工作。二、领队与旅行社及旅客间的关连性依据第一节的名词解释中发展观光条例对旅行业的定义:指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为旅客设计安排旅程、食宿、领队人员、导游人员、代购代售交通客票、代办出国签证手续等有关服务而收取报酬之营利事业。注2-14註2-14:同註2-2。可区分为综合旅行业、甲种旅行业及乙种旅行业三种。从旅行业管理规则第三章
22、第三十六条得知综合、甲种旅行业经营旅客出国观光团体旅游业务,于团体成行前,应举办说明会,向旅客作必要之状况说明。成行时每团均应派遣领队全程随团服务注2-一五註2-一五: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3/05/30),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三章第三十六條,【2004/11/24】。在1997年领队人员受训中提到,对于领队角色的定位为对于旅行社而言:领队为旅行社雇用人员其执行其业务行为,视为旅行社之行为;对于旅客而言:领队为褓母、解说员、协调者及急救者等注2-16註2-16:傅屏華,(1997),從消費者觀點談領隊角色講義,PP.2326。依据
23、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从事设计、生产、制造商品或提供服务之企业经营者应确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务,无安全或卫生上之危险。开始将服务包含在内,因此旅行业虽然是代理业务性质,各航空公司、交通运输业、饭店、餐馆、旅馆、游乐区等各自有相关安全的法则,因此旅行业于其中提供相关服务,若有任何瑕疵,亦将负担连带责任注2-17註2-17:xxiproductsx.tw/public/cusprotect.html,消費者保護法,(1994/01/11),消費者保護法,【2004/11/24】。三、领队人员之分类从法规、实务、带团区域与国外执行工作情况来说明之。(一)法规方面根据在旅行业管理规则第36条:综
24、合、甲种旅行业经营旅客出国观光团体旅游业务,于团体成行前,应举办说明会,向旅客作必要之状况说明。成行时每团均应派遣领队全程随团服务。注2-一八註2-一八:同註2-一五。,前项领队分为专任领队与特约领队。依据在领队人员管理规规第三条中规定:领队人员分为专任领队及特约领队注2-19註2-19: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3/06/02),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三條,【2004/11/22】。1.专任领队(Full Time Escort)具有领队证,经由任职之旅行业向交通部观光局申领领队执业证,而执行领队业务之旅行业职员。若向他旅行业出国团体
25、执业者,应由组团出国之旅行业征得其任职旅行业之同意。2.特约领队(Part Time Escort)具有领队资格,由中华民国观光领队协会向交通部观光局申领领队执业证,而临时受雇于旅行业执行领队业务之人员。并且特约领队以经前项推荐径行参加讲习结业,并领取结业证书及领队执业证之特约导游为限。(二)实务方面在业界实务的情形来说,对于领队人员的分类,各家学者均有不同的看法,孙庆文注2-20註2-20:孫慶文,(1995),我國國際領隊專業能力評估因素之研究,P.2930。提出有专业领队、专任领队与特约领队;朱玲玉注2-21註2-21:朱玲玉,(1998),我國領隊人員生涯規劃之研究,P.10。则分为专
26、职领队(Free Lance Escort)与特约领队(Contracted Escort);而黄荣鹏注2-22註2-22:黃榮鵬,(1998),領隊實務,P.7980。则认为可依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专业领队、非专业领队;与工作地点的不同来区分长程团领队、短程团领队。本研究主要是依徐世杰注2-23註2-23:徐世杰,(2001),我國領隊就業動機與工作適應之研究,P.67。的分类来区分:1.专业领队:具有合法之领队资格,受雇于特定之旅行社,以带团为其主要职业,并具有丰富经验者。2.一般领队:受雇于旅行社的各种职务之职员,如旅行社的会计、团控等员工,且具有领队结业证书,但不以带团为主,只是在旅游
27、旺季领队不足时,临时客串兼任之员工。3.特约领队:(1)由导游专任、登籍于观光领队协会,由各旅行社临时约雇。(2)登籍于某旅行社,但广为他旅行社带团。(3)登籍在特定旅行社,因与他家旅行社合团而派任带团工作,或称为借调。4.非专业领队:(1)学校组织或语言教学机构之教师学校组织或语言教学机构,组织学生团体前往国外专业研习或语言进修,基于教师对同学有保护之责任,故须随团前往,因此担任领队一职,但无旅行社领队之专业,亦可能不具合格之领队证照资格。(2)厂商招待团体之赞助者为促进彼此合作与贸易关系,由赞助者担任组成人及领队,招待相关厂商或员工前往国外旅游,并协助处理旅行团相关事宜,虽然是领队,却不一
28、定具有合格之领队资格。(3)牛头为个人招揽旅游业务,从中获取利益者,因其在旅行团体中具有多数团员之组成份子,所以借机要求享有免费名额(FOC),甚至担任领队一职,沿途控制旅游品质,其多数未持有合格领队执业证照。(三)带团区域划分1.长程线领队:因旅程远及时间长之旅行团,为了成本及服务的考量,领队所要担负的责任也较多,团体操作的困难度也比较高,须经验多,外语能力强及旅游知识丰富的领队才能胜任。例如欧洲团、美加团、纽澳团、中南美洲团、南非团等地的旅行团。2.短程线领队:旅程近而天数短的旅行团,一般为亚洲地区,而且当地代理的旅行社全程安排中文导游随团服务,因此领队带团的工作困难较小,而旅行社大多派遣
29、初任领队、经验不足者或见习人员担任。例如东南亚团、东北亚团、大陆团等地的旅行团。3.国际领队:由旅行社推荐员工,参加观光局甄试,并通过外语测试而参加讲习完成受训后,其带领之团体,旅游地区范围不受限制。4.大陆领队:其甄试过程和国际领队相同,唯不加考外语,因此完成受训后,仅能带团前往大陆地区注2-24。(四)国外执行工作情况在国外执行工作的情况,综合朱玲玉的分类注2-25註2-25:朱玲玉,(1998),我國領隊人員生涯規劃之研究,P.11。及中华民国领队协会第五、六届理事长李南山先生的意见注2-26註2-26:徐世杰,(2001),我國領隊就業動機與工作適應之研究,P.78。,将分为以下几点:
30、1.纯领队:旅游当地另派了会说中文的全程导游(Official Guide, Local Guide)。领队的工作只有协助旅客的登机、通关与沿途注意旅客的情况,不需担任解说、介绍的工作,例如:东南亚、大陆、美国夏威夷等地。2.领队兼导游(Through Guide):领队全程兼任导游解说与介绍工作,例如:美加、日本等地区。3.领队加导游:仅在部份有导游执照制度之地区,派有地区导游(City Guide)外,其它部份必须由领队贯穿全程,大部份以跨多国旅行之地区,例欧洲、纽澳及非洲等地。4.领队兼翻译:旅游当地另派全程外文导游,配合导游解说与介绍,领队需全程兼任翻译的工作,例如:土耳其、中东等地区
31、。四、领队人员之甄选资格自92年7月1日起,领队人员甄试纳入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由考选部规划办理,以下介绍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领队人员考试规则及普通考试领队人员考试简介。(一)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领队人员考试规则注2-27註2-27;xxatm-第一条本规则依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十四条规定订定之。本规则未规定事项,依有关考试法规之规定办理。说明:1.依发展观光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导游人员及领队人员,应经主管机关或其委托之有关考试及训练合格。注2-28註2-28:x202.39.225.一三6/indexc.asp,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03/06/11),
32、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2004/12/01】。于是依一般专技人员考试立法体例,揭示本考试规则之法源依据。2.配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各种考试规则之体例,明定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有关考试法规之规定办理。第二条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普通考试领队人员考试(以下简称本考试)分为下列类科:一、外语领队人员。二、华语领队人员。说明:现行领队人员实务作业中,领队人员执业证分外语领队人员执业证及华语领队人器执业证二种。职业主管机关未来并将配合本考试规则,于领队人员管理规则中明定,于是分设两种类科。第三条本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遇有必要,得临时举行之。第四条本考试采笔试方式行之。第五条应考人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八
33、条第一项各款或职业管理法规规定不得充任情事之一者,不得应本考试。第六条中华民国国民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应本考试: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级中等或高级职业以上学校毕业,领有毕业证书者。二、初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特种考试及格,并曾任有关职务满四年,有证明文件者。三、高等或普通检定考试及格者。第七条本考试外语领队人员类科考试应试科目,分为下列四科:一、领队实务(一)包括领队技巧、航空票务、急救常识、旅游安全与紧急事件处理、国际礼仪。二、领队实务(二)包括观光法规、入出境相关法规、外汇常识、民法债编旅游专节与国外定型化旅游契约、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现况认识。三、观光资源概要包括世界历史、
34、世界观光地理、观光资源规划及管理维护。四、外国语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五种,由应考人任选一种应试。前项应试科目之试题题型,均采测验式试题。第八条本考试华语领队人员类科考试应试科目,分为下列三科:一、领队实务(一)包括领队技巧、航空票务、急救常识、旅游安全与紧急事件处理、国际礼仪。二、领队实务(二)包括观光法规、入出境相关法规、外汇常识、民法债编旅游专节与国外定型化旅游契约、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两岸现况认识。三、观光资源概要包括世界历史、世界观光地理、观光资源规划及管理维护。前项应试科目之试题题型,均采测验式试题。第九条应考人于报名本考试时,应缴下列费
35、件:一、报名履历表。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三、国民身分证影印本。华侨应缴侨务委员会核发之华侨身分证明书或侨居地之中华民国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其它外交部授权机构出具之侨居证明。四、最近一年内一吋正面脱帽半身照片。五、报名费。前项报名,以通讯方式为之。第十条缴验外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均须附缴正本及经中华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其它外交部授权机构证明之影印本、中文译本。前项各种证明文件之正本,得改缴经当地国合法公证人证明与正本完全一致,并经中华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其它外交部授权机构证明之影印本。第十一条本考试及格方式,以应试科目总成绩满六十分及格。前项应试
36、科目总成绩之计算,以各科目成绩平均计算之。本考试有一科成绩为零分者,或外国语科目成绩未满五十分,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计算。第一项、第二项总成之计算取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数采四舍五入法进入第二位数。第十二条外国人具有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资格之一,且无第五条情事之一者,得应本考试。第十三条本考试及格人员,由考选部报请考试院发给考试及格证书,并函交通部观光局查照。外语领队人员考试及格证书,应注明选试外国语言别。前项考试及格人员,经交通部观光局训练合格,得申领执业证。说明:发展观光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2-29註2-29:同註2-28。第一项导游人员及领队人员,应经考试主管机关或其委托
37、之有关机关考试及训练合格。第二项前项人员,应经中央主管机关发给执业证,并受旅行业雇用或受政府机关、团体之临时招请,始得执行业务。第三项导游人员及领队人员取得结业证书或执业证后连续三年未执行各该业务者,应重行参加训练结业,领取或换领执业证后,始得执行业务。第四项第一项修正施行前已经中央主管机关或其委托之有关机关测验及训练合格,取得执业证者,得受旅行业雇用或受政府机关、团体之临时招请,继续执行业务。第五项第一项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会同考试院以命令定之。第十四条本考试组织典试事事宜;其试务由考选部办理或委托交通部观光局办理。第十五条 本考试办理酸试,考选部应将办理典试及试务情形,连同关系文件,报请考试
38、院核备。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二)普通考试领队人员考试简介注2-30註2-30:xinter1.moex.gov.tw/examnews/chgExam/chgEx_16/chgex.asp?pgn=2,考選部網站,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簡介,【2004/12/01】。1.应考资格(领队人员考试规则第五条):(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级中学或高级职业学校以上学校毕业,领有毕业证书者。(2)初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特种考试及格,并曾任有关职务满四年,有证明文件者。(3)高等或普通检定考试及格者。2.及格标准:依领队人员考试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本考试及格方式,以
39、应试科目总成绩满六十分及格。前项应试科目总成绩之计算,以各科目成绩平均计算之。本考试应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为零分,或外国语科目成绩未满五十分,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计算。第一项、第二项总成绩之计算取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数采四舍五入法进入第二位数。3.应试科目:依领队人员考试规则第七条规定,本考试外语领队人员类科考试应试科目,分为下列四科:一、领队实务(一)包括领队技巧、航空票务、急救常识、旅游安全与紧急事件处理、国际礼仪。二、领队实务(二)包括观光法规、入出境相关法规、外汇常识、民法债编旅游专节与国外定型化旅游契约、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现况认识。三、观光资源概要包括世界历
40、史、世界观光地理、观光资源规划及管理维护。四、外国语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五种,由应考人任选一种应试。应试科目之试题题型,均采测验式试题。依领队人员考试规则第八条规定,本考试华语领队人员类科考试应试科目,分为下列三科:一、领队实务(一)包括领队技巧、航空票务、急救常识、旅游安全与紧急事件处理、国际礼仪。二、领队实务(二)包括观光法规、入出境相关法规、外汇常识、民法债编旅游专节与国外定型化旅游契约、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两岸现况认识。三、观光资源概要包括世界历史、世界观光地理、观光资源规划及管理维护。应试科目之试题题型,均采测验式试题。五、领队人员之职务
41、领队人员的职务在各个文献中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称之为责任、工作,亦或是任务等,在此将各种观点分述如下:(一)Schuchat(1983)注2-31註2-31:Schuchat, M. G. (1983). Comforts of group tours.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0(4), 465-477。与Cohen(1985)注2-32註2-32:Cohen, E. (1985). The tourist guide: The origins, structure and dynamics of a role. Annals of Tourism Resea
42、rch, 22(2), 31-34。对领队的重要性及责任定义包含:1.给予顾客安全感。2.增进团队间互动。3.信息的传递。4.代理父母。5.顾问的角色。6.扮演娱乐的角色。7.中间人与领导者。(二)Holloway(1981)注2-33註2-33:Holloway, J. C. (1981). The guided tour: A sociological approach.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8(3), 377-402。与Quiroga(1990)注2-34註2-34:Quiroga, I. (1990). Characteristics of pack
43、age tours in Europe.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7(2), 一八5-207。对领队应做的任务有领队的专业(know-how)、控团技巧及给予顾客的安全感。(三)Ap and Wong(2001)注2-35註2-35:Ap, J., & Wong, K. F. (2001). Case study on guiding: Professionalism, issues, and problems. Tourism Management, 22(4), 551-563。对领队专业服务的研究中指出,一个成功的领队工作有:1.让顾客开心。2.让顾客对参访地留下正面的印象。3.让顾客满意领队所提供的服务,使其再度参与公司的行程。4.提供达到顾客预期的服务。5.提供正确、有用且实时更新的信息给顾客。6.对产品有一定程度的认知。7.有良好的沟通技巧。8.有正确的服务态度。(四)陈嘉隆(2000)注2-36註2-36:陳嘉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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