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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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改组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的请示岳阳市红十字会: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在市红十字会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健全完善了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招募了116名会员,并组织开展了系列的献血宣传活动,为我市采供血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国家卫生部倡议,要在全国推行以固定献血者为基础,以团体招募为保障的献血运作模式,而且,志愿者作为我市无偿献血的主干和中坚,无论是在宣传造势还是确保血液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借鉴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做法,我们拟对服务队进行改组,同期修改管理办法。拟设立一个大队长,一个政委,其下设立秘书
2、处,设一位秘书长,六位副秘书长,分管宣传部、拓展部、活动部、培训部、信息部和督导部,并设立22个中队,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拓展力度,争取将服务队打造成我市一支高效、优质且相对稳定的固定献血者队伍。妥否?请批示。 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二一一三月二十三日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发挥志愿工作者参与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的身份优势,进一步规范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本队)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和规章,修
3、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队由岳阳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并命名,是市红十字会直接领导和管理的非注册法人的公益性人道主义志愿工作组织。第三条 本队的主管单位是岳阳市红十字会。全称为“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简称:献血服务队)。队名英译为:Volunteers for Blood Donation,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Yueyang Branch;队名英译的缩写为:VBDY第四条 本队由多次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献髓)者和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第五条 本队遵循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以推动献血献髓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为宗旨,提倡和发扬
4、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开展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传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第六条 本队的标志是志愿者通用标志上点缀一滴血滴,组成成一个心形的蜡烛,喻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心手相牵,重新点燃生命的希望。红心的心尖两侧标有红色英文:GIVE BLOOD ,SAVE LIFE,外围饰有本队白色中文名称:“湖南省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环绕排列,意在标明组织所处地域和名称。第二章 志愿者第七条 承认本管理办法的献血献髓者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以下统称:献血志愿工作者,简称:献血志愿者或志愿者)。志愿者需注册。志愿者注册是
5、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并按计划接受初级培训注册的队员。第八条 志愿者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多次献血或捐献过骨髓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并为其做出过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士;(二)具有完全法人行为及相应民事能力者,不具完全法人行为者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活动;(三)遵守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热爱献血献髓事业;(四)自愿无偿付出个人资源,参与献血献髓宣传、献血献髓者招募及志愿服务等人道主义和社会公益活动。第九条 志愿者享有的权利:(一)自愿加入及退出自由;(二)有权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及培训交流;(三)有权对本队或队员
6、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四)有权参加本队内部的选举或被选举。第十条 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一)遵守本管理办法,执行本队的各种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和决议;(二)积极参加本队组织或提倡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完成已承诺的工作任务;(三)宣传红十字会及本队的宗旨,维护志愿者及本队的形象及声誉,以实际行动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四)认真学习与献血献髓及红十字运动相关的法律规章和科普知识,服务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五)在率先进行定期献血和报名捐髓的基础上,积极传播献血救人,功德无量、奉献社会的切身感受和“我健康、我献血、我快乐”,将安全优质的血液奉献给亟待输血
7、延续生命的伤病患者的理念,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者献血献髓;(六)志愿服务时不得推介与献血献髓及红十字运动无关的业务或不科学的理念,不得通过志愿服务谋取私利;(七)不询问服务对象的隐私,如无意间涉及到服务对象的隐私时,要予以保密和保护;(八)在参加志愿服务或集体活动时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或按要求着装,佩戴统一制作的志愿者胸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注意个人及群体形象、维护自身安全。第十一条 志愿者之间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志愿者如需离队,应写书面离队申请由其本人递交或请他人转交到本中队。中队接到离队申请后,应组织有关队干部研究,并于收到书面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有关离队
8、手续,报大队拓展部和信息部备案。在受理申请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等活动。第三章 管理第十三条 本队内设服务队办公室,下设宣传部、拓展部、活动部、培训部、信息部和督导部,负责对队内各项日常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设立新闻中心、特殊血型志愿者中队和区域分队等二十二个中队。各中队可参考六部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部门职责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志愿者、各中队与市红十字会、市政府献血办公室、市中心血站以及各采血点、室之间的工作合作,组织发展,接待来访及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等工作。宣传部:负责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知识宣传;对各类重大活动和队内的好人好事进行及时的宣
9、传报道;协助编辑岳阳献血动态、管理岳阳献血网。拓展部:负责志愿者日常服务的排班安排和服务工时归类统计;各项重大活动的人员安排和服务支持;积极联络各中队做好对志愿者的服务、招募和转换;在全市各领域拓展和建立新的志愿者中队。活动部:结合服务队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并配合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招募活动;开展队内的各项联谊和拓展活动。培训部:负责队内所有志愿者的各级各类培训。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感恩信息库;做好志愿者服务队各项资料的归档整理;做好志愿者个人资料及服务、献血信息的录入、完善和保密管理;协助活动部做好对志愿者及各中队的信息发布和感恩信息反馈。督导部:负责对办公室和各部、各中队开展的各
10、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志愿者的服务工时记录进行督导核实;主持评优选好;组织开展“星级”志愿者评选;负责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活动。第十五条 队干部的聘任和考评:(一)本队设大队长1人,政委1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6人,分管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人,专干3人;各中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名;联络员若干名。(二)本队队干部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三)大队长和政委由主管部门直接选聘;(四)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部长、部门专干等职务,采取自荐、推荐和竞选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办公室主任报主管部门审批聘任,副主任和部长、部门专干、各中队队长由服务队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各中队如参照大队设立了部门的,部长人选需
11、报服务队办公室备案。(五)队干部考评:本队每年对各级队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考评。考评设: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层次。1、考评标准:(1)优秀:当年被评为优秀志愿者标准,并且获得80%以上优秀票者;(2)称职:优秀票和称职票达80%以上者;(3)基本称职: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达80%以上者;(4)不称职:不称职票在60%以上者。2、考评方法:由本队督导部组织志愿者代表,对队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考评。3、考评结果作为队干部换届选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六)授予荣誉:对卸任或辞职的队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酌情授予顾问、荣誉顾问和荣誉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逐级备案。 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十六条
12、 志愿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特长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形式。一般情况下,每位队干部每月应参加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活动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定点服务。指利用业余时间到献血点或指定地点参加志愿服务等。(二)社会服务。指在社会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播适量献血无损身体的切身感受和健康理念,唤起更多健康适龄者献血献髓;策划并组织宣传活动;在单位或社区及组织集体献血等;第十七条 志愿者到献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原则上是自行选择时间和服务地点,报服务中队安排在当地或者大队拓展部进行排班备案。或由各中队或拓展部、活动部按需求征询志愿者同意后统一安排。第五章 培训和考核第十八条 志愿
13、者的培训分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和研究讨论、参观交流等形式进行。通过培训,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理论水平、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志愿者注册或到献血点参加志愿服务前,必需接受至少一次集中授课形式的初级培训和一个工作日以上的现场实习。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工时记录包括志愿者的社会服务、到献血点服务和各类集体活动等。(一)在社会服务的工时记录程序:当服务结束时,由服务场所的活动负责人和血站的此项活动负责人分别在该志愿者的志愿者服务日志和志愿者服务工时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二)志愿者在献血点服务时的工时记录程序:根据排班计划,服务前先向服务场所负责人报到,服务结束时由服务场所的负责人分别在服务志愿者的志
14、愿者服务日志和志愿者服务工时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三)志愿者服务工时每季度统计一次,统计结果交拓展部存档,作为志愿服务考核的重要指标。累计工时是晋升星级和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四)工时统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二十条 各中队应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向队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队办公室负责编制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将有价值的统计、考核和总结资料整理存档。第六章 表彰奖励第二十一条 本队对在献血献髓和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以授星和评优等方式报市红十字会进行表彰。对达到上级各种奖项标准者,逐级申报表彰奖励。授星和评优方法另行制定。第二十二条 对表现优异的离队
15、注册志愿者,酌情授予荣誉队员等荣誉称号。第二十三条 志愿者有违法倾向或损害志愿者及本队形象的行为,本队给予警告和帮助教育;情节严重的,本队将适时取消其服务资格,直至注销其注册志愿者。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本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之日起施行。原暂行管理办法即本管理办法批准之日起作废。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会 议 制 度为规范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简称:服务队)的会议管理,加强集体管理,真正做到群众性组织群众管、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根据志愿工作者(简称:志愿者)骨干们的建议和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16、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队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由大队长,政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部长、各中队队长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上次例会确定的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并研究解决等。二、队干部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队干部(含联络员)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服务队发展状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并研究解决等。三、优秀及星级志愿工作者表彰暨授星大会。配合市红十字会每年(一至二季度间)召开一次岳阳市红十字会优秀及星级志愿工作者表彰暨授星大会,表彰上一个年度的优秀志工,为新一批星级志工授牌。四、除上述常规会议外
17、,服务队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各种会议。五、上述所涉会议,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会务通知及安排。六、会务及纪要:1、会前应对会议议题进行研究计划,报大队长和政委审定。会议应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并整理备阅。2、必要时需将会议决定事项形成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办法。3、必要时需将会议纪要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七、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与会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八、会议决定的事项,服务队成员按照分工抓落实,定期向服务队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志愿服务行为规范,为更好地做好献
18、血献髓志愿服务工作,有效地发挥献血献髓志愿工作者(简称:志愿者)在献血献髓宣传和招募中的的身份优势,促进捐血献髓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一条 志愿者必须奉公守法。第二条 志愿者在捐血点开展志愿服务时,要遵守以下规定:一、志愿者注册和到捐血点参与志愿服务前,必须先接受志愿者的初级培训;二、志愿者在捐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三、志愿者在从事献血献髓宣传、咨询、招募和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科学,遇到较专业或自己尚不十分清楚的问题时,要主动请资深志工或从业人员回答;(一)、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要注意维护群体的形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接待和服务时态度亲切诚恳,讲普通
19、话,语言文明,男士要避免蓄长发、留胡须,女士以淡妆为宜,杜绝酒后或持烟参加志愿服务;(二)、志愿者自发举办联欢聚会或拓展活动时,若无公用经费支持或公用经费不足时,原则上实行AA制;(三)、志愿者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四)、志愿者不得在捐血点从事与捐血献髓无关的活动;(五)、志愿者如对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当事人沟通,亦可直接或通过服务队办公室、队干部向领导反映。第三条 志愿者在捐血点服务时的注意事项:一、迎接引导来访者及捐血者,维护捐血点的现场环境和秩序;二、指导捐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捐献机采成分血登记表和捐献骨髓登记表,注意保护捐血者的个人隐私; 三、医生在对捐
20、血者进行查体或问诊时,志工要主动回避,志工不得就体检结果等专业问题主动作答; 四、与捐血者交流,以消除或缓解紧张情绪;五、志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采血区、隔离区,因需要志愿者进入采血区时,不得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六、配合从业人员对捐血者的监护和服务,指导捐血者注意事项;七、欢送捐血者、来访者离开捐血点时,要用感谢性语言对其予以礼节性送行,并提示、鼓励其符合条件时再次捐血。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志愿工作者的服务技能、技巧、道德素养和适应捐血献髓志愿服务的工作需要,使志愿者培训及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1、、制度化,根据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捐血服务队)的志愿工作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队员的培训管理。第三条 志愿者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志愿者培训分为自学和集中授课两种形式。集中授课的培训有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和研讨交流等层次和方式。集中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并作为志愿者注册的必备条件和授予星级及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章 培训方式及对象第五条 自学是针对各个层次志愿者的共同要求,以实现志愿者开展捐血献髓的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第六条 初级培训:是志愿者注册前的培训。
22、未参加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培训部制定。第七条 中级培训:是针对已达到星级志愿者晋升标准者及志愿者骨干的培训。未参加中级志愿者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不得以星级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第八条 高级培训:是针对志愿者骨干及高年资志愿者的培训。第三章 培训内容和课时第九条 志愿者的培训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和工作及受训群的情况酌情确定。第十条 自学是一种持续性的学习形式,学习材料由红十字会、服务队和采供血机构统一提供和志愿者本人按需选取。第十一条 初级、以集中授课和现场带教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级和中级培训的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为180分钟,高级培训视目的和受训人群和培训方式等情况而定。
23、第四章 培训管理第十一条 志愿者培训由培训部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配合。第十二条 培训管理(一)培训部负责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个年度的志愿者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并提交队干部会讨论和办公室备案;(二)授课教员以自荐和推荐的方式产生侯选人后,由培训部和办公室遴选后邀请,并提前通知教员按培训大纲和教案备课,所有教案和培训用资料需于正式授课一周前通过试教评估;(三)办公室负责培训场地的落实,并协助培训筹备及对受训人员实施考核评估;(四)培训部负责收集与志愿者培训相关的教案、档案等资料,并整理存档和管理;(五)拓展部负责志愿者的注册,并为注册志愿者制作和发放志愿服务卡。第五章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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