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耳河清淤谈判文件草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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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号项目编号: XDECA20111125 招 标 人: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一 年 十一 月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4一、谈判须知前附表5二、谈判须知6(一)总则6(二)谈判文件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五)谈判14(六)合同的授予18(七)其他20第三章 合同条款21第四章 图纸或招标要求及说明22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31.谈判函及附录25(1)谈判函25(2)谈判函附录272.投标预算书283
2、.优惠及服务承诺294.资格声明函301.工商局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34.质量认证证明(若有)345.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35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67.设计方案及设计图37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38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就该单位熊耳河清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二、采购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号三、谈判内容:郑州市熊
3、耳河清淤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1月15日-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9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
4、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七、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上午8:30-9:30分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八、谈判有关信息:谈判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上午9:30分整其他有关事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派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联系人:渠萍萍、东青、林磊联系电话:0371-68660783传真电话:0371-68850950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5、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5日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关于“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清淤项目原项目编号:郑财谈判(2011XDDL)57号原公告日期:2011年11月15日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财经报网。二、 更正内容:原谈判公告中: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
6、件加盖公章)。现将以上内容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六、谈判文件出售信息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它原公告内容不变。三、 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号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联系人: 渠萍萍、东青、林磊电话: 0371-6866078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5日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
7、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采购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2.3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35.1接受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传真并E-mail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371-68850590;E-mail:quping117)。412.1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513.1谈判保证金数 额:壹万元整;交付
8、时间:2011年11月22日17:00前单位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指定银行账号:905200820109056654(注:现金交付的务必到兴达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的现金。)614.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71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81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上午8:30-9:30分整920.1谈判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上午9:30分整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
9、楼三楼)10工 期天11质量要求合格1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规定13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渠萍萍、东青、林磊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68850950二、谈判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第三章中所述的改造工程及伴随服务。2. 定义2.1. 采购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代理机构: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 合格投标人: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
10、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5)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6) 前附表规定的内容2.4. 成交人: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 响应文件:指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 投标人: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7. 工程:按照代理机构编制的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3. 谈判费用3.1. 无论谈判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二)谈判文件4. 谈判文件的组成4.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
11、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采购要求及说明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2. 除4.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
12、拒绝。5. 谈判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谈判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的要求送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2. 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 谈判文件的修改6.1.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6.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13、作用。6.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7.2. 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 响应文件的组成8.1. 谈判函及附录;8
14、.2. 投标预算书;8.3. 优惠及服务承诺;8.4. 资格声明函;8.5. 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8.6.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7. 施工组织设计;8.8.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9. 响应文件格式9.1.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8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0. 报价10.1. 本次采购项目,报价时须写明投标总价、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投标报价包含工程项目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10.2. 投标人依照省、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书,并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自主报价(但不
15、得低于成本)。10.3. 本工程投标预算价按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通知等)、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现行定额(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省、市有关最新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编制。10.4. 施工图预算书应包括工程成本(综合基价、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人材机差价)、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等各项费用。10.5.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0.6.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工程的地理环境及各种主材的涨价等因素,在投标报价中自主考虑风险包干系数。若投标人未报风险系数,招标人将视为没有风险,工程决算时不再对材料价格进
16、行调整。10.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10.8.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4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并以此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若缺项、漏项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该费用。10.9. 投标人对本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10.10.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 谈判货币11.1. 投标
17、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2. 谈判有效期12.1. 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 谈判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谈
18、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递交地点和递交时间的要求见前附表。13.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3.3. 未成交人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谈判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不计利息)。13.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3.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响应文件的;13.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3.4.3 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13.4.4 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19、签署合同的。14.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 响应文件封面、谈判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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