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ZB2016-3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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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HZB2016-330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SHZB2016-330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烹饪西餐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项 目 名 称: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烹饪西餐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招 标 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 07 月26日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一、适用范围6二、定义6三、供应商具备的条件6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五、投标文件的编写7六、报价有效期10七、投标费用10八、保证金10九、无效报价10十、解释权11第三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12一、开标12二、评审委员会12三、评审原则12四、
2、评审办法13五、废标14六、中标通知书15第四部分 授予合同16一、签订合同16二、合同格式16第五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22一、项目名称22二、项目说明22三、商务条件22四、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23第六部分 附件26附件一:报价函26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7附件三:报价一览表28附件四:报价明细表29附件五:投 标 偏 离 表30附件六:经营业绩一览表31附件七:封面格式32附件八:验收报告33附件九:保证金退还申请表34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烹饪西餐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有生产
3、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SHZB2016-330二、项目说明:1本项目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烹饪西餐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4项目预算共计80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服务范围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单位自身须具有烟台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到烟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四、购买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
4、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不予接受。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起至时间:2016年08月08日至2016年08月15日16时00分,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6000元。2016年08月15日下午16:00之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山东盛和招
5、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803022119200280021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金保证后果自负。六、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08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八、报价时间:2016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报价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伟联系电话:053
6、2-66701999、15908959248传真:0532-66701999 公司邮箱:shzbqdb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受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4“中标供应商”系指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用户”系指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三、供应商具备的条件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完
7、整并真实有效;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7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8投标供应商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五、投标文件的编
8、写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否决。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2.1必须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包一份正本五份副本;2.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2.3“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四号字体;2.4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为胶装;2.5标书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不
9、得涂改;2.6投标文件中资料排版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排列,并连续标记页码。3.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封面3.2投标文件目录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3.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3.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3法定代表人(外国公司驻中国大陆的办事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4招标公告及招标邀请中规定的供应商应该满足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4.5投标供应
10、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5报价文件3.5.1报价一览表;3.5.2报价明细表;3.5.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3.6技术文件3.6.1货物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3.6.2投标偏离表;3.6.3每种货物详细的供货清单表及备品备件清单表(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数量); 3.6.4彩页等技术资料, 落地式组合炉必须提供彩页;3.7商务文件3.7.1同类型货物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3.7.2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7.3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时间和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3.7.4售后
11、服务:供应商的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在烟台市区外的报价单位,需在烟台市区设有常驻机构和服务人员。所有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在烟台市设立的常驻机构的办公场所及服务员工的证明材料,具有山东省建设厅燃气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证书人员五人(含五人)以上,须有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有必备的售后服务车辆及维修设备。3.7.4.1供应商必须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3.7.4.2供应商对所有货物负责集成、调试;3.7.4.3供应商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3.7.4.4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3.7.4.5
12、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3.7.4.6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3.7.4.7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3.7.5优惠条款;3.7.6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8报价要求3.8.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3.8.2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附件、专用工具、检验、技术服务、运杂费、卸车费、保险费,安装费及其他费用;3.8.3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3.8.4报价中单独列出备品备件价格;3.8.5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报
13、价一览表有差异,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8.6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3.8.7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供应商应每包分别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包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4.2.1项目编号
14、、项目名称、所报包号;4.2.2正本或副本;4.2.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4.3供应商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套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要求每包报价单独打印一份并盖章(提供原件),一起密封到同一个信封里,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4.4供应商必须另外单独密封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在信封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4.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5.投标文件的递交5.1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
15、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5.2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5.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5.4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六、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
16、证金的有效期。七、投标费用1.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有关费用;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向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公证处交纳中标金额千分之一的公证费。八、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按 “招标邀请”中的规定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打电话向招标公司说明,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未办理上述手续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
17、足中标总价2%的签订合同前补齐),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供应商发生第二部分“九、无效报价”所列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九、无效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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