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ICU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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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ICUICU)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入住 ICU 病房的患者选择 (一)严格执行我院重症医学科收治标准围 。 (二)各科病房 ICU 可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入住 ICU 病房具体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和(或)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休克患者;严重创伤患者;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急性中毒患者;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多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等。 (三)全麻术后麻醉作用尚未消失或生命体征尚未稳定,一般经短时间观察,患者苏醒或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普通病房。
2、(四)不适宜 ICU 病房收治的:如已认定脑死亡者、急性传染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患者;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在已有院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ICU 应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制度及细则,不断改进及完善本科室的诊疗常规,所有的医务人员均应熟练掌握。 (二)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历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及会诊制度及消毒隔离等规章制度。 三、质量目标与指标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ICU 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
3、管理,包括: (一)诊疗方案的讨论与制定 (二)院内感染监控 (三)抗菌药物及胃肠外营养的合理应用 (四)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等 五、诊疗管理 (一)ICU 的患者由 ICU 医师负责管理,患者的诊疗活动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负责。ICU 医师应该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二)ICU 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应及时邀请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其他专科医师应随时提供会诊及其他诊疗服务,不得延误。 (三)对重点高危患者,建立实行 ICU 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的机制。 (四)医院检验科、影像科、药学部门、输血科应
4、随时(24 小时7 天)为所有的 ICU 提供服务。 六、高风险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对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参照我院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执行。 七、优先原则 严格执行危重患者出、入 ICU 病房优先原则,所有出、入 ICU 的患者均应经 ICU 专科医师对其病情评估后再决定。 八、入住与出 ICU 病房的患者需进行 APACHE II 评分,医务部定期对各 ICU 病房及进行分析总结。 九、ICU 病房医疗仪器、设备应保持性能状态良好 ICU 病房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消毒及维护记录应有专人管理负责。 查房制度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
5、周查房 12 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
6、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
7、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 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
8、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七、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八、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9、,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医嘱制度医嘱制度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三、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对新入院患者查体完毕或每天上午查房时,应对新入院患者或所分管患者开具或更改医嘱(包括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 。 四、长期医嘱内容及顺序: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 、各种治疗措施等,检查无误后医师签名。 五、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患者或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患者,必要时用,有效时间在 24小时以上,由医师注明停止
10、时间方为失效。 六、开医嘱用蓝黑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写明床号、患者姓名、医嘱和时间,或执行电子医嘱,均须签全名。 七、医嘱可用汉字、拉丁文或英文书写,后二者仅限于国际通用的缩写字母,如 tid(每日三次) 、q4h(每 4 小时一次)、im(肌肉注射) 、iv(静脉注射)等。 八、药物应写全名,不得简写,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如 AL (OH)3,FeSO4,要注明剂量、浓度、用法,对未标明剂量的药物应写明片、丸、毫升。 九、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士应认真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非抢救患者状态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和手术中,如需下
11、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护士复诵一遍,医师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经治医师须及时补记医嘱。 十、医嘱中包含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药物时,如需停用其中一种,应将此项医嘱全停后重新下达,更改时应先停止原医嘱再下达。 十一、医嘱不能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十二、开具、执行和停止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十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凡需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十四、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新开具医嘱。 十五、一般情况下
12、,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六、每周由病区护士长组织对医嘱总查对一次。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的一致性、方式、签字情况、病历记录情况等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重症医学科(ICU)的收治范围 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 ICU 的严密监测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 ICU 严密的监测和适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三、在慢性器
13、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 ICU 的严密监测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四、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 ICU 的监测与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通常不是 ICU 的收治范围。 五、优先获得 ICU 诊疗,是当 ICU 的病床使用率较高、一时不能满足患者需要时,符合“一”的患者要比符合“二” 、 “三”的患者优先获得 ICU 诊疗。只要可能,就应当使用评价疾病严重程度和预后的客观指标,对收治的患者进行分类管理。 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ICUICU)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 一、对入住与出 ICU 病房的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
14、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 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 ICU 资源。 二、入住与出 ICU 病房的患者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应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三、常用评分方法包括: (一)APACHE 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系统 (二)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三)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四)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 (五)TISS-28 治疗干预评分 (六)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患者) 。 (七)根据自身 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它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均应
15、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息比较可信度。 四、评分工作在医务部领导下实施,定期将评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 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 ICU 资源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 五、要求 ICU 患者 APACHE 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15 分以上患者比例30%。LC020: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师值班、交接班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
16、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我院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医师排班表抄报医务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患者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17、(如 X 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 ,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10 分钟内到岗;三线医师可在院外听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交接班内容应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各科室医师在交班前应将上述患者的情况和观察注意事项
18、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并做好床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和处理工作及时作好值班期间的病程记录,记录时应注明时间。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并审核签字。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患者还应做到床边交班。科主 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 九、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
19、体情况给予安排。 护理值班、交接班 一、各病区应安排护理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二、根据病区情况安排两班制或 APN 排班。各护理单元在病区正常排班的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使用病区护理人员。 三、各护理单元在正常科学合理排班的情况下,设立一线、二线听班,听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 24小时畅通,一线听班在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到位,二线听班在 3 小时内到位。当班护士在值班期间突遇护理工作量骤增,本班护理人员难以应对时,责任组长须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护士长立即启动一、二线听班,协助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护理质量。 四、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
20、应提前 15 分钟进入病区,阅读交班记录及相关护理文书。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去。各班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六、所有患者都须床头交接班。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七、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晚交班会由护士长或夜班组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
21、班时护理文书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代不清不得下班。 八、交班内容 (一)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代。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功能状态等,接班者签全名。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查看各项工
22、作的落实情况。 九、遇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一)处理紧急事故或抢救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护士长同意,进行交接班) ; (二)交班人员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 (三)接班人员遇意外情况无法正常接班时。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会诊包括院内会诊、院际会诊。 二、院内会诊 (一)院内会诊包括院内常规会诊、院内大会诊及院内急会诊。 (二)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患者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知识,需要提供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情况或存在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
23、疗等。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申请医务部组织院内大会诊: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 3 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 2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 3 个专业)的病例; 3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4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三)院内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常规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3 年以上主治医师担任;院内大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点名会诊被点名会诊医师应及时参加会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顶替;被邀请参与第二次会诊专业,应安排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紧急会诊可由总住院医师
24、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四)常规会诊一般须经主管医师提出,医疗组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组织院内大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部递交院内大会诊申请表 (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 。医务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院内大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会诊专家须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工作。 (六)邀请会诊前应将患者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填写“会诊记录单” ,并及时将“会诊通知单”送达被
25、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应安排专人接收,并及时通知会诊医师。 (七)常规会诊应在 48 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内大会诊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点名会诊按照邀请科室时间尽早到达。 (八)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认真检诊,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诊单上做详细记录。 (九)会诊时,申请科室要主动介绍病情,必须有同级医师陪同会诊。会诊医师应根据常规诊察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并标明完成会诊的具体时间。会诊后,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情况在病程纪录中详细记录。 (十)会诊科室可根据病情,直接申请高级医师会诊或点名申请某医师会诊。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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