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机制分析.docx
《国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机制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机制分析.docx(4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浦东新区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研究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浦东科技投资公司2007年10月摘 要自1985年我国引入创业风险投资模式至今,众多具有国有资本背景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绩效并不理想,同时鉴于当前政府参与创投的重要意义以及其能应对“市场失灵”的重要作用,研究浦东新区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机制,提高其效率和效用具有鲜明的意义。本文首先研究国资参与创投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其“国有资本,政府直接管理”、“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管理”、“国有与民营资本混合,民营企业管理”和“国有与境外创投合作”等四种管理模式的优缺点,并结合国资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定位、意
2、义和必要性等得出当前其存在的问题;其次,基于问题,通过借鉴美国、日本、以色列和新加坡等的国资参与创投的成功经验,得出其一系列共性的成功精髓;再次,结合浦东当前的相关现状,指出其“缺乏科学项目评估机制”和“约束过多,激励不足”等问题;最后本着“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向初创期中小企业投资”的机制设计思路,对其政策目标、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进行了目标设计,并提出了“国资投入保障”、“社会资源整合”等5点资源整合方面的要求。创业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不同于常规的融资方式,能够满足处于创建期与成长期创业企业对资金的要求,强有力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达国家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规模化经费的比
3、例是1:10:100,中国则为1:1.1:1.5。我国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率低和产业化进程缓慢,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资金投入不足。自1985年我国引入创业风险投资模式至今,众多具有国有资本背景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绩效并不理想。创业风险投资作为科技创新的一种重要投资工具,被中央领导提高到非常重要的高度。不仅被写进中央的各种文件,而且还成为国务院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本课题致力于对这些年来创业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遇到的许多问题和困境进行系统总结,深度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且结合浦东实际,提出系统的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
4、的改革方案。一、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情况(一)我国创业风险投资的历史创业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大约有近20年的历史,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85年到1997年,当时大多数人都还不了解创业风险投资这个概念。我国出现了一个开发区热,先后设立国家级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0多家,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在一些高新区相继设立。同期,境外创业风险投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出现了外资或中外合作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第二个阶段是从1998年到2000年,被称之为创业风险投资的第一个春天。在1998年政协一号提案关于尽快发展我国创业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的催化下,至1999
5、年7月,全国共有92家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组成74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1999年由于创业风险投资的高速发展,被誉为创业风险投资年。随着新浪、搜狐、网易的出现,很多企业开始了解并涉足创业风险投资。第三个阶段是从2001年到2003年,网络经济遭遇低潮,创业风险投资在全球,也包括中国开始变得更为谨慎;创业风险投资全行业陷入低谷。受全球互联网泡沫影响,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如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不规范等。 第四个阶段是从2004年至今,创业风险投资在逐步成熟的过程中也随之步入一个高潮时期。创业风险投资复苏并快速增长,创业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趋好。美国搜索
6、引擎巨头Google在2004年的成功上市,引发了网络IT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业的又一个全球性热潮。在中国,特别是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无异议函”后,很多外资VC投资的创业企业在NASDAQ上市,如携程网、掌上灵通网、中芯国际、盛大网络、德信无线、前程无忧、空中网等。许多国外的风险资本纷纷进入中国,如国际著名投资公司3i以及Blue Run等公司和基金于2005年度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二)我国创业风险投资的现状2005年至今,我国政府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创业风险投资的合法性、税收优惠的政策导向等问题,而且,外资创业风险投资境内投资问题也在完善当中。不过仍然存在政策上的缺陷而有待解决的地方,如:
7、公司法和退出机制还有待完善。2005年11月国家十部委联合推出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我国政府已经将创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作为发展科技的重要手段,具体体现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措施。“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自主创新战略并将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创业风险投资牵头单位。根据China venture提供的统计资料,截至2006 年底,可用于投资中国市场的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总额为200.42 亿美元,比2005 年度增长16.5%。其中,2006年新增创业风险投资资本金额达到44.429 亿美元。2006年中国市场共发生362 起创业风险投资案例,与2005年的298
8、起案例相比增长率为21.5%;创业风险投资总金额为21.81亿美元,与2005年的投资总金额14.30亿美元相比增长率为52.5%。 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06显示,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319家,管理的资本达到631.6亿元。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累计投资3916项,其中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达到2453项,投资额达到326亿元。以上数据说明,我国创业投资机构关注的基本上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的比例较高。中国正在成为继美国、以色列之后的第三大创业国和创业风险投资国。表1-1 2002-2006 年中国市场创业风险投资规模及其增长率图1-1 2002-2006 年
9、中国市场创业风险投资金额及其增长率 (三)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历史根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定义,“国有资本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从来源来看,国有资本包括政府各类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资金、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公司提供的资本,是相对于国内企业(简称民间资本)、外资机构创业资本、金融机构创业资本和其他类型的商业性创业资本而言的。从国有资本在创业投资中所占的权重看,国
10、资在中国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中国创业投资业的影响重大。国资在创业投资中的定位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中国创业投资事业的未来发展。表1-2 我国创业投资资本总量来源的年度比较年份资本来源1994199519961998199920002001政府58.7%56.5%55.7%49.1%45.7%34.6%34.3%企业4.7%8.2%9.4%16.2%24.1%35.6%37.0%在我国,国有资本介入创业风险投资经历了两次高潮。第一个高潮是1991年国家关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创办创业风险投资的规定出台之后,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地分别成立创投机构;第二次高潮是在19992000年间,继国务院办
11、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后,我国曾掀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热潮。广东省、安徽省、陕西省以及广州市和深圳市等政府机构开始大手笔进入创业投资市场。相对第一次高潮而言,第二次高潮的特点是:(1)政府进入的规模要大得多,仅广州市科技局就先后出资6亿元直接介入;(2)由政府聘请职业经理人经营创业投资公司,如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的经营者是原申银万国证券的阚治东。 表1-3 政府直接投入创业资本的情况(2001年) 单位:(亿元)机构名称创立时间注册资本管理资本政府股权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991630深圳市政府财政出资,50%股权。上海市科技投资公司19925.58.3上海市政
12、府财政出资,29%股权。广东省创业风险投资集团20006.512广东省政府财政出资1亿元。广州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公司199936广州市科技局投资,100%控股。浙江省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公司199311.25浙江省科委58%,浙江省财政厅42%。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公司199236.5江苏省财政厅控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19971.62.5天津市财政29%,天津市科委43%。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19920.81沈阳市科委科技三项费用重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9922.262.68重庆市科委、高新区及财政控股60%。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19930.31.1山西省科委每年科技三项费用
13、的1/3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9991.53政府控股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19992.052.05政府控股这些由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由于无法改变产权虚置以及所有者缺位等产权制度缺陷,均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由于普遍缺乏为获得创业投资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的动力,加之创业投资的相关条件不成熟,导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或者听命于政府部门,或者偏离了创业投资方向,纷纷涉足房地产和证券投机等非创业性的风险领域。上述原因导致政府直接介入创业投资的第一次高潮迅速于19941995年进入低潮,第二次高潮也于2003年跌入低谷。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
14、机制”,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便是发展创业投资企业;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确立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国务院管理部门地位,并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2007年7月,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提出明确指引。(四)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形式国资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我国政府应对国际竞争而采取的符
15、合WTO规则的制度安排,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全过程的支持,也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支持企业竞争前研发的举措。创新基金不以赢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1999年成立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已逐渐成为我国创业投资的政策性“天使基金”。从1999年2003年,经评审、评估共批准立项4957项,中央财政实际投入34.61亿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0.6万元/项;至2002年底,全国己有34个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
16、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或专项配套资金28亿元。还吸引了一大批金融机构、科技担保、创业风险投资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支持。据初步统计,创新基金资助过的项目,有1/3以上获得了创业投资企业、战略投资企业的投入,吸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接近创新基金本金的10倍。2、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是一种主营投资业务的机构,从行业管理角度说,它没有政府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但所从事的是一种地道的金融性业务,这就需要创业投资公司加强自律、规范运作。创业投资公司原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自2007年6月1日起,根据中国新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创业投资公司可以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但国
17、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不参与管理。创业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采用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工具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为创业投资基金代理投资业务;股权转让;融资咨询;为融资对象短期资金需求提供担保;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在这里需要特别明确的是创业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其自有货币资本直接投资于创业企业的股权。目前国内创业投资公司相当多的是国有独资或控股形式,还有一些是民营企业、个人、外商及其他拥有资本的企业、机构入股共同出资成立的创业投资公司。此外,外商以直接投资方式进人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可成立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的创业投资公司并享有优惠待遇。在2007年合伙企业
18、法实施后,逐步发展有限合伙人制度下的创业投资公司有望成为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经过多年发展,政策性创业投资公司一支独秀、一股独大的局面已得到改观,出现政策性创业资金、国内企业创业资本、外资机构创业资本和金融机构创业资本等多元的创业资本格局,但政策性创业资金占主体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3、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国内的创业投资基金大多是以政策性资本为主,同时吸收企业法人资本组建的,尚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由于中国经济转型时现普遍存在市场分离和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创业投资基金可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创业投资基金。由于中国技术水平和经济管理环境的限制,一般商业性创业投资基
19、金难以自由运作。没有相关制度安排和保证,民间资金就不敢参与创业投资基金。因此,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担负着引进海外创业基金借以扩大示范效应、促进技术和制度创新、锻炼和培养创业投资人才的责任与义务。为鼓励创业投资的发展,政府开始尝试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提出把“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作为鼓励加快创业投资发展重要配套政策。同年,在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更是明确提出:“鼓励国家和地方设立创业投
20、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在实践中,2006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中新创投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10亿元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2006年9月,北京海淀中关村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成立,每年可获得不少于7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继北京之后,上海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于2006年10月成立,并计划在整个“十一五”期间提供2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200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出资的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五)国有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管理模式1、国有资本、政府直接管理中国的国有风险资本基本上属于政府资本、政府管
21、理的模式,比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首先,其资本全部来自于国家财政部和国有政策性银行;其次,其管理中心是科技部下属机构。除此以外,各省、市政府也设立了创业风险投资项目。这种模式可以通过良好的设计来达到发展科技与经济的目的,以更充分地发挥其优势,其绩效主要源于运作机制、管理机制以及员工的投入。在这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自成立之日就开始注意,并且相关政府部门做了许多努力来完善这种新型的政府基金的运作模式,不断地改进管理机制,加强受益项目的后续管理。当然,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各种因素的平衡也可能导致将资金分散投入到许多不同的行业、省份或企业,而并没有真正将其投人到能够获得更高利润的领
22、域。一方面,使其难以吸引优秀的基金管理者或私人风险资本,另一方面,基金自身的不断发展则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甚至还可能引发官僚和政治腐败。2、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管理中国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大部分是国有或国家控股的公司。就公司的组织形式而言,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情形有较大差异。比如,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与首钢总公司联合国内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等共同设立的一家主要从事对高新技术项目(企业)进行创业风险投资与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模式在中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中是相当普遍的,因为创业风险投资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而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也是模仿国有信托投资公
23、司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另一方面,国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又难以找到很好的模式,因为投资公司的模式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制,是中国目前创业风险投资唯一合法的形式。但是,风险资本的本质在于高风险、高回报,投资者期望尽快实现收益。这两个原因使得私人风险资本不太愿意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所以,投资公司的形式目前虽被采纳,但并非最佳选择。3、国有与民营资本混合、民营企业管理政府提供配套资金或共同投资的模式普遍存在于我国的许多地区。政府将资金投资到最需要的领域,同时设立配套资金与私有资本共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这样一来,政府与私有资本共担风险。同时,政府实现了其利用少部分资金来吸引和鼓励较大规模私人风险资本投资的目的
24、。民营资本通过合作的方式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在中国非常有限,由于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在法律和制度方面存在缺失或有很大缺陷,限制了民营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一方面,具有很高技术含量的企业大都被国外成熟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抢得先机,另一方面,受国有资本的挤压,民营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空间很有限。4、国有资本与境外创业风险投资合作外资创投机构在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中占据重要位置。外资创投机构在投资总额、平均单项投资额、投资数量上继续领先于本土创投机构,全面主导了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截至2006 年底在可用于投资中国市场的200.42 亿美元创业风险投资资本之中,外资背景资本金额为159.69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有资本 参与 风险投资 机制 分析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854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