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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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1二、规划调整完善任务1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2四、规划调整完善原则4五、规划调整完善范围6六、规划期限6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7第一节县域概况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8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情况9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3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16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6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16第二节规划调整控制指标1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第一节农用地20第二节建设用地21第三节其他土地22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4第一节耕地布局优化24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4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26
2、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8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3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33第二节一般农地区34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5第四节独立工矿用地区35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36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7第七节林业用地区37第八节牧业用地区38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1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1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2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2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3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4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44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45第三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46第四节加强土地整治48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50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0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51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2
3、第一节交通运输项目52第二节电力项目53第三节能源项目53第四节水利项目53第五节旅游项目53第六节环保项目53第七节其他项目5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5第一节强化规划管控力度与部门联动55第二节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55第三节健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55第四节提高公众参与制度56第十二章附则57附表1绥德县规划目标指标表58附表2绥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9附表3绥德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59附表4绥德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1附表5绥德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1附表6绥德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3附表7绥德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67附表8绥德县各乡镇基本农田
4、调整情况表68附表9绥德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69附表10绥德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70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
5、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二、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一)以2014年为中期评估基准年,开展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土地利用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进行客观、可行的中期评估。(二)落实榆林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各乡(镇)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任务建设情况等,落实和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三)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多规合一”、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
6、,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调整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区,明确管制规则。(五)根据县域发展新战略和新形势,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调整完善各乡镇功能定位,引导各乡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正);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
7、(国发(2008)3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4年);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V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1、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
8、陕国土资发201456号);2、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4、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5、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榆政国土资发(2016)126号);6、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榆政国土资发(2016)140号)。(三)技术标准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
9、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09);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10);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4-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四)相关规划1、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2020年);2、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3、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4、绥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h5、绥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6、绥德县林业发展规划(2011-
10、2020年)。(五)相关资料1、绥德县2014年统计年鉴;2、绥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3、绥德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四、规划调整完善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本轮规划为基础,在保证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优先保护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已建成高标农田等各类优质耕地,严格保护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要求,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三
11、)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结合用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围绕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下简称“三线”)划定工作,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开展规划方案调研和意见征求,充分融合“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重点镇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五、规划
12、调整完善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名州镇、薛家能镇、崔家湾镇、定仙焉镇、枣林坪镇、义合镇、吉镇镇、薛家河镇、四十里铺镇、石家湾镇、田庄镇、中角镇、白家殓镇、满堂川镇、张家被镇、韭园沟乡等15镇1乡,土地总面积1853.3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东邻吴堡县,西接子洲县,南连清涧县,北靠米脂县,东北角与佳县接壤,东南以黄河为界与山西省柳林县隔河相望。东西宽50.0千米,南北长51.8千米,总面积
13、1853.3平方公里,占榆林市总土地面积的4.3%,地处210、307国道和青银高速、榆商高速交汇处,西包铁路与中银铁路以绥德为中心形成十字交叉,是连接晋、陕、宁、蒙、甘五省(区)的交通枢纽。二、自然条件县域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总趋势由西北部向东南部逐步降低。海拔607.8米-1287.0米之间,平均海拔920米,典型的以斯状为主的黄土丘陵沟壑地形。全县属北暖温带温凉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9.9,年均降雨量428.8毫米左右,年均无霜期177天,年均日照2615.2小时。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冰雹、霜冻、大风和暴雨。全县共有5个土类,6个亚类,11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为黄土性土壤
14、,面积16.6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9.5%,主要分布在薛家第镇、崔家湾镇、义合镇、四十里铺镇、满堂川镇。境内河流属黄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无定河、大理河、淮宁河、义合河等,平均年径流量312.4776亿立方米。三、旅游景观境内以黄土高原景观为主,风景名胜和自然文化遗产主要有龙凤山、紫台山、灵宝山、祥云山、秦太子扶苏和大将蒙恬墓冢、北宋抗金名将韩世忠薪王庙、大理河滨革命烈士陵园、汉画像石展览馆、天下名州石牌楼、石魂广场、郭家沟黄土风情美术写生基地等。四、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全县下辖15镇1乡,总人口3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6万人,城镇人口14.9万人,城镇化水平41.8%,全县实现生
15、产总值54.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4亿元,同比增长15.6%;全县财政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8227元,同比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26元,同比增长9.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县农用地160994.0公顷、建设用地6971.6公顷、其他土地17367.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6.87%、3.76%、9.37%o一、农用地耕地77337.6公顷、园地22091.2公顷、林地34197.6公顷、牧草地18617.7公顷,其他农用地8750.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48.04%、13.72%、2
16、1.24%、11.56%、5.44%o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612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7.81%,其中城镇用地105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7.17%;农村居民点用地494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0.71%;采矿用地58.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9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16%o交通水利用地82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86%,其中公路用地550.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8.80%;铁路用地238.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66.57%;水库水面18.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19%;水工建筑用地20.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4
17、4%。其他建设用地2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3%。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3184.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8.33%,自然保留地面积14183.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1.67%。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情况一、本轮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本轮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1019.0公顷。截止到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77337.6公顷,比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多6318.6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完成良好。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轮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333.0公顷。截止到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4021.8公顷,完成上级下达指标。3、
18、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6537.0公顷,截止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121.4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933.0公顷,2006-2014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251.9公顷,未突破规划指标。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情况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500.0公顷,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30.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未突破规划指标。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完成情况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以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有效的补
19、充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2006-2014年,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5个,整治规模3266.5公顷,新增耕地规模353.3公顷,完成了2006-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500.0公顷)的70.66%;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30.7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三)效率指标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及全县城镇人口,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7.0平方米,低于本轮规划期末目标150.0平方米/人。二、规划实施情况(一)局部修改情况截止到2014年,本轮规划共进行3次局部修改,已批复面积7.5公顷;其中报市局批复面积0.7公顷,报市政府批复面积4.1公顷
20、,报省政府批复面积2.7公顷,规划修改前后,全县各项规划指标均未突破榆林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二)“批而未用”情况截止2014年,全县共报批建设用地面积729.1公顷,“批而未用”面积88.8公顷。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一)社会效益通过规划的实施,公众认知度有所提高,各级政府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有所增强;规划协调了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的改革,提高了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稳定了农业基础,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
21、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经济效益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17833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29185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41.4万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62.6万元/公顷。(三)生态效益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规划期间,全县根据地区差异和区域特点,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封山禁牧力度,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累计退耕还林面积达到31.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9.3平方公里,经济林面积达到20.5万亩,农
22、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土地用途管控力度不足由于规划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部分项目选址未能完全落入允许建设区中,特别是线性工程因设计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用地产生偏移往往出现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进行规划修改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结合全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转型及移民搬迁,全县建设用地布局急需调整。(二)基本农田保护重数量、轻质量本轮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只考虑耕地因素,因此导致基本农田部分分布在25。以上坡耕地中,影响基本农田质量,截止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957.0公顷,其中25。以上耕地51859.4公顷,占基本农田数量的81.08%
23、,数量上达到规划目标,但是质量有待提高。(三)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目标实现有难度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353.3公顷,完成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的70.70%,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指标的30.42%。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但与本轮规划确定的任务量还有很大差距Q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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