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报关程序要点知识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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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报关程序要点,第一节:海关监管货物概述,含义: 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进口货物 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出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等应当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第一节:海关监管货物概述,一、监管货物分类:1、尚未办结海关手续一般进出口货物2、保税货物3、特定减免税货物4、暂准进出境货物5、转运、通运、过境货物6、其他进出境货物,一、海关监管货物概述,监管期限:应作为复习重点,海关监管货物,二、报关程序,含义: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底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仅限
2、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二、报关程序,(一)含义从海关的角度分:审单 -查验 -征税-放行;从申报人的角度分:进出口申报 -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第一节 报 关 概 述,(二)报关的阶段 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三、电子报关:,含义: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电子报关法律地位:我国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制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
3、序,一、概述(一)含义:在进出境环节交纳了应征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货物(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特征(与其他货物比较)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第二节、一 般 进 出 口 货 物,*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概述*理解: 一般进出口货物从监管方式 一般贸易货物从贸易方式一般进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方式而言,放行=结关一般贸易货物:贸易方式而言,单边出口或单边进口一般贸易货物可以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是其他类型货物,思考: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2、具体程序,申报时间单证方式撤销修改,查验时间地点方
4、式损坏赔偿,征税缴纳方式,放行提货装运申领单证,申报的含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的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一、一般进出口通关程序- 申 报,一、一般进出口通关程序- 申 报,(一)申报时限:1.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2.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3.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 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4.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货物:5. 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 货物
5、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 滞报金=滞报天数*CIF总价*0.5,申报后以哪天为准?(申报日期 ),1)、先采用电子报关后用纸质报关的,以电子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为准;2)、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以电子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为准;3)、单独以纸质报关的,以海关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为准.,未按时申报的处罚,滞报金,1)、滞报金的计算公式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滞报天数2)、计算滞报金的关键是算滞报的天数A.滞报金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B.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C.计算天数时要注意大小月,如10月
6、是大月有31天,而2月一般是28天;D.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50元的免征。 E、滞报金的征收以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于计征。,特殊情况,撤销重新申报的滞报期,A、传输电子数据后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关单而造成撤销,再次重新申报,若产生滞报,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B、进口货物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的,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的,经过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C、超期未报的货物,被海关变卖后,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
7、,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起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的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二)申报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报关单、基本单证、特殊单证)。1.主要单证:报关单2.基本单证: 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3.特殊单证: 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外汇收付汇核销单证、原产地证明书、担保文件、贸易合同等。,(三)申报地点(1)在一般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的进境地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地出境地向海关申报。(2)当进出口货物申请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进口货物地收获人
8、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地货物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地货物启运地申报;(3)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口地货物,进口货物地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货物地主管海关申报。,(三)申报程序1、准备申报单证2、申报前看货取样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之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 (思考其意义?)3、申报: 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 再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海关法规定,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
9、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或者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应当经海批准。 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一旦接受申报,其内容不得修改或撤销,但下列情况 例 外:由于计算机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出口退关情形溢短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报关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差错因海关审价、归类认定后需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依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而修改,需提请注意的:,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分两种情况:一是上述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
10、人提出申请的;二是由海关发现需要修改或撤销,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未提出申请的。第二种情况海关应当通知有关人,有关人需对修改或撤销的内容进行确认。因修改或撤销导致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有关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证件。,二、一般进出口通关程序-查 验,1.原因:为何要查验? 2.方式: 彻底查验、抽查、人工查验、设备查验3.时间: 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 4.地点: 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出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海关的其他监管场所进行。 对大宗的散货、危险品、鲜活品等,也可现场作业,5.海关径行查验与复验(两者区别) 径行查验:指收发货人不在场,自行或指令第三者(如货物保管员)开拆货物
11、进行查验,并在查验记录上由海关与见证人双方签字。 复验:海关对已经查验过的货物再次进行查验,收发货人应到场。,6.关于损坏被查货物的赔偿 在查验中,是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货物、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不 予 赔 偿 范 围:由于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由于海关正常检查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由于海关查验之前之后发生的损坏 不可抗力造成查验后,收发货人未提出异议,以后再发生损坏,不予赔偿,7、配合查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 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2) 了解和熟悉货物申报的情况,回答查验海关关员的提问,提供海关查验所需的单
12、证或其他资料;(3) 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4) 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方 式:1.凭纸质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到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费(15天内);2.网上缴税和付费。,三、缴 纳 税 费,四、提货或装货,(一) 放行和结关的关系放行: 是海关在审核了相关的单证,查验了货物,征收了应征的税款之后,按规定签章放行,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的决定。结关: 进出境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货物进入流通流域,不再接受海关监管。 在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结关 但其它货物,放行结关,(二)、申 请 签 发 证 明:1.进口付汇证明2
13、.出口收汇证明3.出口收汇核销单4.出口退税证明5.进口货物证明书,1.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A.装货前的24小时B.装货的24小时前C.装前的48小时D.装货的48小时前2.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为起始日,以( )为截止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A.第14日;收货人申报之日 B.第15日;收货人申报之日C.第14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D.第15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3.海关可以对已查验的货物进行复验。请指出下列哪些情形下,海关可以复验? A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形状作进
14、一步确认的 B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C第一次查验时,收发货人未到场而由仓库管理人员陪同查验的 D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4.下列关于申报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C.经海关统一,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起运地海关申报D.特定减免税货物改变性质转为一般进出口时,应当在货物原进境地海关申报5.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申报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货物进境之日起14内,向海关申报B、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
15、内,向海关申报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后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6.下列哪些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A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B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C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D海关放行后可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 7.下列关于海关征收滞报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B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C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
16、分” D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8.运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5月15日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于5月27日提交纸质报关单时,发现海关已于5月26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遂于5月30日重新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5月31日提交纸质单位,如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滞报天数应为: A.0天 B.6天C.7天 D.8天,9.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于4月1日申报进境,收货人于4月17日(周一)向海关申报,当天被海关接受,是否存在滞报,滞报几天?10.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于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于
17、8月9日仍未向海关申报,海关于8月20 将货物提取变卖。9月1日收货人发现货物被变卖向海关申请发还余款,并于9月10日申报,当天被海关接受,假设不涉及节假日,滞报金征收的截止日应为哪天?,答案,1.B 2.D 3.ABD 4.D 5.BC 6.ABCD 7.D 8.C9.1天,计征起始日是16日(周日),顺延至周一,所以是1天10.8月9日,3个月期限最后一日为截止日。,第三节:特定减免税货物,一、概述,(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义: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三个特定)1、特定地区: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2、特定企业:主要是
18、指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3、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货物 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 残疾人用品等,(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2、若进口货物需要提交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义务不能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特定货物的监管期限:(时间要掌握) 船舶、飞机、建筑材料:8年 机动车辆、家用电器:6年 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材料:5年,(三)管理,1、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应当由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依法享有进口税收优惠,并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
19、等手续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符合规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海关总署审查确认的其他组织。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的代理人:报关企业;进口货物收货人代理。,2、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以办理货物放行手续的情形:减免税备案或审批申请已被受理,尚未办理完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但实施措施尚未明确的,被总署确认属于政策享受范围内的;其他经总署核准的情况。需提供担保的减免税申请办理的程序:a、申请人在进口货物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b、主管海关批准予以担保,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 c、进口地海关凭上述证明办理担保和验放手续
20、税款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可以予以延期6个月,特殊情况如需再次延期,需经总署批准。 如果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时限延长,可以相应延长。不得办理凭税款担保予以办理货物放行手续的情形:进口货物需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交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在监管年限内,自货物放行之日起,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期间及此后3年,海关可依法对该批货物的进口和使用情况进行稽查。4、减免税货物转让给同类单位(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优惠待遇),转出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不予恢复,转入申请人的减免税按规定扣减。(1)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时,减免税申请人:如以
21、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方式进口同类货物,不予恢复额度。如未以无代价抵偿货物方式进口,减免税申请人可自退运货物出境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恢复额度。(2)对于提前解除监管的其他情形,不予恢复。【减免税额度】是指根据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确定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减税或者免税进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或者可以减征、免征的进出口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款。,二、报关程序,(包括减免税备案、审批-进口报关-后续处置、解除监管)(一)减免税备案、审批受理海关: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投资项目如涉及多个海关,申请人所在地海关或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海关(或他们共同的上级海关指定相关海关办理)。,(一)减免税备案、审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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