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 信托金融工具概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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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6讲 信托金融工具,6.1 信托的概念及原理6.2 信托金融工具运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4月,在国内5600万自然人持仓的账户中5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高达97.6%,A股自然人账户持股市值超过1000万元的只有18804户,而在2010年底这一数据是23323户,这意味着在过去的一年零四个月里,A股有4519个千万级账户消失了,占比近20%。2011年以前,信托理财产品与PE(私募股权)类产品简直就是供不应求,很多客户就是拿着1000万也未必能预约到。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公布的信托业2012年一季度数据显示,信托业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达到5.3万亿元,在去年年
2、末4.81万亿元的基础上,获得了10.19%的增长。,中国股市成穷人游戏 、富人追求信托产品和投资移民,6.1 信托的概念及类型,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财产,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交易市场交易对手,受益权,信托报酬,收益,收益,管理处分,转移,信托设立,信托报酬,信,任,6.1.1 信托的概念,例子1:上海信托的集合信托贷款项目,经常会在电视或者电影镜头中看到某某人物过世后,其生前指定的律师会向其子女或家人甚至朋友宣读其财产的分配方式。某某人
3、物-委托人律师受托人财产的继承人受益人信托类型:财产信托,例子2:财产遗嘱的法律处理,6.1.2信托的主要特点,1.广泛的投资渠道、灵活的运用方式,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的信托业,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保险和证券相比,具有独特的“混业经营”优势。当前我国对银行、保险、证券实现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三种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而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却较为广泛,可以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是目前唯一可以同时在证券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信托拥有广泛的投资渠道,从运用上看,债权运用贷款、信贷资产等,股权运用实业投资、职工持股等,组合运用,租
4、赁方式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权益收购收费权、租金收益权等,证券投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灵活的运用方式,2.信托的制度优势,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信托存续的连续性受托人职责的法定性信托责任的有限性,(1)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大的特色,也是信托制度得以广泛应用的关键所在,包括以下三点内容:1)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资产转移和风险隔离) 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
5、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2)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3)独立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也就是说,某一信托一经产生,该信托所设定的财产即“自我封闭”,不论是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还是受托人所管理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均不能对该信托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6、,这使得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因而,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很安全)。,(2)权利与利益相分离,权利与利益相分离是指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所有,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于受托人名下。 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三权分离。 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1
7、)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2)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3)信托存续的连续性,信托存续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管理。1)委托人不能随意解除信托。 2)委托人不能随意变更信托。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才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同意;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信托不会轻易终止。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法律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信托的终止必须满足一定
8、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被撤销;信托被解除。,(4)受托人职责的法定性,按照信托法的规定: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除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9、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6)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7)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5)信托责任的有限性,信托法规定: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由受托人赔偿。例子:中诚信托
10、山西项目的兜底行为符合信托法对信托责任有限性的规定吗? 2014,6.1.3 信托的分类,以信托标的物不同,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基金 (标准化),遗嘱信托,其他权利、权益信托,不动产信托,动产信托,更重要的我们可以按照信托募集资金向融资方投资的方式进行划分:(1)贷款类信托;(2)股权类信托;(3)融资租赁类信托;(4)权益收购类信托;,1.固定收益类信托的流动性,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而单一类的项目没有该限制。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期限以在1-3年的居多。比较适合通过中长期投资期望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理财客
11、户。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赎回的,只能在信托存续期到期后获得信托本金和收益。,6.1.4 最常见的信托固定收益类信托,2.信托的投资门槛,一般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会投资于低风险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 。固定收益信托购买门槛和阳光私募类似,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且单个信托300万以下的投资者受到50个名额的限制。,3.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选择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1)信托公司:首先考察信托公司的综合实力。我国目前有62家信托公司,每家
12、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盈利能力、管理资金规模等等都是不相同的。(2)投资行业:行业景气度高的行业更具投资价值。(3)担保人:要看担保人背景、担保人净资产及构成、担保人与融资方关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等。(4)融资方实力:了解融资方的财务状况、成长前景及行业、公司背景。,(5)收入来源:要了解预期收入的可靠性,即项目成功的可行性。(6)产品期限:信托产品一般在购买后到融资方支付本息之间投资者的资金是不可赎回的,所以投资者要看好产品期限,以便安排未来现金流。另外,部分产品存在着提前结束或是延期的情况,也请投资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注意有无这类附加条款。(7)抵(质)押率:抵(质)押率指的是需要融资
13、的资金比上抵(质)押物的价值。抵(质)押率越低说明项目风险越小、项目越安全。同时也要看抵(质)押物的变现性。(8)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他条件相同时,预期年化收益率当然是越高越好。,4.银行理财产品与固定收益信托比较,本部分内容主要从企业如何运用信托金融融资的角度讲解信托金融工具。实际上,当理解了企业利用信托融资后,投资方就能很好的理解所购买的信托金融工具(信托计划)的本质收益和风险。,6.2 信托金融工具运用,信托业务交易结构图,以资金来源方式不同,贷款业务可以分为: 单一资金信托贷款 集合资金信托贷款 其中单一资金信托贷款业务,以运用方式不同又分为: 指定方式型 指定项目型,6.2.1贷款类资
14、金信托业务,信托贷款业务: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将募集到的信托资金以债权方式发放给融资方,融资方或融资方设立的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运作,并最终获取投资收益,到期融资方依照借贷合同还本付息。,单一资金信托贷款类操作模式,集合资金信托贷款业务操作模式,收益分配,委托人(受益人).委托人(受益人),交付信托资金,受托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报酬,贷款,融资方,本金和利息,风险控制措施:(1)担保措施:由于债务人(融资方)抵押不足,因此可请求第三方提供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可以是债务人(融资方)的控股公司、关联公司或担保公司。(2)治理机制:主要从公司日常管理,资金使用及项
15、目管理等方面保障投资人的利益,避免融资方的道德风险。具体措施包括股东会的一票否决权;董事会、财务总监等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委任权;资金使用审批权;资金账户、使用方向的监督权等等。,案例1:某政府定向安置房BT方式建设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项目背景:某区政府因建设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拆迁,为此拟建相应的定向安置房,满足拆迁需求。但缺少建设定向安置房资金,项目难以启动。为此,根据上述需求,我公司设计集合信托贷款业务,向广大投资人募集资金,贷款给项目公司(融资企业),作为建设费用。本信托计划规模:18000万元,期限22个月。资金用途:融资企业将该笔贷款用于某定向安置房的建设费用。项目建设方式:以BT
16、方式进行安置房建设,开发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作,且建设周期已经在委托建设协议(BT)中规定,该房产开发与政府回购的时间固定。项目保障: 该区政府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从2009年9月开始分期支付安置房的回购资金,以保证安置房按期交付使用,确保拆迁地段居民准时搬迁,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地铁的建设。,案例2:中航地产信托贷款融资方案,1、涉及的有关各方:(1)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产”);(2)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信托”);(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2、方案概述: 2010年7月1 日,中航地产与江南信托签订了五份信托贷款合
17、同,江南信托受兴业银行委托向中航地产发放信托贷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6 亿元,其中二笔信托贷款合计 1.9 亿元专项用于南昌中航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其余三笔信托贷款合计 2.7 亿元专项用于成都中航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以上五笔信托贷款期限为两年,自 2010 年 7 月 5 日起至2012 年 7 月 5 日止,贷款采用浮动利率方式,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 54%,目前年利率为 8.3%,信托贷款利息即为信托收益,信托报酬来自信托收益,按照信托贷款总额的0.3%/年固定计收。根据信托行业协会与各会员单位的约定,年化信托报酬率不得低于0.3%,江南信托收取的信托报酬符合信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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