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单位清查底册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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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单位清查底册整理单位清查底册根据部门名录资料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信息整理生成,是普查员开展“地毯式”清查的重要参考依据。清查底册整理工作主要分为收集整理部门数据、比对合并生成单位比对库和生成单位清查底册三大步骤,如图1所示。收集整理部门数据比对合并、生成单位比对库生成清查底册自动合并人工合并设定比对合并规则清理注吊销和保密单位; 标记视同法人 单位:标记部门来源等标识::补全区划:;规范指标赋值:;规范教育、卫生等行业;信息。单位比对库赋底册;图1单位清查底册整理主要流程一、收集整理部门数据(一)收集部门数据。1 .国务院经普办收集的部门数据国务院经普办负责收集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统
2、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等审批登记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卫生健康委、民航局、邮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全国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中央编办审批登记的单位名录资料和国务院国资委掌握的金融控股公司名录资料,以及国防科工局掌握的保密单位名录资料。2 .省级普查机构收集的部门数据省级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共享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资料、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企业年报资料,同时收集存量单位登记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资料,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各省
3、应根据本省数据共享情况,及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其中,可从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分类导出各类单位清单,包括工商设立和变更信息(信息操作类型为设立、变更或修改状态的单位)、注吊销单位信息(信息操作类型为注销或吊销的单位)、最新一期的异常单位信息和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各省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获取2017年工商企业年报、农民专业合社年报资料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3 .省及省以下各级普查机构收集的部门数据省及省以下各级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同级机构编制、税务(国税、地税)、司法行政、宗教、地方金融办等部门本级审批或登记的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以及地方国资委掌握的金融控股公司名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由省
4、级普查机构统一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省级普查机构还负责收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掌握的全省(区、市)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省级无法获取的,由地市级普查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取(详见表1)。表1各级普查机构需收集的部门数据负责收集名录的普查机构提供单位名录的部门国务院经普办(1)民政部、(2)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3)人民银行、(4)银保监会、(5)证监会、(6)国家铁路局、(7)中国铁路总公司、(8)教育部、(9)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10)卫生健康委、(11)民航局、(12)邮政局、(13)中央编办、(14)国务院国资委、(15)国防科工局省级普查机构
5、(1)市场监管部门:1)“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资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企业年报资料。2)“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前:存量单位登记资料。3)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资料。(2)同级机构编制、(3)税务(国税、地税)、(4)司法行政、(5)宗教、(6)地方金融办、(7)地方国资委、(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尽量由省级获取)省级以下普查机构(1)同级机构编制、(2)税务(国税、地税)、(3)司法行政、(4)宗教、(5)地方金融办、(6)地方国资委、(7)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部门提供名录范围和指标详见附表K(二)整理、导入部门数据
6、。1 .数据预整理在导入清查数据处理平台前,各级普查机构需将收集到的部门数据进行初步整理,例如成批替换空格、半角逗号和消除折行等,并最终保存为可以导入平台的文件格式(x1.s、X1.SX.txt或CSV格式,且数据中第一行为标题行,其中exce1.文件只能包含一张Sheet表,txt和csv文件需采用UTF-8+bom或ANSI字符集格式)。csv和txt文件尽量利用文本处理软件(例如U1.traedit软件)打开,利用exce1.软件打开时需选择外部数据导入的方式,避免直接打开数字类指标首位“0”消失,保存时需注意避免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区划代码等长字符串存储为数字格式(科学计数法)。2 .
7、数据导入为便于后期统一标记部门来源,对机构编制、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司法行政、宗教等在系统中已建立导入节点的部门,必须在相应节点上传和导入部门数据,不允许再建立新的导入节点;对本级另行增加的部门(表1未列示的部门),可新建部门导入节点,上传并导入数据。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需分工商(设立和变更)、工商年报、工商(注吊销)、工商异常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分别上传和导入至相应节点中。在数据文件上传至平台后,将部门数据指标与系统指标建立对应关系,再执行导入操作,其中需注意将部门数据的区划代码或本用户的辖区区划对应至系统数据处理地指标中(数据处理地指标为划分单位归属区划的指标,用户只能查看到数据
8、处理地与本用户辖区一致的单位数据)。在导入数据过程中,系统会自动进行如下操作:(1)将存在断行等情况的异常数据筛出,其他数据正常导入,用户需下载、修正异常数据后补充导入。(2)判断导入数据与平台中已有数据的指标内容,若存在两者全部指标均相同的情况,则认定为重复导入记录,系统直接覆盖平台中已有数据。对部门数据存在的其他问题,在不影响数据导入的情况下,可先导入,再利用平台中功能进行清理。3 .数据处理导入数据后,用户需在以下几方面对部门数据进行清理:(1)规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等进行单位比对的关键指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需着重清理数据中包含的横杠、括号、空格等字
9、符,清空超长或不足位的代码。单位名称,需着重清理数据中包含的空格、星号等字符,清空字数过少或全部为数字等无效的单位名称。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同时为空的单位,标记为无效记录,不再参与后期的比对合并等操作。对同一部门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名称重复的单位,利用系统排重功能筛选查看,标记无效记录。(2)整理规范部门数据中指标内容。若部门提供的单位类型、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无法直接使用,可在导入时增加一列,另行存放部门原值,或暂放入附加指标中,导入后将能对应整理出的规范值赋入相应指标中。例如若能区分单位类型,则必须按照1(法人单位)和2(产业活动单位)赋值
10、;按统计标准规范分类,赋值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若部门提供的联系电话指标,分为区号、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等多项指标,需将各项整合在一个指标中(以分号分隔,例如-01;)。若部门提供了地址信息,以及地址对应的6位区划码,则删除地址信息中的省、地、县名称,只保留街村门牌号。若部门提供的行业代码指标,为2011版行业代码,可利用系统中对应转换功能,将可以一对一或多对一转换的2011行业代码,批量转换成2017行业代码。(3)统一清查底册标识涉及的指标内容。例如编制部门的编制机构类型指标,需按1(编制机关法人)、2(编制机关非法人)、3(编制事业法人)、4(编制事业非法人)分类赋值;税务部门的正常
11、纳税单位,需在状态指标中赋值1(正常纳税);是否一般纳税人,若有值,需按1(是)和2(否);是否O纳税单位,若有值,需按1(是)和2(否);民政部门的年报单位,在年报状态指标中赋值1(报送2017年年报单位)或2(未报送2017年年报单位);人社部门的是否参保单位,若有值,需按1(是)和2(否(4)删除保密单位信息。根据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国防科工局保密单位名录,在其他部门数据中查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相同的单位,并将查找到的单位删除。为规范部门数据,系统中预设了审核条件,可利用审核功能查看差错清单,点击记录进行修改,或利用替换功能批量处理。可利用系统中交叉汇总功能,对各项指标的赋值情
12、况进行分类查看。对于导入错误的数据,可通过删除功能对数据进行彻底删除(对于已进入比对合并的数据,部门原始数据无法删除,只有先删除比对合并后的记录,才能对部门原始数据进行删除)。对部门提供的数据应保留原始信息,同时记录数据处理情况,发现部门提供数据有较大问题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由部门核实纠正或重新提供数据。(H)下发部门数据。县以上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地址信息,借助系统中点选地区名称或区划智能赋码等功能,将部门数据的区划代码逐级细化,同时更新数据处理地指标,以便数据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其中国家收集的部门数据将下发至各省清查数据处理平台中,各省服务器中数据会自动根据数据处理地的详细程度分发至
13、下级。下级用户对于发现非本辖区内的单位,需将单位退回给上级重新分配。二、比对合并生成单位比对库省级或省以下普查机构利用清查数据处理平台,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铁路、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资料)进行比对,合并重复单位,形成单位比对数据库,对单位比对数据库严格审核,并依据地址信息补全单位名录的区划代码和数据处理地代码,尽可能将名录分解至乡镇、居村一级。(一)比对合并单位名录。1.整理、导入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省级普查机构负责截取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静态数据,在各省动态库中参照国家预设公用模板,分别导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信息,并导入清查数据处理
14、平台中。其中法人单位名录中确认级别为0的单位为6月一套表调查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不包括虚拟本部(组织机构代码第九位为B的单位)。2 .设立合并优先级。名录库及各部门数据间的比对规则为:(1)当单位名称相同时,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相同,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7位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同,则为同一单位(忽略指标中大小写区别)。(2)对未完全匹配上的单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不唯一或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单位,需进一步人工认定是否为同一家单位。(3)对完全不匹配的单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均不相同的单位,作为新增记录直接进入单位比对库。全国统一比对规
15、则,各级不能自行调整。对自动比对或人工认定后确认为同一单位的记录,系统会将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外的其他指标,根据系统中设置的分指标优先级顺序表自动进行合并(空值不参与合并国务院经普办按照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注册地址等信息以登记审批部门信息优先,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以金融、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优先,所在地地址和联系电话为各部门信息合并显示的原则,预设了各指标合并优先级表;各级可根据掌握的部门数据情况,在继承上级合并优先级表的基础上,分指标调整优先顺序或补充合并的指标项等。3 .比对合并生成单位比对库。比对合并工作应尽量在省级完成,省级普查机构将
16、本省的名录库数据与部门数据,按比对规则和分指标合并优先级顺序执行合并,生成单位比对库,省以下普查机构将本级获取的数据补充合并至单位比对库中。系统将采用执行比对合并操作的用户所属级别的合并优先级表,按选中的部门数据范围,将其辖区内未合并单位进行比对合并,例如,省级执行比对合并时,系统将采取该省级用户设置的合并优先级顺序表,区县执行比对合并时,系统采取该区县用户设置的合并优先级顺序表。对自动匹配为同一单位的记录,系统会将其自动合并为一条单位信息,进入单位比对库中。对未完全匹配的单位记录,系统会将其归入待人工合并清单中,由人工根据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关键词等信息,判定是否为同一家单位:若为同一
17、单位,在选取需保留的代码或名称后,将其自动合并成一条单位信息,进入单位比对库中;若不是同一家单位,则通过选择转为新增单位,将其补入单位比对库中。合并过程中系统将自动标记被合并数据的资料来源和对应的部门来源数据唯一标识字段,同时根据来源数据情况,自动标记正常纳税单位、一般纳税人、非O纳税单位、部门年报单位(正常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名录库非正常单位等,根据统计名录库数据中确认级别和单位类型,标记统计名录库一套表单位、统计名录库非一套表法人单位和统计名录库产业活动单位等分类标识(详见附表2)。单位比对数据库的主要指标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
18、(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机构类型、主要业务活动1-3、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资料来源、单位状态、是否视同法人、是否有效单位、数据处理地代码等。单位比对工作是清查工作的基础,清查底册取自单位比对数据库中的相关指标,单位比对数据库源自基本单位名录库和部门数据,因此单位比对数据库是清查底册与部门数据的纽带,是追溯清查结果与部门数据对应关系的桥梁,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单位比对数据库的生成。一方面要严格要求参与人工合并的数据处理人员,仔细甄别,在优先确保不得遗漏的前提下,酌情合并剔重;另一方面要详细记录比对合并过程,梳理总结部门数据之
19、间的比对情况,为清查底册的核实与清查结果的评估奠定基础。(一)审核、补全单位比对库信息。省及省以下普查机构要严格审核单位比对库,清理注吊销和保密单位,规范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指标信息,避免部门数据存在的问题“传递”至清查底册,提高清查底册质量。1 .利用部门信息更新行业代码、单位状态等指标。为减轻底册信息整理工作量,国务院经普办不对教育、卫生、文化、人社、民航、邮政和金融办等部门信息是否参与比对合并统一要求,但必须利用教育、卫生、文化、民航、邮政和金融办等部门信息对行业代码等指标进行更新,利用人社部门信息对单位状态中是否参保单位进行更新。具体操作为利用系统比对标记功能,将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数据
20、与单位比对库进行匹配,将匹配上单位的部门信息中行业代码、是否参保等指标信息更新单位比对库中对应指标。2 .清理注吊销单位。利用系统比对标记功能,将工商注吊销单位信息,与单位比对库进行匹配,将匹配上单位在单位比对库中标记为无效。3 .删除保密单位。根据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国防科工局保密单位名录,在单位比对库中查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相同的单位,并将查找到的单位删除。4 .标记视同法人单位。单位类型的确定应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审批登记的类型为基础,分别标记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再参照普查单位划分具体处理规定将视同法人单位补充调整单位类型,同时在系统“是否视同法人单位”指标中进
21、行标记。5 .审核补充必要信息。清理不属于清查对象的名录(如教学点等),为填报清查表提供更为可靠的参考信息;利用系统中地址信息匹配区划代码功能,将区划代码不足12位或不合法的进行补充纠正,尽可能将名录分解到普查区,同时利用区划代码信息更新数据处理地代码(数据处理地指标需按照建筑业单位以注册地区划代码、其他单位以所在地区划代码的规则赋值);修正未按统计标准赋值的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在审核数据时,可利用系统中设置的审核关系,分类对差错清单进行修正(存在必要性审核差错的单位,无法生成清查底册三、生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省级或省以下普查机构按照清查底册指标内容,从单位比对数据库选取单位
22、,生成清查底册。清查底册字段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状态、单位类型、是否视同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机构类型、业务活动1-3,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资料来源、底册唯一标识码、核查情况、填报单位的底册唯一标识码、备注等(详见附表3)。其中国务院经普办将根据2017年报一套表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信息、“五证合一”共享信息中分支机构及其归属法人信息和名录库中产业活动单位信息,整理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并按归属法人区划划分至各省服务器中。在生成清查
23、底册时,系统会自动根据归属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进行匹配,匹配上的单位挂接至该法人单位的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底册信息中。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底册字段主要包括:单位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等。四、生成个体户清查底册有条件的省份可根据个体工商户信息生成个体经营户清查底册。底册字段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个体经营户名称、户主姓名、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底册唯一标识码等(详见附表4)。附表1:部门需提供资料一览表负责收集资料的普查机构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资料要求部门名录范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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