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广播电视节目与公民人格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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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广播电视节目与公民人格权,相关概念:1.人格权:法律赋予自然人和法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 所谓“固有”,是指权利主体一经产生(出生或成立)即已取得这种权利,而不需要在具备其他条件。,相关概念:2.广播电视节目的侵权: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新闻工作者以传递新闻信息的名义,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向受众传播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信息虽然真实但信息的获取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且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从而侵害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造成其精神上的损伤。,主要内容:一 新闻侵权概述二 新闻侵害名誉权三 新闻侵害隐私权四 新闻侵害肖像权和姓名权五 新闻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新
2、闻侵权概述1. 定义 新闻侵权行为特指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发生的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人格权的行为。其中主要是新闻传播的内容不当造成的,还有一些则发生在采集信息过程之中。它所侵害的,是人格权中的精神性人格权,或称人格尊严权。,一、新闻侵权概述2. 表现形式 广义的新闻侵权行为包括了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荣誉权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行为;狭义的新闻侵权行为仅指侵犯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范围内加以保护。 在国际媒介法里,涉及人格保护的主要是诽谤法和隐私权法。,一、新闻侵权概述3. 特点:(1)行为主体的特殊性。主要指依法成立的新闻机构及其工作者。(2)内容的特殊性。从侵权内容
3、看,主要是对公民的财产权和人格权造成损害;(3)后果的特殊性。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性等特点。,一、新闻侵权概述4. 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上都把侵权作品已经发表(刊登或播出)作为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的依据。,一、新闻侵权概述4. 构成要件:(2)新闻违法行为的存在。即新闻侵权行为作为一种致害行为的违法性。 注意区分正当的新闻报道和非法的新闻侵权。按我国法律,被明文禁止的行为主要有诽谤、侮辱,以及宣扬隐私。,一、新闻侵权概述4. 构成要件:(3)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亦即具有特定的指向,也就是可以被指认为叙述的是某一特定人,只报道
4、或者评论事件、现象,或者泛指某方面的情况,也会发生失实和其他错误,但并不侵害特定他人的权益,就不是侵权作品。 特定指向的实质就是新闻媒介的错误内容必须同特定人遭受的损害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一、新闻侵权概述4. 构成要件:(4)新闻媒介和新闻作品撰稿人有过错。 按照我国法制,民事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主观上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在新闻传播界,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对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故而新闻发生失实或者其他差错,一般都可发现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主观上具有过失。 如果新闻报道发生差错,但新闻单位和记
5、者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应当承担责任。,二、新闻侵害名誉权 传媒侵犯名誉权案例-余秋雨诉肖夏林案 2002年12月24日,著名作家余秋雨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北京文学的编辑肖夏林告上法庭。余称在肖所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关于“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的说法,歪曲了自己多年对深圳和香港文化的研究,被告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诋毁其人格。而被告却认为,自己文章属于正当的文化批评,并非对余的恶意之作,其名誉并未因此文而受损害。 后该案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市二中院的二审判决,均驳回了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二、新闻侵害名誉权1. 名誉和名誉权名誉(reputation),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
6、法人)的社会评价。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就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我国名誉权案件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发生的。,二、新闻侵害名誉权2. 侵害名誉权的对象自然人。每个人从出生起到死亡止,所享有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都是平等的。在人格权重,名誉权属于人格尊严权或称精神性的人格权。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机关法人。非法人组织。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其他非法人的经营性组织。死者。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条规定实际上是
7、把死者名誉视为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合法权益,但死者名誉权保护到第三代为止。,二、新闻侵害名誉权3.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我国把侵害名誉权行为分为诽谤和侮辱两种方式。司法实践中有三个层次:(1)主观上出于过失的诽谤行为,统称为侵害名誉权行为;(2)主观上出于故意的侮辱和诽谤行为,情节一般的,承担民事责任;(3)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且情节严重的侮辱和诽谤行为,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二、新闻侵害名誉权3.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作出了如下界定: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遭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对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分为三
8、种情况:“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新闻侵害名誉权3.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1)诽谤按照前述新闻侵权四个要件来衡量新闻诽谤行为,要注意以下特点: 第一,陈述虚假事实。 第二,有关的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第三,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二、新闻侵害名誉权3.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2)侮辱诽谤是贬低他人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的社会评价,造成名誉减损,侮辱则是贬损他人的整
9、个人格和人格尊严。,二、新闻侵害名誉权4. 侵害名誉权的排除(1)真实关于涉讼文字内容真实地证明,是最有效的排除侵权的抗辩理由。严重失实和基本内容失实是构成新闻诽谤的一个要件,新闻的真实性得到证明,诽谤自然不存在。新闻媒介在面临侵害名誉权诉讼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整理足以证明新闻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所谓真实,就是新闻或其它文章的内容同实际情况相符合,还应当从整体上来考察新闻的真实。,二、新闻侵害名誉权4. 侵害名誉权的排除(2)公正评论国际上把“公正评论”作为对新闻媒介诽谤指控进行全面抗辩的重要理由。其条件是:1)评论的事项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2)有可靠的事实来源;3)立场应当公正(但不一定客观
10、);4)没有恶意。在以上前提下,即使是片面地、偏激的,甚至具有诽谤性的评论,也不应追究法律上的责任。,二、新闻侵害名誉权4. 侵害名誉权的排除(2)公正评论我国新闻侵权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正评论”的原则,但在1993年“解答”中对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规定了反映的问题真实和没有侮辱人格的内容两项条件,表明评论只要是有真实的事实依据的,不侮辱他人的,意见分歧同侵害名誉权没有关系。“公正评论”要做到两个区分:首先,要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其次,要把词语过于激烈同辱骂、丑化区分开来。,二、新闻侵害名誉权4. 侵害名誉权的排除(3)特许权按国际通行的诽谤法理论,特许权是指为了公众利益或保护个人合法
11、权益,可以做诽谤性的陈述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特许权分为绝对特许权和有限特许权。享有绝对特许权的言论可以受到法律的绝对豁免,如诉讼当事人法庭陈述、官方职务往来之文书等;享有有限特许权的言论包括为完成公共或私人责任,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为答辩所发表的言论,若要起诉,原告必须对行为人具有恶意负有举证责任。,二、新闻侵害名誉权4. 侵害名誉权的排除(3)特许权新闻报道的特许权主要是指官方文书和行为、报道公共组织及其会议的特许权利,一般限于有限特许权。新闻媒介的有限特许权有三项原则:一是公正、准确,二是所报道事项应与公益有关,三是不具有恶意。1998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新闻
12、单位报到国家机关行为的“特许权”:“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事实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新闻侵害名誉权5.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p182)新闻侵害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新闻侵害名誉权6. 新闻传播活动中侵害名誉权的犯罪新闻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侵害名誉权行为,如果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严重性就可能构成犯罪,这就是侮辱罪和诽谤罪。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新闻
13、侵害名誉权6. 新闻传播活动中侵害名誉权的犯罪在法理上,以新闻手段实施诽谤罪或侮辱罪的行为有这样三个特征:1)客观上制作发表了捏造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或者贬损他人人格内容的新闻;2)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就是不但明知新闻事实虚假或有贬损他人人格内容足以造成损害他人名誉,而且具有通过新闻传播行为来达到诋毁、中伤他人的目的;3)情节严重,这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等,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没有法人或单位犯罪的规定。,三、新闻侵害隐私权1.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privacy),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这
14、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事,即所谓“私”;二是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被他人打听、收集、传播等)或者受他人干扰(包括侵入、窥探、摄录等),即所谓“隐” 。,三、新闻侵害隐私权1.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权(the right of privacy),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和个人资料,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领域不受侵
15、入、窥探,自己的通讯不受截听、窃取。隐私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三、新闻侵害隐私权2. 隐私的分类具体而言,可以将隐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私人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肖像、住址、私人电话,个人的储蓄、财产状况,日记、信件、未公开的遗嘱等私人文件,个人健康状况和疾病的记录,个人社会关系的纪律等。2)私人活动,如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夫妻生活、个人的通信活动,私人交往活动、个人在公务或工作之余的休憩活动等。3)私人空间,首先指私人场所,除住宅外,至少还应包括酒店卧室、医院病房等在一定时限内归个人专门使用的生活场所。同时还应包括在公共场所中人们具有合理隐私期望的场合。,三、新闻侵害隐私权3. 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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