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项目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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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属分局企业所得税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项目流程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流程2概述:2一、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的税收优惠3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的优惠政策12三、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9(一)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19(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1(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的所得税优惠27(四)文化企业的所得税优惠29(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32(六)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未批、市局审批33(七)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的税收优惠34(八)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税
2、收优惠(个别企业)36(九)关于继续执行监狱劳教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36四、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的税收优惠37五、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减免税优惠39六、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减免税的优惠41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税优惠43八、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45九、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47十、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52十一、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54十二、关于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加速折旧税收优惠57十三、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所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61十四、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税收优惠63十五、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3、投资收益免税的税收优惠64十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66十七、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不包括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减免税的税收优惠67十八、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低税率的后续管理69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流程72一、亏损弥补的管理72二、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管理74三、企业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77四、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管理79五、提取坏帐、呆帐准备金比例的管理81六、企业差旅费 补助标准税前列支备案管理.84七、服装费税前列支备案管理84八、装修费支出税前列支备案管理87
4、九、买断工岭补偿金税前列支管理90十、一次性住房补贴税前列支管理92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备案和后续管理流程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备案管理流程,具体包括以下项目:1.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的税收优惠2.企业所得税过渡的优惠政策3.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4.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的税收优惠5.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减免税优惠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
5、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减免税优惠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税优惠8.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9.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10.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11.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1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所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1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税收优惠1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税收优惠1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16.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不包括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减免税优惠17.对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低税率的后续管理对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的要求纳税人申请备
6、案时必须提供全面的书面材料,并且承诺所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纳税人提供的材料虚假、不全面,那么由此所引发的法律后果由纳税人自行承担。备案项目税务机关内部流转过程112项备案项目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流转:流转部门:办税大厅综合窗口税源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局长办税大厅综合窗口;流转时间:20个工作日。1317项备案项目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流转:流转部门:办税大厅综合窗口税源管理部门办税大厅综合窗口;流转时间:7个工作日。关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享受优惠的企业季度申报问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享受优惠且适用审核备案程序的企业,应在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审核,2009年季度申报时实行预减、免
7、,年底审核,如果减免税条件不变,年度按减免税情况申报,如果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年度申报时补征已减免的所得税;属于后续管理项目,企业季度、年度可自行申报,税务机关通过评估、稽查等手段,发现企业不符合减免税的条件,可对企业进行处理。一、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的税收优惠(一)基本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
8、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应当是企业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的设备;企业购置上述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执行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文件规定:(1)企业自2
9、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2)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后购买专用设备的增值税可直接抵扣,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额。(3)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4)企业利用自筹资金
10、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5)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企业购买的设备应分别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目录通知(财税2008115号)
11、文件中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文件中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要求。(二)工作流程平时购买设备时1、纳税人报送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应在购置专用设备后随时或在次年3月底前一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报送申请,并填报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购置专用设备明细表(一式三份,综合窗口、税源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各一份),并附送下列资料(一式一
12、份,综合窗口一份):(1)符合实施条例和(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目录规定范围、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和技术指标、参照标准、功能及作用、适用范围的说明;(2)购置专用设备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综合窗口受理综合窗口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逻辑关系、填写内容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发给企业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企业资料不齐全的,要求企业补正,发给企业补正材料告知书。审核无误的,受理纳税人申请,开具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即时将资料转相应的税源管理部门。3、税源管理部门调查、审核税源管理部门接到转来的相关资料后,应按照
13、下列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审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调查核实表对具体的审核项目做出明确说明,并在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签署意见,将相关资料转送综合业务部门。审核重点:(1)是否符合实施条例和(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目录规定范围、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和技术指标、参照标准、功能及作用、适用范围;(2)审核纳税人是否已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扩抵计算,核实其抵免额的准确性;(3)审核购置专用设备发票的有效性;(4)审核纳税人用来购置专用设备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属于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各类资金即银行存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如果是财政拨款购置设备的投资,不得抵免
14、企业所得税;(5)审核企业购买的设备是否是2008年1月l日以后购置并实际使用的。4、综合业务部门审核综合业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税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调查意见及有关资料是否适用有关税收政策进行审核,并在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签署意见,经主管局长核准后,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并留存一份,将有关资料转送综合窗口。5、文书送达综合窗口接到综合业务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后,由纳税人凭纳税文书受理回执单到综合窗口领取核准结果及相关资料。6、资料归档资料由综合窗口收集整理,于月末终了后5日内转档案管理部门归档。7、信息操作8、流程图年终抵免企业所得税时1、纳税人报送企业购置专用设
15、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应在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填报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一式三份,综合窗口、税源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各一份),并附送下列资料(一式一份,综合窗口一份):(1)依据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和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批复文件,应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申请;(2)以前年度的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3)年度中间购买专用设备后申请取得的核准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4)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企业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在纳税申报备注栏注明本年度申请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2、综合窗口受理综合窗口
16、受理人员接到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后,对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要求企业补正。资料齐全的,填制纳税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即时转税源管理部门。3、税源管理部门审核税源管理部门接到综合窗口转来的申请资料后,进行调查、审核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中有关项目,核定可抵免的设备投资额及当年应抵免的所得税额。并于10日内制作税务事项调查核实表对具体的审核项目做出明确说明,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转送综合业务部门。审核重点:(1)调查核实纳税人实际发生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与已取得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确认的抵免金额是否一致 ;(2)调查核实纳税人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批复后,对购置
17、的专用设备是否又取得了财政拨款,如果是财政拨款购置设备的投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3)调查核实纳税人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的期限是否超过5年;调查核实纳税人是否单独登记台账;是否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发生转让、出租业务。4、综合业务部门审核综合业务部门接到税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后,对纳税人情况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可直接进行实地调查或转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综合业务部门在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中签署意见,报主管局长核准后,综合业务部门留存一份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将相关资料转送综合窗口。5、办税服务厅送达办税服务厅接到综合业务部门的相关资料后,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18、纳税人凭纳税文书受理回执单到综合窗口领取核准结果。6、信息操作按照CTAIS2.0流程操作7、资料归档资料由办税服务厅收集、整理,于5个工作日内转档案管理部门。8、流程图9、应用文书式样及范本(1)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告知书)(2)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3)购置专用设备明细表(4)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5)税务事项调查核实表(6)税务事项通知书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 金额单位:元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管理号企业地址投资总额邮政编码行业类别企业申请理由: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税源管理部门
19、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综合业务部门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本表时,需附送购置专用设备明细表购置专用设备明细表纳税人名称: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序号设备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额发票号码购置时间合计说明:本表为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表的附表,应同时填报。本表一式三份,由税务机关留存。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第一、二联)抵免年度: 金额单位:元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微机编 码项 目设备购置年度年年年年年年1.以前年度未抵免的结转额和抵免年度购买设备的可抵免额2.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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