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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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试过程管理,切实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政课课程考试的科学性合理性,依照大学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及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一、课程考试(一)各门课程(包括实践课程)结束考试时,均应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二)课程考试分为非统一集中考试和统一集中考试。非统一集中考试课程应在该门课程结束后,在计划时段内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但不能安排在考试周内。统一集中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日程应在考试前2周申请办理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
2、改。做好思政课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安排,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原则上授课老师必须参加,其他人员教研室自行安排。确需学院协调人员的须提前向学院申请,由学院教学秘书和教学负责人统一协调。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考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开卷、闭卷,可笔试、口试、做论文、大作业等,或多种形式组合。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考试,都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四)考试命题原则上严格执行教研室或者课程组负责制,同一教研室或者课程组,无特殊情况,应统一考试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评分。(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课程平时成绩为不及格,不得参加课程考试,须重学。任课教师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上应注明“无资格”
3、。1 .旷课超过3次;2 .不交作业超过2次;3 .抄袭他人作业且屡教不改者;(六)考试成绩评定。课程考试成绩按平时、考试卷面成绩计总评。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正常情况平时成绩不超过总评成绩的30%;推行过程性考核课程改革的课程,平时成绩原则上为总评成绩的40%-60%,在试卷送审前,根据学生的作业、实践调研、课程论文、考勤、课堂提问等平时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平时成绩。课程考试成绩评定:各门课程命题要体现课程大纲的理论课、实践课教学要求,根据思政课特点,原则上主观题应不少于考试内容的30%o鼓励以各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利用优秀教学平台实行机考,但应做好试卷内容保密、严格监考、试卷留存等工作。各任
4、课教师必须在开课时依据大学成绩管理细则向学生公布本课程成绩评定等有关规定。(七)学生若对其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公布的30日内(不含寒暑假),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所在学院同意后,由课程所在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指派专人(至少2人)查卷答复。二、试卷管理(一)命题及试卷制作1 .所有课程应同时做好A、B两份试卷的命题工作。考试试卷4年内不得重复使用。为使考试能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实践课)课程教与学的质量,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试卷的广度和难易度应与课程教学大纲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相适应,分量要适中,出题要严谨,基本题、综合题和提高性题目比例科学合理
5、,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2 .相同学时的同一门课程,均要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平时成绩的评定也要有相同的标准。统考课程实行教考分离,并成立3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凡有试题库的课程,要从试题库中调题(尽量使用推荐使用、或已在其它同等高校规范使用的试题库)。无试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或课程组统一组织命题。非统考课程命题,原则上也要实行教考分离。教研室或者课程组统一命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核。3 .试卷命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试卷送审表(见附表1),并对试卷的分量、主客观题型、综合性、提高性题目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说明。送审的试卷应按试卷标准样式规范打印(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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