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招标项目(HZZFCG-XXXX-019)正式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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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ZZFCG-2014-019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HZZFCG-2014-0192、项
2、目名称: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3、招标内容:根据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杭财购201279)要求,本次项目为列入财政性资金的小型基建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共分四个标项:标项一:零星维修、装饰装修工程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四:园林绿化施工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次入围施工单位范围、价格和施工服务内容,
3、由采购单位在”网上商城”有效期内,限额标准50万(不含)以下的小型基建类施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择优选择采购。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施工单位。(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标项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标项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仅限标项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
4、上资质;(仅限标项四)。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获取招标文件:(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7、领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
5、月2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3)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6716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9日上午10时整
6、,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9日上午10时整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11、项目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联系人:王曦赟,联系电话:0571-85085456,传真:0571-85085093。12、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
7、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0571-85085425。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
8、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18办公室);联系人:吴卫民;联系电话:0571-85085410。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二、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列入杭州市政府采购预算的小型基建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共分四个标项:标项一:零星维修、装饰装修工程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类集中采购项目定
9、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标项四:园林绿化施工类集中采购项目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及其指定地点。四、项目实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五、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协议书及合同名称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协议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网上商城”有效期: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3
10、月31日止,采购机构将视“网上商城”执行情况酌情延长或提前结束协议的执行。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协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缴款凭据复印件及项目编号至杭州银行收费窗口进行核对确认,由杭州银行收费窗口统一出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替代原开具的财政收款收据。年度保证金交纳按照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协议书规定执行。杭州银行收费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东电梯间旁。银行咨询电话:0571-8508
11、5377、85085379。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柒份,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7特别说明:本项目在预中标公示期间,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含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的联系方式相同的)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全部相关联单位的入围资格,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的通知杭财购【2012】79号文等相关法律及文件组织和实施。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列入杭
12、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小型基建类集中采购项目(零星维修、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园林绿化施工类)定点入围施工单位“网上商城”采购有效期内执行。1.2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4定义4.1 “采购机构”系指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本项目的采购机构,并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下达的预算执行书要求,组织本次招标,负责签订协议书、协调采购事务等;并负责
13、“网上商城”信息发布与服务,接受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委托做好“网上商城”管理等方面工作。4.2 “采购单位”系指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参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的杭州市各城区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3 “监管部门”系指杭州市财政局。4.4 “投标人”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规定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单位。4.5 “网上商城”系指集“选购-支付-监
14、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选购平台,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展示平台,搭建网上采购货架,线上订购,下线配送的一种采购、服务模式,即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围上网的供应商和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由此建立的网上采购商品信息、交易信息、售后服务跟踪系统和诚信记录库。4.6 “定点采购”系指事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入围的供应商及其所提供施工服务,用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栏目公布入围信息;在协议范围内,各采购单位在网上随机抽取三家至五家定点入围供应商以通过事先确定的谈判方式评定成交供应商。4.7 “施工期”系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竣
15、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4.8 “报价基数”系指经审核并网上公示后的施工图预算价(即: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08)计算工程量、按照2013版预算定额进行组价,材料价格参照编制期信息价及市场价)。4.9“优惠率”系指在报价基数基础上的下浮比例,优惠率将在网上商城公布,并适用于定点入围施工单位在入围有效期内参与谈判谈判的所有项目。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项目说明6.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条所述。6.2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采购机构(协议书中的甲方);采购单位(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级及
16、部分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杭州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为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产生并经采购机构确认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协议书、合同中的乙方)。6.3 推荐入围:按照各标项有效投标总数的70%推荐入围。6.4 网上注册: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协议书前获取数字证书认证。6.5“网上商城”交易规则:6.5.1网上谈判:采购单位根据拟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经审核的采购预算,通过谈判方式自主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依据网上公布的优惠率进行谈判,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与服务。6.5.2成交报价:谈判完毕,每家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都应当在
17、网上做最终报价,同时对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工期保证、服务优惠作最终承诺。经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其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价格已经包含了完成工程全部内容的及质保期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6.6 总协调人: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的总协调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协调人的姓名和详尽的联系办法。总协调人系投标人在册1年及以上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溯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证明),全权负责“网上商城”有关事宜,并负责对投标人项目班子及企业信息更新和有关咨询、查询、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接受投诉和政府采购专家对“网上商城”执行情况和“网上商城”
18、价格进行审核谈判等事务。6.7 实行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机构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专栏中公告具体操作程序、定点入围施工单位名单及基本信息、中标优惠率报价、施工方案、质保措施、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采购单位自主择优选择。6.8 实行谈判最高限价。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公布的定点入围施工单位中标价格为最小优惠率,网上谈判项目的谈判最高限价=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优惠率),参与谈判的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该价格。(各定点入围施工单位的谈判最高限价将根据各自的优惠率分别计算)6.9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采购机构将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库,推行供应商诚信
19、机制建设,在省、市供应商库建设的基础上,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设立供应商曝光台,实行采购结果的跟踪问效,对违法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曝光,并进行惩处。6.10 建立季度诚信排名考核制。采购机构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面设立供应商诚信排行榜。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季度为单位,按照当季的诚信得分进行排名,予以滚动展示。对于诚信得分不符合采购机构要求的供应商,采购机构有权根据“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供应商诚信得分将由采购活动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协议履行情况、质疑投诉情况等组成,由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根据职责予以实名评价。新入围未有诚信评价的供应商,其诚信得分取所
20、有参与该项目竞争供应商诚信得分的均值。6.11 对“网上商城”定点入围施工单位实行施工过程监测动态管理。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机构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企业及人员的相关信息。采购机构不定期的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网上商城”执行情况进行审核、谈判(包括回访采购单位、对合同进行抽查、参考相关书面与电子资料等方式),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施工服务质量和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6.12建立“网上商城”定点采购执行情况审核机制。在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工期拖延、主要材料、设备以次充好或出现其它违反谈判时所做的任一承诺的,采购单位有权向采购监管部门反
21、映;监管部门将重点约谈相关投标人,如相关投标人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据6.14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13 对“网上商城”协议履约实行跟踪监管。采购机构将从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采购单位施工验收、采购单位评价支付等建设施工全流程不同环节,对施工单位实行项目施工全过程,更准确的对协议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较为完整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体系,评价得分记录到协议供应商的诚信考核中。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单位在验收、支付等环节履约行为的监管。6.14 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在“网上商城”供货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供应商的
22、违约责任。采购机构也将根据协议书的要求,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予以“曝光”、暂停或取消协议供货资格及通报批评,扣除供应商年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报经批准,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或“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财购2008910号)的规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杭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1) 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 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对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予以具
23、体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 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网上商城”小型建设工程定点入围施工单位招标项目协议书,或拒绝按照入围招标阶段投标承诺优惠条款执行的;(2) 入围后,拒绝参与谈判的;(3) 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拒绝按照网上谈判的成交价格及承诺的优惠条款执行的;(4) 非法转包或未经同意将承包项目分包的;(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的;(6)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进行工程施工或提供质保期服务的;(7) 无故拖延工期并拒不改正的;(8) 在入围有效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采购单位评定为“差”的;(9) 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10) 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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