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法的经济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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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第三章 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任何人报价给其他人的任何交易,建议这样做:给我想要的,你也将得到你想要的,这就是任何一个类似的报价的含义,且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从其他人手中获得所需的最大限度的真正的帮助。我们想要我们的晚餐,不是来自屠夫、酿酒者或面包的好心,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心。 亚当斯密国富论,承诺产生的不仅仅是对
2、我现在诚挚的信任,而且还有对我将来行为的信任。 查尔斯弗雷德作为承诺的合同11(1981),一位勤奋的大学生有位富有的叔叔。在毕业典礼上,富有的叔叔得知自己的侄子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高兴地承诺给他侄子一笔周游世界的费用。但后来这位叔叔违背自己的诺言。于是该学生控告他的叔叔,要求法庭敦促他的叔叔支付这笔周游世界的费用。,1.合同法的基本问题,案例1:富有的叔叔,一邻居将一辆旧车以1000美元转卖给另一邻居。买主将钱付给了卖主,卖主也将车钥匙给了买主。但她发现,这把车钥匙是开后院那辆生锈的切夫罗利牌汽车,而不是开车道里那辆光亮的卡笛莱牌汽车。卖主也同样惊奇地得知买主想要的是卡笛牌汽车。买主请求法庭让
3、卖主移交的卡笛莱牌汽车。,案例2:生锈的汽车,一农场主被一则关于“捕杀蚱蜢的可靠方法”的杂志广告所吸引,寄去25美元。之后,他收到寄来的两块木板并附说明“将蚱蜢放在木板A上并用木板B挤压”。买主请求法庭让卖主返回25美元,并支付500美元的损失赔偿费。,案例3:蚱蜢捕杀器,问题1:说明上述三个例子中所做出的承诺是可强制履行的吗?问题2:如果是可强制履行的承诺,则应该给予受害者什么补偿?,两个基本问题,交易规则:如果承诺构成交易的一部分,则它在法律上就是可强制执行的。承诺是否可强制执行依赖于它是否产生于交易。,2.交易的合同理论,一、什么承诺在法律上是可强制执行的?,1.报价和接受。在交易中,一
4、方必须报价(“如我以30元换一本书”),而另一方必须接受报价(“同意”)。2.对价。对价就是指受约人(收到承诺的人)为诱导立约人(给出承诺的人)作出承诺而给予立约人的某种物品(或货币等),如农场主支付的25元便是厂商承诺提供蚱蜢捕捉器的对价。,交易的基本要素,关键问题:由对价来担保的承诺是可强制履行的。据此,上述例子中哪些承诺是可强制履行的?*在著名的圣经故事中,哥哥(以扫)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承诺将继承权交给弟弟(雅各)以换取一碗汤。根据交易的合同理论,这个承诺是可强制执行的吗?,计算损失赔偿金的标准:交易的预期值。分析上述3个例子中,预期损失赔偿金是多少?上述计算标准有什么困难吗?,二
5、、对违背可强制执行的承诺应如何进行补偿,(1)交易的合同理论必然导致不公平合同的履行。例如,如果钢琴家答应将昂贵的钢琴转让给小伙子,作为象征性的对价,小伙子给钢琴家一元钱。 (2)在损失补偿金的计算上,存在很多不确性。如果叔叔违背承诺,学生的预期损失赔偿金是他去欧洲旅游的费用,但是所需的费用要依赖于旅行的路线以及旅行的规格。,对交易的合同理论的评价,(3)当承诺不是产生于交易时,按照交易理论,强制履行就会被拒绝。例如,某著名校友在母校建校80周年之际,承诺捐赠一笔资金为母校建一座大型图书馆。双方都希望工程能马上动工。但该校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便把相应的资产转换成现金。对学校而言,如果没有一个可
6、强制履行的承诺,它就不敢轻易动工修建,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显然,双方都希望承诺是可强制履行的,但根据交易理论的观点,此承诺将不被强制履行,因为它缺少对价。,有效的合同理论认为,如果合同的强制履行能够明显地改善双方的福利状况,则它就具有帕累托改进效率的性质。或者更一般地说,如果一个承诺在订立之初,双方都希望它能被强制履行,那么,按经济效率标准就要求它可被强制履行。,3.合同法的经济功能,要点提示,合同法的作用是为当事人履行承诺提供保障,即为当事人的承诺施加一种外在约束,使承诺更值得信赖;合同法的经济功能是通过节省交易成本以提高合作的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一)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一、把无效率
7、的博弈转化为有效率的合作博弈,即期交易是瞬时完成的,对合同的依赖性较弱,风险也较小。 在远期交易中,从作出承诺到承诺的实现之间存在着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都会阻碍交易和合作。,例如,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买方已提前得到货物,但他不一定在承诺的期限内向卖方支付货款。此时,承诺不可强制履行的远期交易将使卖方面临巨大风险。如果卖方预期到买方可能不会按期支付货款,他就会坚持要求买方支付现款,而买方又没有现款,结果显然就是这笔交易将会泡汤。因此,如果法律能够为买方按期支付货款的承诺提供履行的保障,则会激励双方的相互交易和合作。,1.请分析表中的数字含义。2.表中的博弈
8、均衡解是什么?3.为什么博弈可能达不到理想的结果?,无合同约束条件下的代理博弈,有合同法约束条件下的代理博弈,1.请分析博弈方1和博弈方2的回报。2.博弈方1和博弈方2的最优选择是什么?3.博弈的均衡结果是什么?,按照有效率的合作观点,上述3个例子中有哪些是可强制履行的?,问题提示,如果立约人对违约的关注只是责任,则他履约是否取决于履约成本与违约责任之间的关系。关注自身利益的立约人履约或违约的约束条件:,二、内部化违约成本,获取最优的履约承诺,立约人的履约成本立约人的违约责任 违约立约人的履约成本立约人的违约责任 履约,按照效率原则,最优履约或违约的约束条件为:,立约人的履约成本受约人从履约中
9、获得的收益 违约是有效率的立约人的履约成本受约人从履约中获得的收益 履约是有效率的,当受约人从履约中获得的收益=立约人的违约责任时,两个式子等价。此时,对社会最有效率的履约或违约的约束条件同时也是立约人的实际履约或违约的约束条件。进一步分析,如果立约人的违约责任等于受约人从履约中获得的收益,则立约人就内在化了违约成本,从而他也就有履约或违约的有效动机。,问题:为什么完全预期损失赔偿能够产生有效履约和违约的动机?,1.请分析表中的数字的含义。2.请分析博弈方1和博弈方2的最优策略选择。3.完全预期损失赔偿会产生有效履约或违约的动机吗?,合作成本不确定且有合同法约束条件下的代理博弈,(1)立约人投
10、资于履约。例如,富叔叔可能要变现一部分资产以获得必要的资金。(2)受约人投资于对承诺的信任。如侄子必须购买旅行所需的物品,如旅行袋、雪鞋等。,三、限定损害赔偿范围,产生最优信任,1.合作的基本含义,(一)最优信任及其例证,信任是由承诺刺激而来的受约人境况的改变。它提高了履约的价值。例如:但履约价值的提高会有代价。即信任往往使违约成本提高。例如:,2.履约的价值与代价,对承诺的信任可看作是一种赌博:如果履约,则提高受约人的收益(或效用);如果违约,则会增加受约人的成本。,最优信任的效率标准比较额外信任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损失来衡量是否信任立约人的承诺。,3.多少信任最优呢?,(立约人履约的概率)(信
11、任导致的履约价值的提高)(立约人违约的概率)(信任导致的违约损失的提高) 更多信任有效考虑富叔叔与侄子的例子。,问题1:说明表中数字的含义。问题2:按效率要求,博弈方1应给予怎样的信任选择?,(二)最优信任的一个例证,信任不确定、无可强制履行合同下的代理博弈,以p代表履约的概率,低信任的预期净回报为:,履约的预期共同收益,违约的预期共同损失,高信任的预期净回报为:,履约的预期共同收益,违约的预期共同损失,以p*表示随履约概率的提高,当最优信任从低转高时的顶点上p的值。此时,高信任的预期回报等于低信任的预期回报。,含义:如果履约概率超过2/3,高信任是最优的;若违约概率超过1/3,则低信任是最优
12、的。,问题1:说明表中各数字的含义。问题2:若博弈方1和博弈方2都是理性的,则博弈均衡解是什么?问题3:简单的预期损失赔偿会产生什么结果?,(三)信任的法律动机,信任不确定、有可强制履行合同及简单预期损失赔偿下的代理博弈,复杂的预期损失赔偿的计算依据是最优信任水平而不是实际信任水平,它等于给定最优信任水平下受约人能从履约中获得的预期收益。,信任不确定、有可强制履行合同及复杂预期损失赔偿下的代理博弈,预知能力:受约人的信任是否等于立约人能合理预期的数值。举例说明。,问题1:说明复杂预期损失赔偿下的收益状态。问题2:博弈方1的最优策略选择。问题3:复杂的预期损失赔偿能创造最优信任的动机吗?问题4:
13、从前述例子中预以验证。,问题提示,例如,A学校和B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房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周围环境以及支付价款与房屋竣工日期等内容。但还是会出现一些意外的事件,如原材料进口国发生战争导致钢材的价格上涨,提供木制地板的供应商罢工延误了工期,一次重大的工伤事故可能会使建筑公司破产等等。,四、填补合同缺口,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一)合同的缺口及其原因,合同本身可能对其中的一些风险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如合同规定,若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罢工事件,工期将被顺延。合同也可能对许多风险不作说明或规定。此时,该合同就有缺口。所谓缺口是指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说明的、但会影响合同责任的事件。,何为
14、合同缺口?,(1)有限理性。例如,合同会对因某个地区发生地震或海啸使原材料价格上涨或销售方不能及时送货的情况不作说明,因为他们无法预知这些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偏好合作的倾向和节省交易成本。他们有时会有意地留下缺口,以节省交易成本,促成合作。例如,合同对因工人罢工而造成制造商无法准时供货的可能性不作说明。因为他们相信,工人罢工事件发生的概率极小,没有必要花太多的成本来讨论具体的细节,并把它写入条款中;如果达不成协议,还会他们之间的合作失败。,为什么会有缺口?,事前风险是指合同双方商议合同时面临的将来损失的风险。事后损失是指签订合同后实际发生的损失。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商议明确的条款以分配风
15、险,则他们肯定要承担交易成本;如果他们决定在合同中留下缺口,他们就要承担分配预期损失的成本。在合同中留下缺口的预期交易成本等于损失实际发生的概率乘以分配损失的成本。,(二)分配事前风险和事后损失:一个合理的缺口,分配事前风险的成本分配事后损失的成本损失发生的概率 留下缺口分配事前风险的成本分配事后损失的成本损失发生的概率 填补缺口,在上述建筑合同中商议明确的条款来分配罢工风险要花费25元。列出明确的条款后,如果造成重大影响的罢工事件真的发生了,则合同双方能够比较容易地分配损失。如果在合同中留下缺口,那么,双方在分配罢工事件造成的损失时会存在许多困难。假定损失发生后,分配这些损失需要花费500元
16、的交易费用。如果罢工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04,则在合同中留下缺口的预期交易成本是20元。因此,在合同中留下缺口可给双方节省5元的交易成本。,一个例子,因为在合同中留下缺口通常会引起争端,所以,法庭需要通过在合同中“加入”一些条款来填补缺口,并且当作双方对这些条款已达成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同没有对罢工事件做出任何说明,那么,法庭将可能要求建筑公司对罢工引起的工程延期负责。,(三) 法律如何填补缺口,合同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留下缺口以节省交易成本。而法庭将会以违约条款来填补缺口。一个有效违约条款将使双方盈余最大化,而一个无效违约条款将减少双方的盈余。,-例证,例如,学校和建筑公司商议罢工风险的分配要花
17、费25元,而留下缺口的预期交易成本为20元,这样,留下缺口将使双方节省5元的预期交易成本。除此成本之外,假设建筑公司承受罢工风险的成本为80元,而学校承受此风险的成本为40元。这样,对罢工风险的有效分配可节省40元。因此,一个有效违约规则将罢工风险分配给学校。若实际违约规则为有效违约规则,则合同双方将留下缺口,节省5元的交易成本,同时享有风险有效分配的盈余40元。,当法律提供的是合同双方都喜欢的违约条款时,他们可在合同中省去这些条款,以便集中精力商议其他条款。需要商议的条款越少,商议条款的成本就越低。因此,合同法的经济功能之一便是通过提供有效违约条款使商议合同的交易成本最小化。,一个简短的结论
18、,一类是事实上的暗含条款;另一类是习惯上的暗含条款。前者是指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但根据当事人的意图必须包括在内的条款。后者是指如果某一行业的习惯被法律确定,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也会在适当的条件下作为暗含条款而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庭通过提供暗含条款来填补合同缺口,有关事实上的暗含条款的最早案例是莫考克轮船搁浅案(the Moorcock Case, 1889)。在该案中,原告是一艘名叫莫考克的轮船的主人,被告是一位在泰晤士河拥有码头等设施的老板。双方达成协议,轮船将停靠在被告的码头上装卸货物,原告向被告支付使用起重机和码头上其他设施的租金。但是,当轮船停泊在码头时正赶上退潮,于是轮船被搁浅
19、,船底触到河床的石头,造成轮船被破坏。因此,原告将被告推上法庭要求索赔。,案例分析事实上的暗含条款:莫考克轮船搁浅案,在该案的判决中,上诉法院指出: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应该是,退潮时的河床是安全的。所以,有必要在合同中加入一条应该有的条款:船在装卸货物时,锚位必须是安全的。由于被告违反了这一暗含条款,他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莫考克案的判决,法官们制定了加入事实际上的暗含条款的两个原则:第一条原则是“好管闲事的旁观者原则”(主观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不必在合同中列出的、可以暗含的条款必须是明显的、无需说明的,因此,如果在合同双方进行谈判时有第三者在场,并建议应该包括哪些条款,他们则会不耐烦地制
20、止他说“那还用说吗”。根据该原则,凡在旁观者看来,合同应当包括但实际没有包括的条款就是事实上的暗含条款。第二个原则是商业效果原则(客观原则)。从莫考克案中可以看出这一点,在该案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被告不能确保停泊码头是安全的,则这一合同就没有任何商业上的意义。,一位低于法定年龄的孩子签订了一份合同,法庭应如何调整合同呢?,五、调整合同条款,纠正市场失灵,(一) 什么是完备合同?,用新的条款取代原有合同的实际条款。宣布原有合同的条款甚至整个合同无效。,第一,完备合同具有完整性。在签订合同时,每一种偶然性都预想到了,相关风险已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有效分配,所有有关信息都已作了通报,没有任何事件
21、可能出错。第二,完备合同具有有效性。每一种资源都分配给了评价最高的一方,每一种风险都分配给了能以最低成本承受该风险的一方,合同的条款详尽地阐述了合同双方通过合作能得到双赢的任何可能性。第三,当且仅当交易成本为零时,合同是完整的和有效的。因为对合同额外条款的商议无需耗费任何费用,同时,资源和风险都作了最优的配置。,完备合同的含义,如果合同双方签订的是一份完备合同,则该合同肯定没有缺口,自然也就无需法庭提供违约条款来弥补;同时,完备合同不存在市场失灵,从而无需法庭调整合同条款。因此,政府的作用只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制履行合同条款。,根据完备合同的特征可以推知,如果合同双方非理性的或交易成本为正
22、,则合同是不完备的。此时,为了实现效率目标,政府就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调整,甚至会判定一些合同无效或对违约给予谅解。,例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法律通常会判定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问题:其微观经济学基础是什么?,(二) 个人理性与合同调整 1.无行为能力,对于不具备正常决策能力的行为人来说,执行其承诺通常不能促进其福利水平的提高。,非理性的决策者的偏好是不稳定的或者不能对偏好进行排序,因而他无法根据自己的偏好做出有效的判断,他在法律上也就没有资格缔结可强制履行的合同。,如果合同一方不具有(或暂时不具有)正常行为能力,但另一方具有正常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23、问题提示,法律含义:立约人的行动自由受到极端约束(胁迫)的情况下,他所签订的合同失灵,因为签订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样的合同不能被强制履行。,2.胁迫,经济学含义是什么?解释:成功的自愿交易比“成功的”非自愿交易更有效率。而从合同订立失败的结果看,若自愿交易失败,虽不产生盈余,但也不会带来损失。但是,失败的胁迫会造成资源的严重破坏。,执行的威胁直接造成资源的破坏;没有执行的威胁也会因受害者为防范进行大量投资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在现代社会,非自愿的财富分配,如盗窃、敲诈勒索等均被法律所禁止。以合作的价格换取的承诺是可强制执行的;而以胁迫来套取承诺是不可强制履行的。,基本结论,问题: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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