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稿528.docx
《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稿52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稿528.docx(10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00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1第三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5第四章、试验检测要求8第五章 试验资料管理14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16第七章 罚 则17第八章 附 则21附件1 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23附件2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28附件3 统一规定:试验判定规则,报告用语、意见、编号,检测工作时限表,试验检测计划表及取样台帐、养护台帐等41附件4 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申请报告格式及申请书所用表格75附件5 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2、(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85附件6 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97附件7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9910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
3、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二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第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5)、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详见附件6)及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详见附件7)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总监办监理中心试验室,均为工地临时试验室),由项目业主负责检查认定
4、并报备福建省交通质监站。第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第六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临时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建设。施工单位应配备两套试验仪器设备,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或两个工地临时试验室,并根据工程需要增设流动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在各施工标段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监理中心试验室。第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由本单位取得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现行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委托自身单位的试
5、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任务,并对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八条 若施工单位未建立试验检测机构或其试验检测机构未取得等级证书的,应委托取得有效的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应经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第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
6、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监理中心试验室总面积(办公室除外)不少于100m2,其中养护室应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第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中试验检测员不少于六名,试验资料和档案管理员(兼打字员)不少于一名,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三名,监理
7、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一名。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员。第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员应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或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持有交通部工程试验检测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工程师应至少7年工作经验,从事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工作3年及以上,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试验室主任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担
8、任过至少一条类似本项目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第十四条 监理中心试验室主任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第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应经省级标准计量部门检定或测试,检定合格或测试结果满足试验规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自校仪器的自校规程,做好自校仪器的自校工作;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仪
9、器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使用记录、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复检工作。第十六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第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一部的工具车,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第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具备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第十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应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
10、作规程应上墙。第二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对试验用的标准砂、基准水泥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受潮、离析、变质;2、对化学分析用的化学试剂专门管理、统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避光、防潮、防分解措施,防止化学试剂变质。化学试剂应在保质期内使用,标准溶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3、对校准用的标准粉、标准量具应专人负责管理。第三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第二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由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式)。第二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申报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的报告(内容、格式见附件4)。2、提
11、交有效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如有)、批文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委托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委托书;4、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人员、用章的授权书;5、检测人员简历,有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6、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规章制度;7、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组织机构框图;8、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情况;9、现场仪器设备一览表,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检查认定的办理程序1、施工单位自身或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按规定办理申报认定的材料,由项目部自查后报总监
12、办审查。总监办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审查意见(若不符合要求,发出限期整改指令),报业代处审查;2、监理单位自身的试验检测机构按规定办理申报认定的材料,报总监办。总监办对申报材料,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的意见,报业代处审查;3、业主代表处对施工单位、总监办上报的材料,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的意见,报项目业主审批。项目业主在收到工地临时试验室申请认定的材料后,进行认定检查工作。第二十四条 认定检查工作的内
13、容主要包括:1、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核实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测人员,并对人员进行考核;3、审查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各规章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第二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未获项目业主临时资格认定批准使用之前,因工程建设所需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后,由施工单位将试验检测工作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相互委托或相互替代试验检测工作。第二十六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经项目业主临时资格认定后方可出具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人员经认定批准后方可上岗。在项目业主认定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内,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试验检测报告可用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14、的依据。第二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项目业主认定批准的范围,对认定批准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应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将委托事宜报项目业主审批,且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二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更换的人员,应用不低于同等资历和经历的人员替换,经项目业主审查批准,并须经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省级质监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试验人员可免试上岗;经项目业主认定批准后的试验人员需更换或增加,应由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报总监办、业主代表处审查,项目
15、业主审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更换或增加人员的申请报告、试验检测机构的授权书、工地临时试验室更换(增加)人员的审批表、检测人员简历,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第四章 试验检测要求第二十九条 试验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做到试验检测项目齐全,内容完整,频率足够,方法科学,结果准确,反馈及时,资料规范;做到试验台帐、试验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和试验报告一一对应,确保试验数据的可追溯性。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功能及要求如下:1、承担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16、2、承担外购材料及完成的当地材料的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3、配合工程施工,采集和提供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4、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第三十一条 监理中心试验室的功能和要求如下:1、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测评定;2、对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独立平行试验和抽样试验;3、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重要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旁站,对工地临时试验室外委的工程材料试验进行跟踪见证;4、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提交的试验结果、数据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复验和批准;
17、5、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格、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6、对检测过程中发现重要不合格项的监理处理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和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项目、内容、频率、时间和方法(详见附件2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按下列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附件2要求全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抽样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当合同和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中无标准可循时,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检测要求,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审查批准
18、后执行;2、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根据标段工程量及要求的频率制定出试验检测计划表并上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中心试验室制定施工标段的试验抽检计划。表格形式见附件3-试验检测计划表。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在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订货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材料;2、在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运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要求全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单位也应在施工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3、在施工进行过程中,
19、施工、监理均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商品构件、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各种标准击实、集料的级配、混合料的配合比等进行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报告必须随附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和报告,标准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检查监督;2、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的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在施工单位频率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
20、参数或指标。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开工。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批准,报项目业主备案;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择;3、监理单位应对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4、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试验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第三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工程实体建设质量进行抽样试验
21、。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监理单位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3、当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监理中心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并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各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规定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全频率验收试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的验收试验频率、验收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2、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
22、全频率验收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验收试验;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第三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样品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取样要科学、公正,应采取随机抽样以免人为因素的影响,采取措施防止样品遗失、相互混淆或品质发生变化;2、对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有效标识,并做好取样台帐记录。对原材料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地点、批号、厂家等,对现场试验的样品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检测点桩号等;3、样品的标识应清晰可见,避免相互混淆,避免未检样品与已检样品混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龙岩 工程 试验 检测 管理 实施办法 文件 528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809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