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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协调员简答题:一、简述企业解决员工离职问题的对策询问离职原因履行离职备案手续解决离职后续问题二、简述员工民主参与形式的分类1、按照参与的程度和方法区分,可以分为直接参与与间接参与2、按照参与的组织等级层次区分,企业组织有多少等级层次,员工参与就有多少层次,从最低层次到董事会层次,都可包括进去3、按照目标区分,可分为任务中心型和权力中心型三、简述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1、货币支付的原则2、定期支付的原则3、直接支付是的原则4、全额支付的原则5、定额支付的原则6、优先和紧急支付的原则等四、简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工会在员工申诉中的职能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1.制定员工申诉制度,规范员工申诉流程
2、2.保证员工申诉渠道畅通3.深入员工、倾听员工声音4.协调劳动争议各方积极解决矛盾,妥善处理员工所申诉问题工会的职能:1 .代表员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建立员工申诉制度,参与协商调解员工申诉问题,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2 .在员工申诉过程中,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进行合法、合理的谈判3 .为员工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和企业规章制度解释4 .必要时,可代表员工进行相关申诉五、简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1 .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2.群体性3.社会的影响性4.利益诉求特定性六、员工申诉的特征:内部性:将劳动冲突解决在用人单位内部直接性:由员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涉及第三方正式性:员工通过正
3、式渠道向用人单位进行反映,是合法途径七、简述劳资协商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内容:1.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的劳资平等协商,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上的劳资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劳资协商、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的劳资协商。2.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劳资协商形式: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八、简述劳动基准的内容,以及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内容: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标准、特殊劳动保护标准、基本社会保险标准、劳动报酬和福利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约束力:如果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或者被劳动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是确定了劳动者
4、具有不可抛弃性。九、简述劳动合同终止事由1 .合同期满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简述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权利职工董事的权利:1.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2.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3.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4.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5.法律法规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职工监事的权利:1.参加监事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2.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3.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t青况4.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5.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6.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十一、简述建立劳资冲突管理系统的过程及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一级)(1)前
6、期准备阶段,准备阶段需要完成的几项主要任务是:成立冲突管理团队、获得高层管理人员的支持以及状况评估;(2)系统设计阶段,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建立结构以及试点运行;(3)实施运行阶段,进行系统宣传与推广,以及对冲突团队进行培训;(4)制度化阶段,冲突管理不是一个一次性使用”的工具,应该通过建立激励制度,持续地沟通、反馈和改进等环节,使冲突管理系统嵌入组织中,成为组织中的常态机构。十二、简述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要求。(一级)1:事故报告: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等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处理。因此企业负责人必须及时了解情况并立即
7、报告给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察胡口工会。其他部门应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级政府部门;重大伤亡事故报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另外,应保护现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稳定员工情绪和生产秩序。隐匿瞒报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2、事故调查:一般事故调查: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配合调查。发生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应成立由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第一负责人和企业生产、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处理相关事物。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由一定级别以上的综合经济管
8、理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检察院以及有关专家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企业事故处理小组及其有关人员必须配合调查组工作,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并为调查组的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3、事故处理:在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措施后,企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在处理时,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简述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和类型集体合同争议,是指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运行过程中发
9、生的设定或实现集体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分类(1)缔约争议,即因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在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如何确定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其标的是在合同中如何设定尚未确定的劳动者权益。(2)履约争议,即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如何将合同条款付诸实现而发生的争议,其标的是实现合同中已设定并且表现为权利义务的劳动者利益。十四、简述集体协商前期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一)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
10、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二)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集体协商前,集体协商代表应当认真学习、了解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如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通过掌握法律和依据政策,为集体协商提供有力支撑。(三)集体协商中资料收集进行集体协商需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搜集了解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一般分为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资料。(四)集体协商中意见征集与拟定协商议题通过召开工会小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职工群众在各个方面的意愿和要求。在将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归纳整理
11、后,结合现行政策和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商议题。十五、简述劳动规章制度公示的五种方式,并分析其优劣(1)员工手册发放:用人单位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优点: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印发并且让劳动者签收,企业容易举证已经公示,且便于员工随时查阅和学习。缺点:印刷成本高,如需修订和更改,容易造成浪费。(2)通过培训公示。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开会学习或培训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并且让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到或者签字。优点:容易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公示,而且可以节省印刷成本。缺点:用人单位人数较多时,组织培训或者开会耽误时间。这种手段不便于劳动者随时了解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3)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公示
12、。优点:快捷、节省成本。缺点:增加了企业的举证成本,要达到这种证据保存的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持。(4)通过公告栏公示。优点:无需召集员工开会学习,可以节省印刷费用、节省空间,公示成本低且易于操作,缺点:增加了企业的举证成本。以公告栏公示作为证据需要员工和企业双方共同的认可,否则证据无效。因此,员工如辩称用人单位没有公示,用人单位较难举证。(5)通过劳动合同附件公示。优点:降低了企业举证责任,能够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缺点:劳动合同的附件制定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其条款必须要表达清楚、明确才能发挥其优势。十六、简述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区别(1)出现的程序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调
13、解阶段作出的,而仲裁裁决书是在裁决阶段作出的(2)依据的原则不同。仲裁调解书强调的是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双方自愿接受即可。而仲裁裁决书根据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3)生效的时间不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送达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一旦送达后,当事人不得反悔。而仲裁裁决书是自作出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起诉才生效。(4)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仲裁调解书是在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反映的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而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依法做出的公断,可能是在双方意思表达不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十七、简述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协
14、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1)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2)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4)参加集体协商;(5)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6)提供和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协商代表的义务,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十八、简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后还需要做哪些工作:登录员工手册员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员工基本情况的管理文件,其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起
15、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建立员工名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招用新员工应及时录入员工名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自与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后30日内,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需要进行用工备案的员工包括(1)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员工;(2)非全日制员T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台账可以采用电子表格的形式,台账登记项目一般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员工编号、入职日期、劳动合同终
16、止日期、变更事项和日期等内容。管理劳动合同档案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材料收集、档案分类、编制明细目录、档案编码和档案保管等环节。十九、简述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发生在本单位、本行业或本区域的劳动争议,通过引导、疏导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使劳动人事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特征:1.自愿性,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具有申请调解和直接申请仲裁的程序选择权。程序的启动与进行均应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劳动争议调解是一种独立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体系中与仲裁、诉讼等程序
17、并列,并在实施主体、步骤设计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调解的进行不以其他程序的存在为前提,同时在时序上较仲裁、诉讼先行。3.群众性,劳动争议的基层调节组织既不属于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例。它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依法成立的专门处理本企业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体性调解组织。它的组织成分及调解活动不仅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而且需要职工的直接参与。4启治性,在我国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人民群众可以按照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自治性便是对劳动者这一地位的体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
18、企业内部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内容。5.非诉讼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活动不同,属于一种诉讼外制度。劳动争议基层调节组织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在未经司法确认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如一方当事人反悔拒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与调解机构都不能强制当事人执行。二十、简述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标准和未休年假的待遇职工享受带薪休年假的条件、标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
19、天。同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未休年休假的待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年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二十一、简述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经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
20、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7)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终止的;10)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21、11) 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该条一般理解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12)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它情形。二十二、简述形成谈判的条件。答:1.谈判双方既存在矛盾有存在共同利益;2、参与谈判的双方具备相互的信任;3、有充分的有效时间了解对方的需要、资源与抉择;4、谈判双方在人格、地位、物质力量等方面获得独立或对等的地位(谈判形成的前提条件X二十三、简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答:1.制定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2、效力范围不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是集体性的,劳动合同只约定
22、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3、效力等级不同(劳动合同等级高于劳动规章制度)。4、终止条件不同(劳动规章制度的废止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商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法定)。二十四、简述撤换职工代表的一般程序。答:1、选举单位职工提出要求。2、工会及时调查核实。3、原单位召开会议讨论。4、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形成决定。5、原单位将决定报企业工会,由工会宣布并备案。6、民主程序选举新代表,经审查后补缺。二十五、请简述企业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要求。答:1、事故报告(死亡事故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报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事故调查(一
23、般事故调查、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配合调查)3、事故处理(处理事故时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二十六、简述经济性裁员方案的评估方法。答:(一)裁员条件:1.依照破产法重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4.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二)裁员程序:1.一次性裁减人员数量或比例达到法定标准。2.履行公示义务。3.上报行政部门。4.依法办理手续。(三)截员对象:1.要确定不可以裁减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将
24、其裁员。2.要依法优先留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了三类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二十七、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15分)劳动合同其特点有五:(1)劳动合同主体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二十八、简述本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程序。(15分)答:1.明确评估事项:评估事项一般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标准和实施状况的评估、招聘与配置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培训与开发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薪酬管理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绩效管理标准实施状
25、况的评估、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劳动关系管理实施状况的评估。薪酬管理标准实施状况评估情况较为普遍,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2、制订评估方案:主要以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起草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涉及到具体地点、时间、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并根据参与评估人员业务技能熟悉程度进行分工协作。3、现场调查:通过询问、函证、监盘、勘察、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所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评估人员可以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
26、工作。4、收集评估资料: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料,并根据业务需要和业务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及时补充资料。可以从当事方获取资料,以及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评估人员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估依据。5、起草评估报告:评估人员完成资料收集后,开始起草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现存问题、解决方案及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二十九、简述什么是劳务派遣?(15分)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三十、简述集体合同的
27、效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三个方面:(1)一是时间效力,指从集体合同生效至其终止的时限内,为集体合同有效的持续期间。在此持续期间,集体合同始终保持其效力。(2)二是空间效力,指集体合同产生效力的领域、范围,具体包括地域效力和产业效力。集体合同的地域效力,是指在全国、地方和企业范围内发生效力。集体合同的产业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同一产业的职工、用人单位有适用效力。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集体合同目前主要在企业一级签订,所以其空间效力主要是指在企业范围内,对职工和企业双方均有适用效力。(3)三是人员效力,指集体合同对哪些人适用且具有约束
28、力。从各国的惯例看,集体合同一经签订,一般对下列人员发生效力: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团体双方的成员。在我国,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一方和企业里的所有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集体合同的规定。凡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相违背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三十一、简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1)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签定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2)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制定主体不同:1.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制定主体不同;2.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3.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变更程序不同。三十二、简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
29、标准的起草流程(1)劳动标准的起草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确定起草人、起草条文、征求意见、修改草案和报送与审核六个阶段。(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应制定劳动标准的计划,经部门主任签署意见,报送主观部门。(3)对综合性劳动标准,应组织专门的起草小组来起草;对一般劳动标准,由负责该项业务工作或与该项工作关系最密切的部门牵头起草。对单项劳动标准,由各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责组织起草。(4)劳动标准条文的起草工作,包括确定主题,草拟提纲;收集资料,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撰写草案。(5)草案起草好以后,应发至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单位应该认真研究这些意
30、见。(6)劳动标准起草完成后,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及有关部门会签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将草案送法律事务部审查并会签。再由承办单位报送分管领导签发后发布。三十三、简述解决职工离职问题的对策。答:(1)于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职工,要在培训前与职工订立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对原劳动合同服务期限需要变更的,要及时变更。同时,明确约定培训结束后,不按约定的期限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以此约束劳动者和其他用人单位的行为。(3)提高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
31、,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增强劳动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4)减少以提供特殊物质待遇方式从其它用人单位挖人这一方式的使用,而把这些资源用于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培训和福利待遇的改善,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所提供的制度空间,趋利避害。三十四、简述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答: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三个方面:(1)一是时间效力,指从集体合同生效至其终止的时限内,为集体合同有效的持续期间。在此持续期间,集体合同始终保持其效力。(2)二是空间效力,指集体合同产生效力的领域、范围,具体包括地域效力和产业效力。集体合同的地域效力,是指在全国、地方和企业范围内发生效
32、力。集体合同的产业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同一产业的职工、用人单位有适用效力。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集体合同目前主要在企业一级签订,所以其空间效力主要是指在企业范围内,对职工和企业双方均有适用效力。(3)三是人员效力,指集体合同对哪些人适用且具有约束力。从各国的惯例看,集体合同一经签订,一般对下列人员发生效力: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作为集体合同当事人团体双方的成员。在我国,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一方和企业里的所有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集体合同的规定。凡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相违背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三十五、简述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答:(1)处理
33、集体合同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2)对于集体协商争议,采用的是协调处理机制。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十六、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简述我国的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答:(1)工资支付办法。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D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额度、时间、
34、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2)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3)工资必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6)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劳动者的工资列入清偿之列,首先支付(不仅劳动法有规定,破产法亦有规定I(2)对代扣工资的限制(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D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
35、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3)对扣除数额的限制。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数额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o若扣除数额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三十七、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列出员工只需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便可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告知用人单位:D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
36、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十八、简述集体协商代表必须具备哪些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答:(1)集体协商代表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协商代表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这样才能保证在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掌握尺度,依法行事。(2)职工代表在品格上应正直无私。作为
37、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能够挺身而出,依法争取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协商代表要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素质,善于与协商对手沟通与交流。协商代表要精明干练,头脑冷静,自信而沉着,观察力敏锐、逻辑清晰,表达能力强。在协商的不同环节,善于运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既坚持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三十九、简述规章制度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答:(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包括标准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定时工作时间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休息日的规定、节日休息的规定、年休假的规定、探亲假的规定、婚丧假的规定、女工产假的规定。(2)工资与劳动报酬
38、。包括企业工资分配原则、工资组成的规定、工资确定的规定、工资调整的规定、工资集体协定的规定、工资支付的规定、工资扣除的规定、奖金的规定、津贴及补贴的规定。(3)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卫生责任制、安全教育的规定、安全卫生环境的规定、安全培训的规定、健康检查的规定、女工特殊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安全卫生中的权利义务。(4)员工培训。包括一般培训、脱产培训、业余培训I、特别培训以及培训费用返还规定。(5)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社会保险羡慕、退休、退职的规定、医疗期的规定、社会保险待遇、员工福利的规定。四十、简答题简述我国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特殊规定及工资支付。答:一般规定:(1)与工会和劳动
39、者协商;(2)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特殊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形下,不受一般规定的限制。工资支付:(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四十一、集体协商机制是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就涉及的职工权利的事项,未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分为一是集体协商制度,也叫平等协商制度,另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四十二、简述职工代表的义务职工代表的义务:努力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提高参与管
40、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等。四十三、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内容用人单位劳动标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共同遵守的劳动方面的办事规程或行为规则。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可以分为劳动报酬标准、工作时间标准、休息休假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险福利标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女工特殊保护标准等四十四、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1 .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2 .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3 .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4 .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符合用工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标准5
41、.因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 .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四十五、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具备的条件: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3、坚持原则、工作积极、处事公正、廉洁自律。4、有一定的财务、审计、法律、企业管理、工会工作、民主管理等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和参与决策能力。5、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职工群众信任。6、公司工会主席做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第一候选人;公司党委领导人和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公司劳动人事、
42、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以职工代表身份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四十六、经济性裁员方案:答案一:(1)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
43、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四十七、简述集体协商有哪些策略模型对抗模型、互利模型、混合模型四十八、简述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一般程序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一般程序是:一是企业工会或者设立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的,由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征集职工特别是职工代表的提案。二是企业工会将拟定的职工代表大
44、会议题和议案的草案与企业管理方协商,根据企业管理方的意见建议补充修改,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的正式意见。四十九、撤换职工代表的一般程序撤换职工代表的一般程序是:选举单位职工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工会及时调查核实;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参加会议并可以申辩;经选举单位讨论,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即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原选举单位将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报告企业工会,由企业工会宣布并备案;选举单位职工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新的职工代表,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后,替补被撤换职工代表的缺额。五十、解释企业的规章制度有那些(三级)(1)公司员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2)员工岗位
45、责任制(3)业绩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4)物资领取和财务管理制度(4)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五十一、什么是集体协商?什么是集体合同?如何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三级)集体协商是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就涉及的职工权利的事项,未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分为一是集体协商制度,也叫平等协商制度,另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五十二、简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履行的职责。(三级)依照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
46、、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照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
47、、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依照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五十三、简述劳动合同延期终止的事由。(三级)1 .合同期满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 .用人单位被吊销、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十四、解释企业规章制度的方式有哪些?(三级)一、公司员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二、员工岗位责任制。三、业绩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四、物资领用和财务管理制度。五、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五十五、在搜集职代会议题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三级)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由工会组织运作)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任组长,其他成员自定2、进行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职代会的宣传工作。3、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划分选区并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填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通常按全体职工人数的3%-20%,职工代表要确保一线职工不少于50%,企业领导不多于5%,科学技术工人不少于2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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