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校卫宿管队员考勤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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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卫处校卫宿管队员考勤规定根据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结合我部门工作性质,制定校卫宿管队员考勤规定,请员工严格遵守。一、考勤的类型1、日常值班和加班包括:(1)早班、中班、夜班。(2)临时工作需要的加班。(3)维稳(含治安、消防等)紧急集合。2、日常训练包括:(1)军事素质训练。一般每月2次。(2)健身训练。一般每月2次。(3)消防训练。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3、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包括:(1)部门(处)组织的学习。一般每月安排1次。(2)科队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一般每月安排1次。(3)班长组织的学习,根据班组的特点确定,不限次数。二、考勤1、凡须考勤的活动,必须执行本人签到制度,禁止代签考勤。迟到
2、、早退应据实考勤。2、不能参加须要考勤的活动,必须执行书面申请准假制度。书面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名(不得代签)等。3、实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的请假原则。事情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应急处理事务,事情结束后仍须补回书面请假手续。三、请假审批权限1、3天(不含3天)以上,须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2、请假1天(含1天)至3天,由处长审批。3、请假半天,由科长审批。4、当班内请假,2小时(含2小时)以内,由队长审批。2小时以上,由科长审批。(注:申请连休3天,由科长审批;申请连休3天(不含3天)以上,由处长审批。)四、请假性质与待遇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护理假等。1、事假、病假的待遇按学院现行的制度执行。2、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护理假等须报学院人事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五、违规处理因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获得准假而未能到岗,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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